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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让信息跑过病毒|盛洪

盛按:纪念李文亮医生以身殉职四周年,再发此文。(2024年2月6日)

盛按:最近看到“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及,禁止“非公”机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真替它感到尴尬。首先它是一个没有立法权的行政机构,没有资格对涉及公民宪法权利的事务进行干预;其次它向它欲侵犯其权利的对象征求意见,真是荒唐得令人瞠目;再次,它所欲达到的目的,对这个社会是严重侵害。它似乎不知道大饥荒和文革时所谓“公有”的传媒封锁真相和制造谎言的历史,忘掉了前年“公有”传媒封杀新冠病毒的信息,并训诫李文亮等几位私人信息披露者;无视一些所谓“公有”传媒伪造瑞士专家,歪曲外国领导人言论的劣行;就在刚刚,在河南和山西的雨灾时,真正丰富的信息不是来自所谓“公有”传媒,而是来自民众的自媒体。中国自古就有“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之说,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表达自由,第41条规定公民有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利;侵夺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就是颠覆这一古今中外最有价值的原则,企图掩盖错误、压制批评,甚至对统治者也没好处,更是将社会置于万马齐喑、谎言充斥的境地。再发此文。(2021年11月13日)

盛按: 一年前,由于信息没有跑过病毒,致使武汉封城。现在病毒变着样儿又在反攻。人类仍在防守。如果信息还跑不过病毒,与病毒的战斗恐怕很难赢。不过我们也涌现出李文亮等践行表达自由的英雄,他们的勇气和精神鼓励着我们”让信息跑过病毒”。

在这场与新冠病毒肺炎的抗争中,有两个主要角色。一个是病毒,一个是信息。巧合的是,这两种看来不同的东西有一个共同之处,这就是都具有传播性。一个描述病毒传播的模型——SIR模型,也可以用来描述信息传播。S代表尚未感染人群,I代表感染人群,R代表康复且免疫人群。这个模型就是通过描述这三者比率的变动来预测疾病传染趋势。它也可以用来研究计算机病毒,这与信息传播很相近。从信息角度,这三个人群也可以是“未知信息人群”,“转发信息人群”和“不转信息人群”。因而两者的传播态势可以用这同一模型来预测。这场抗争究竟谁能赢,取决于到底是信息传播得快,还是病毒传播得快。

相对于信息,病毒有些优势。首先是,只有当病毒出现和传播,并且显现严重病情时,引人警惕的信息才会产生;信息滞后于病毒,并且经常会滞后很长时间。然而信息也有优势。病毒的传播靠生物体,只有生物体移动并与其他生物体接触才能传播;即使坐上飞机,从中国到美国也需要10多个小时。而通过互联网,信息在瞬间就可能传播到世界另一端。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信息应该跑得过病毒。这是人类能够有效战胜病毒的重要因素。一旦信息快于病毒,人们就能迅速地知道病毒的基本特征,如感染率,病死率,康复率,以及传染方式,如是否人传人等,就能在病毒还没到来之前做好准备,就能采取恰当的手段(如隔离)减少传染,最后消灭病毒。

图1 SIR模型示例

说明:这里采用了现成的SIR模型(matlab)。其中纵坐标代表人群比率(<0<1),横坐标代表时间(天)。感染率(λ)=0.8,康复率(μ)=0.2。看纵轴,感染人群比率的最高点约为0.4,对应的横轴时间约为第9天。

我在这里采用一个简单的SIR病毒传播模型,做一个示意性的解释;其中的数据并非真实数据。这里有两个重要参数,在病毒模型中叫感染率(λ)和康复率(μ);在信息模型中叫“转发率”(λ)和“不转率”(μ)。两者传播速度的快慢,关键取决于病毒感染率和信息转发率孰大孰小。谁大谁就快。在病毒传播模型中,值得关注的是感染人群比率,它在纵坐标上的数值就是感染人群占总人口的比率,它在横轴上的数值代表时间(天)。在正常情况下,信息比病毒跑得快。可以假定信息转发率是病毒感染率的2倍。在图1 和图2的横轴上,病毒传染达到最高点的时间是9天,而信息达到最高点的时间是4天,显然信息快于病毒。转发信息人群的比率最高点是0.6,而病毒感染人群的最高点是0.4,这说明信息覆盖的人群要大于病毒感染的人群。这有利于民众提前预防,从而在病毒发展的更早时间内把它控制住。

图2 信息传播模型

说明:此模型与上一模型一样,只是把病毒改成了信息。将感染率(λ)改成“转发率(λ)”,把康复率(μ)改成“不转率(μ)”。因信息比病毒传播得快,所以把λ的值从0.8提高为1.6,μ不变,仍等于0.2。看横轴,转发信息人群比率最高点约为0.6,时间约为第4天,比病毒快5天。而在这时,感染人群比率约为0.2,比第9天少一半(见图1)。

好在人类早就知道信息的自由表达和流动的重要性。中国《宪法》与大多数其它国家的宪法一样,都有一个重要原则,这就是第35条的“表达自由”原则。这一原则凝结了人类几千年文明史利弊得失的经验教训,具有综合性,其基本道理就是让众多与分散的信息如实且及时地表达,以使他人和社会获得真实信息,也使专家能够以充分的信息分析事态并提出建议,以准确应对相关的问题。当然,也包括传染病的信息。坚持这一原则,就是在维护社会应对各方面问题的有效和灵活的机制。然而,如果不遵循自由表达的原则,就会带来问题甚至灾难。这就是对信息正常的传播加以干预,减慢了信息传播速度,减少了有价值的信息量,让信息在速度竞争中输给病毒。

例如,据黄朝林教授等在《柳叶刀》发表的文章称,新冠肺炎最早的病例发生日期是12月1日,而不是后来说的12月8日。这第一病例没有海鲜市场接触史。至10日,在最初4个病例中,有3个人没有海鲜市场接触史,说明有着很强的“人传人”性质。而在文章分析的共41个病例(截止1月2日)中有34%的人没有海鲜市场接触史。这又增加了“人传人”的证据。这是更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的第一个机会。如果这样的信息不只是在一个半月后,即1月24日在《柳叶刀》上发表,且只作为学术论文;而是在第一时间被发布出来,或至少让钟南山、王广发等权威专家获悉,将会大大提前采取防止“人传人”的措施。在这时,由于武汉市政府人为地压住这些信息,且又认识不到这些信息的重要价值,致使信息传播落后于病毒。

图3 确诊新冠肺炎病人接触海鲜市场情况

数据来源:Chaolin Huang et al., Clinical features of patients infected with 2019 novel coronavirus in Wuhan, China,The Lancet, January 24, 2020。

第二个机会是在12月30日,八个医生分别发布了有关新冠肺炎的信息,武汉政府竟以“造谣”的罪名拘留或训诫这八名市民。其中一名医生李文亮依据他所在医院其它科室的情况,于12月30日在微信大学同学群里发帖说“确诊了7例SARS”,但很快在31日就被院方谈话并受到警方“训诫”。后来1月7日他所在科室也收治了疑似新冠肺炎病人,很快家属受到了传染,他自己也受到了传染。这是在大约1月10日。不仅如此,武汉警方还公开宣称“依法进行了处理”,央视很快进行了报道,这就不仅只减少了八名市民的信息,而是80名甚至800名市民的信息,他们会因惧怕被“依法处理”,即使有病情也不敢公开说出来,这就影响了信息的正常发布,使社会获得的信息严重少于真实的信息量,也就不能为专家预测模型提供更多的经验数据。如果武汉政府不是忙着封锁消息,而是对他们发布的信息做进一步调查,不难得出“人传人”的结论。也比后来采取措施的时间早23天。

第三个机会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专家王广发12月31日到武汉考察,他认为疫情“可防可控”,直到他自己回京后也得了新冠肺炎,才能确定是“人传人”。钟南山于1月19日到武汉考察,他于20日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广东出现了本地病例,自己没有去武汉,但家人去过武汉,由此推断出“人传人”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位权威专家都是依据自身或本地经验做出“人传人”的判断,尽管他们都在近期去过武汉,但并没有利用来自武汉官方的相关信息来做判断。当这两位专家在得出“人传人”的结论时,并没有用什么高级设备或高深理论。只要有家属或医生感染且无海鲜市场(或武汉)接触史,就可以作出判断。而1月11日已有7名武汉医生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新冠肺炎‘人传人’已月余 中疾控回应论文争议”,《财新网》,2020年1月30日》)。不能不说,这是武汉市政府贻误的第三个机会。信息被阻滞,但病毒没有停住脚步。

直到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第一则通报中称“未见明显人传人”。武汉市长周先旺在解释“为什么1月19日还要举办万家宴”时说,“是基于之前我们对这一次疫情传播是对人与人之间有限性传播的这个判断”。这说明这时他自己对新冠肺炎的传染特性仍然毫无了解。直到钟南山确认可以“人传人”以后,他才意识到问题严重。而钟南山是在1月20日在中央电视台公开说出这一判断。他作为武汉市长,新冠病毒肺炎发源地的市长,竟与我们这些局外人同步知道这一疾病是“人传人”的!在这一个多月,他封锁信息以后究竟作了什么?如果把抗击新冠肺炎看作一场战争,武汉市长就相当于前敌指挥,而他掌握的“敌情”竟与千里之外的人一样。他称职吗?他能打赢吗?他们压制信息发表和流动的作法,也导致他们自己严重的决策错误。如果从12月8日算起,到2020年1月22日采取措施,一共45天。假定感染率为1.3,理论上可感染134107人。这难道不是非常严重的贻误战机吗?

图4 压制信息传播的结果

图例:与上图同。

说明:因压制信息传播,我们将转发率(λ)调低为0.6,将不转率(μ)调高为0.4。结果是,信息传播高峰在第13天,转发信息人群比率为0.08。这意味着信息传播比病毒慢4天,且转发人群比率大大低于信息正常传播的数值(0.6)。这意味着,感染病毒的人比知情的人还多,他们与携带病毒者相处却不知防范。

图5 压制信息传播从而疏于防范的结果

图例:与图1同。

说明:由于信息比病毒慢4天,致使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导致感染人群比信息正常流动时多20个百分点。

看来在外部信息因打压残缺不全的情况下,内部信息也并没有用来为政府对策提供指导。因而武汉政府压制新冠肺炎的作法并不是什么为了“维护稳定”,而只是他们近年来的习惯作法。这就是对他们认为本地的负面信息的本能的压制。为什么如此呢,除了保住官位与仕途似乎没有更好的解释。他们更关心的,不是本地民众的健康,也不是这一疾病一旦传染,会给全国甚至世界带来严重损失。这种压制信息传播的行为上行下效,以致某地一个对县医院的批评者都会被警察拘留。并且在以往,他们压制“负面信息”,包括强拆伤害民众的信息,“城市治理”伤害小商小贩的信息,有关各种工作失误和各种事故的信息,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批评,以及非洲猪瘟疫情,等等,似乎屡屡得手,都已成为习惯。多年来,他们的这些作法虽然产生了严重的负面结果,但由于他们还有滥用公权力的能力阻止上访等信息外流的手段,基本上“消灭”了批评的信息。这次他们这样做,只不过是一贯如此。

其实这并不是武汉政府的“专利”,而是全国很多地方政府的普遍作法。即使武汉政府惩戒八名说出真相的人已遭到了大多数民众的愤慨和批判,我们仍然看到不少地方政府继续以“造谣”为罪名抓捕或威胁民众。如在温州,宁波,金华,重庆,秦皇岛,廊坊,衡水,邢台,承德和天津等地,都出现了对所谓“造谣”者的行政拘留。尽管其中一些所谓“谣言”确有不实之词,但这不足以对“造谣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对付谣言首先有很多非政府的、非强制的方法,如阅读者本身对消息来源可靠性的判断,再者可以用真相反驳谣言,如政府通过及时发表消息消弭谣言的影响等。况且大多数所谓“谣言”其实是真相。反过来,“把有说成无”或“把多说成少”也是谣言,甚至比“把无说成有”更可怕。如果真是为了社会利益,则应对两种谣言一视同仁。而各地警方的迅速出手,说明许多地方政府还没有改掉压制网络言论的恶习,这阻碍我们获得有关疫情的准确信息。

既然中国《宪法》已经规定“表达自由”原则,压制网络信息传播就是违宪,这些政府官员为什么还敢违宪呢?这是因为近些年来,有些人利用我国《网络安全法》的漏洞,曲解“网络安全”的含义,利用手中暂时不受有效制约的公权力,为一已之私压制批评。《网络安全法》正确地指出,“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第12条)但该法也有些缺陷,如没有明确重申《宪法》第35条“表达自由”是主导该法的基本原则,也没有明确定义网络管理的行政部门,没有规定司法部门对网络违法争议的裁决,以致有些管理部门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于一身,在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滥用网络行政权。如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警察部门竟以在微信私人空间的议论为由拘捕公民。这些作法在实际上否定了《网络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在新冠肺炎时期出现的压制信息披露也就不过是众多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一种表现而已。

然而,这次有所不同,对病毒是不能封号或截访的。从后来外国报告新冠肺炎病例开始,人们就不仅怀疑武汉政府,而且怀疑整个中国的信息了。泰国1月13日报告了第一例新冠肺炎,日本16日,韩国20日,21日美国和澳大利亚都确诊了第一例新冠肺炎,……。这使人们怀疑,中国的其它城市与武汉的交往更为密切,竟没有相应的通报。直到1月20日,北京和深圳才首次报告了新冠肺炎疫情;21日中国卫健委才首次报告了包括上海、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市的新冠肺炎疫情。这种报告明显是在外国报告的压力下才发表,但有很长的时滞,给外国人以错误信息,也误导中国专家对这一疾病性状的判断。这说明,压制信息披露、瞒报和迟报在中国是一个系统性错误,并且仍然在起着负面作用。

实际上,压制信息披露,封锁疫情消息,不仅误导了民众,也误导了政府自己。这即包括武汉政府,也包括中央政府。如果武汉政府消灭了大量散在民间的疫情信息,也压住武汉政府自己掌握的医院信息,并且并不认为这些信息有什么重要价值,竟连最可简单判断的“人传人”性质都没有及时掌握,中央政府如果只靠武汉及湖北政府的渠道获得信息,则也不可能知道真实情况。当海外疫情信息及时披露,并反衬出中国内地的信息不实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猛遭一击。既然政府自己掌握的信息有扭曲之处,政府就会怀疑自己原来的判断,而又不知道真实情况如何,就会惊惶失措,做出过度反应。例如,如果不知道传染方式是什么,如是否空气传染,飞沫传染,或接触传染;如果病例数据不真实充分,就不能估计出接近准确的感染率,就无法估计武汉居民携带病毒的比率,就只能怀疑所有的武汉人都有可能是带毒者,就只能采取“封城”,这是一个代价高昂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高度成熟的今天,民众的日常生计和生活都离不开交易。交易为生产带来市场需求,交易本身也创造价值。2019年武汉GDP约为1.5万亿。如果封城两个月,将会损失2500亿元GDP;扩大到湖北省,2019年GDP约为 45828万亿,因不知武汉周边城市疫情到底有多严重,而封了除了神家架以外湖北省全境,如果封两个月,则会损失7638亿元GDP。如果除湖北之外全国因新冠肺炎爆发而限制旅行两个月,假定在此期间减少生产和交易20%,则约损失31501亿元,加上湖北的损失,约为GDP的4个百分点。在我国经济本来已呈下降趋势之时,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而要交易就要人与人接触,就有可能传染病毒,就会有人生病,甚至死亡。然而,如果经济因此而严重下滑,许多民众也会面临收入下降以至失业,不少家庭会出现财务灾难,甚至还会死人。这不是可以不加考虑,只用“革职”所能抵偿的。

武汉政府封锁疫情信息,扭曲自己的决策,其突然性又给民众带来更大的冲击。由于大家已经知道,武汉政府把说出真相称为“造谣”,那么它告诉民众的话就更可能不是真相,所以不得不作最坏的想象。这必然造成恐慌。由于武汉政府压制了信息的发布,也不认真研究它所能掌握的信息,它与全国公众同步知道新冠肺炎是“人传人”的,它也不能提供更进一步的传染方式的细节,甚至还有“没有征兆也传染”的说法,人们因而也不能从个体特征上判断是否受到感染,从而只能从居住地来划分人群,以致武汉人甚至湖北人都实际上受到了歧视。有些地区将武汉人视为病毒,有些地区禁止武汉人入住酒店,有些地区将武汉人当贼抓,有的地区把回乡武汉人的家门封上,更有一群人拒绝与武汉人同坐一架飞机。还有不少县乡村庄封路封村,还有地方强制人们带口罩,不带就推出地铁,等等。就是在武汉,政府完全没有准备,但封城和禁止城内交通的命令却很突然,也没有考虑到医护人员的交通需求,以及市民正常的物资与服务需求。

所有这些错误决策、民众损失和社会乱象都来源于对自由表达的压制。如果不对这种违反宪法侵犯公民自由表达权利的行为加以整肃,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就依然是扭曲的,今天这场抗击新冠肺炎的战争就很难取胜,或者依靠病毒周期和病人自愈最终勉强收场,也是一个时间过长、损失惨重的战争。实际上直到现在,压制和封锁网络自由表达的行为还屡屡出现。除前述拘留发布消息者的行为外,一个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删帖或封号。笔者参考的几篇有价值的文章,如“到底是谁耽误了武汉?就是你们几个”,“武汉 8 个‘造谣者’终于有一个现身了”等在微信公号上被删除或屏蔽。一些医生在网上发布信息或求救,被警方威胁不许再发布。有些病人因医院称没有试剂盒而不能确诊;有些病人已被确诊,但由于床位不够不被收治;有些人病死在家里或死在医院,用另一个名称,如“重症肺炎”来说明死因。这些似乎是用来减少新冠肺炎病例及死亡数量的机巧。但最重要的是那些被拒绝治疗、被迫回家或流浪在外而不被计入统计数字的病人,他们自生自灭,并继续传染别人,却在公众的视野之外,也在防疫体系之外。为了阻止信息的传播,不惜让病毒传播。

因而,真正要战胜新冠病毒,就要让信息跑在病毒前面。这要求信息的真实性,也要求信息的及时性。而及时性就是时间上的真实性。记得2003年战胜非典,主要是因为当时我国政府对新闻的控制因两件事情而有所放开。一是3月份出现的孙志刚事件。一个大学生在广州收容所里被打死,激起社会舆论的严厉抨击,国务院迅速取消了收容谴送制度,官民互动取得了一个良性结果。一个就是非典。钟南山、蒋永彦等专家突破舆论管制,说出非典真相,政府及时调整自己,北京市长孟学农和卫生部长张文康因隐瞒疫情而引咎辞职。这不仅是这两人应得的惩戒,也警示了其他官员,为推动舆论空间的放开,尤其是自然灾害、疾病和生产事故的自由报导开创了先例。非典也是在这样一种舆论环境下得以克服。

这被当时称为“胡温新政”。这一放开舆论空间的趋势在那十年逐渐展开。然而在近些年来,舆论空间被大大压缩,自主传媒已经消失,互联网上的自媒体也被严格控制。不少行政部门无视宪法和相关法律公然监视微信群。而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国家安全,而是为了消除对他们错误的揭露和批评。对于批评,他们“创造性地”将“寻衅滋事罪”用于网络;对于真相的揭露,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指为“谣言”。八名“造谣者”之一的李文亮医生后来描述,在他发布消息的第二天半夜,他就被传唤到武汉市卫健委;其后又有多次被医院监察科谈话和派出所警察训诫,说他发布的真实信息是“不实言论”。这种作法既“高效”又猖狂,完全颠倒了“谣言”的定义。对比武汉市政府在认识新冠肺炎“人传人”性质和采取措施时的拖沓,压制信息发布却可谓“神速”。这多像病毒的帮凶。

因此,若要打赢这场防疫之战,就必须让信息自由发布和流动,让它跑过病毒。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重申和落实《宪法》第35条和相关法律。然而问题是,为什么落实不了?这些年不少政府行政部门都在公然压制信息自由,又将信息扭曲为错误的数据,用以欺上瞒下。这本是公开的秘密,也已积弊多年。他们的目的,就是掩盖自己的错误甚至罪行。一场火灾事故,一个交通事故,一场传染病,他们都本能地低报数字,以躲过相应的惩罚。例如国务院规定,对于重大火灾事故要对当地政府追究刑事责任,而“重大火灾”被定义为死亡30人以上,当地政府官员就有倾向于少报死亡人数。而从政府结构来看,由于缺少真正的选举,法院独立审判得不到保障,民众对行政部门的约束很小,官员们只是对上级负责。而上级对下级的评价,一般只能靠下级提供的数据。所以下级官员们一定会在各种事故出现时尽量隐瞒。他们用“造谣”的罪名让民众闭嘴,不仅是要欺骗社会,也在欺骗他们的上级。

因而,若想让信息比病毒跑得快,就要清除所有这些打着“国家安全”幌子压制真相和批评的行为。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对政府行政部门滥用公权力违反《宪法》第35条的行为加以惩罚。上述以压制自由表达、隐瞒数据而逃避责任和惩罚的行为,只有当对这种压制和隐瞒行为的惩罚明显重于他们所想逃避的法律惩罚,才有可能消除这种现象。实际上,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已有规定,“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第66条第1款),要予以行政处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最高法院在道义上支持了武汉八个“造谣者”,但问题不是给他们平反,而是要追究诬蔑他们“造谣”,且目的是为了“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人。法律就在这儿摆着。隐瞒和谎报的前提是压制其它信息源。将真相说成是“谣言”的作法才真正是造谣,且构成“隐瞒、谎报、缓报”行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对八名披露真相人的打压,造成疫情信息的灭失和迟滞,使得武汉大量人群疏于防护,致使染病甚至死亡,更将病毒传染到全中国以致世界,后果已“严重”得远远超出立法者的想象上限。公诉吧!

2020年1月31日于五木书斋

2020年1月31日首发于《金时中文》

Wh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Replace Spontaneous Order?|Sheng Hong

December 9, 2025 published in Man and the Economy: https://www.degruyterbrill.com/document/doi/10.1515/me-2025-2001/html?utm_source=researchgate.net&utm_medium=article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s led some people to hold overly optimistic views, believing that it will soon replace humans as the intellectual dominator, even supplanting the spontaneous order that humans have followed due to “rational inadequacies.” However, some philosophers and economists have long pointed out that spontaneous order is something that human rationality and sensibility cannot fully comprehend. Just because humans have succeeded in understanding simple systems does not mean that the same methods can be applied to complex systems. Research by mathematicians on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and computability shows that there is a class of problems (NP) that are very difficult to solve, and many problems in real-world complex systems are even harder than NP problems. Thus, NP-hard problems serve as a mathematical expression of the “difficulty in understanding complex systems.” Sinc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lies on computer computation, and there exists a large class of problems that are difficult or impossible to compute, 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be realized and cannot replace spontaneous order—a problem that is much harder than NP problems. Humans gradually discover spontaneous order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a form of brute-force search—relying on two abilities: the capacity to judge the superiority of one choice over another and the motivation to explore. Because human utility is a complex combination of various sensory and psychological cultural factors, its complexity far exceeds that of NP problems. Therefor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simulate human utility and thus cannot replicate the human methods of discovering spontaneous order.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pontaneous Order, NP, Random Exploration, Utility

  1. The Question Raised: Ca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place Spontaneous Order?

Recently, some breakthrough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ve led to inflated imaginations, with people believing that 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ill soon be realized and will completely replace human dominance in intellectual matters. This notion may stem from the business sector develop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odels, which has sparked exaggerated admiration for this prospect among the general public. However, this exaggerated judgment is somewhat vague, leading to the impression that it could replace all human knowledge accumulation and intellectual capabilities, including not only human calculations under specific rules but also the rules that humans have consistently followed, such as market rules, the rule of law, and democratic rules. This raises a serious issue.

Although no one has openly proclaimed this, the actual behavior of some individuals provides a definitive answer. For example, after the Trump administration took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Elon Musk led the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Efficiency,” which took over 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 on its first day and gained access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s computer systems. Musk claimed that he wanted to us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lead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with the goal of having AI systems automatically handle federal budgets, policy analysis, and administrative approvals within a few months (YouCao, 2025). His assistant, Thomas Shedd, announced plans to create “AI coding agents” to automate government processes and centralizing sensitive data like government contracts (Economic Times, 2025). According to the U.S. Constitution,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follows a set of legally established procedures. This set of procedures has evolved over a long history within the co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its rationality and legality have been proven by historical practice.

Us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lead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implies that Musk believes decisions made b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ould be superior to those made based on the traditions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ional system. This institutional tradition has deep roots; it inherits the tradition of English common law and has evolved over more than 200 years in America, incorporating characteristics that adapt to America and refining innovative rules. It can be said that this political tradition in the U.S. is precisely what Hayek referred to as the real counterpart of spontaneous order. For Hayek, “spontaneous order” is almost equivalent to ideal order. In reality, institutions and rules that approach spontaneous order include markets, families, governments, enterprises, religions,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cultural traditions. Throughout human history, people have integrated the concept of “adhering to spontaneous order” and the rules manifested by spontaneous order into the human knowledge system.

As for the formation of spontaneous order,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spontaneous order itself is something that human rationality cannot fully grasp. Hayek stated, spontaneous order’s “degree of complexity is not limited to what a human mind can master. ” (2000a, p. 57). Spontaneous order is formed through long-term interactions among people without a specific purpose; during this formation process, people are often unaware of the order’s emergence, and future generations cannot know it either. The value of the rules inherent in spontaneous order is also beyond the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human rationality. It serves as an “abstract rules operate as ultimate values because they serve unknown particular ends” (2000b, p. 21). Therefore, spontaneous order holds a dominant significance for human civilization. Hayek remarked, “civilization has largely been made possible by subjugating the innate animal instincts to the non-rational customs which made possible the formation of larger orderly groups of gradually increasing size.” (2000b, p. 500).

Thus,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s reached such a height that it not only surpasses human rationality but also transcends the spontaneous order that is beyond human “rational inadequacy,” and can therefore be used to replace spontaneous order?

  1. A Large Class of Problems Are Theoretically Unsolvable by Computers

In the academic field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pinions are relatively cautious. So far, no one has claimed that 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s been achieved; industry leader Yann LeCun has emphasized that the efficiency of computers is far inferior to that of the human brain (2021, p. 64). Furthermore, the basic view in computer mathematics research is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ay never be able to solve a certain large class of problems. In fact, discussions about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and computability problems have long existed in the mathematical community, particularly regarding the P and NP problem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puter computational power, this discussion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o the point that Scott Aaronson pointed out, “The P vs. NP problem is one of the deepest questions posed by humanity” (2021, p. 49). To date, most mathematicians believe that P ≠ NP, which means there is a class of problems known as NP that are very difficult to solve. It is noteworthy that, even today, mathematicians acknowledge that there is a large class of problems that computers may not be able to solve.

Here, we need not repeat the P and NP problems in mathematical language, as general readers may find i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and might miss the main point. This issue actually highlights the impact of problem complexity on solvability. The higher the complexity of a problem, the more computational resources are required, making the problem harder to solve and more likely unsolvable. The term “computational resources” in this context is abstracted as time and space, with a particular emphasis on the time dimension. Excessive computation time not only affects the timeliness of the results but also makes the cost prohibitively high; it is also possible that the problem being solved is ultimately unsolvable. Thus, time becomes a measure of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When the computation time approaches infinity, the problem becomes computationally intractable.

For sufficiently long inputs (n), mathematicians categorize problems into four general classes based on their complexity levels and the corresponding difficulty of solving them. One class can be solved in polynomial time (understood as simple or quick, i.e., P), another class cannot be solved in polynomial time but can be verified (i.e., NP), yet can be solved in non-deterministic polynomial time (understood as very difficult), one class requires exponential time to solve (exponential time means very long, making solutions nearly impossible), and another class can only be approached through brute-force search (or exhaustive search), which involves testing every possible combination in astronomical numbers to find the optimal solution, making it even less feasible . Although these four categories are not sharply defined and may overlap, generally speaking, from front to back, each subsequent class is more difficult, requires longer solving time, and is more likely to be unsolvable.

These four classes of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problems are differentiated by algorithms. Mathematicians acknowledge that, in the broadest sense, brute-force search is considered an algorithm, albeit the simplest and most clumsy one, and it involves the most computational steps and time, serving as a fundamental reference for various algorithms. Philosophically, an algorithm represents a method of thinking; brute-force search—testing each possibility one by one—is the most basic form of thinking, while other algorithms are more sophisticated thinking techniques. For instance, polynomial algorithms, non-deterministic polynomial algorithms, and exponential algorithms exist, which are more clever than brute-force search, characterized by requiring fewer steps and less time. This indicates that mathematics, as a refined method of thought, is a way to save thinking time by utilizing the properties of numbers. It is part of humanity’s effort to reduce the cost of action. Therefore, the so-called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problem, stripped of the nature of the problem itself, is fundamentally a question of cognitive economy. Computation time, as a cost for humanity, forces people to make a detailed trade-off between computational costs and the utility of solutions, specifically between marginal computation costs and marginal utility of solutions.

Conversely, the problem itself is another aspect of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Of course, the “problems” discussed here are not simple ones; they are neither elementary arithmetic issues nor university-level physics or chemistry problems. No matter how complex these problems may be, they are still simple system problems. This roughly corresponds to inorganic systems. In contrast, complex systems correspond to biological, physiological, or social systems. Several typical NP problems studied by mathematicians, such as the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clique problem, and packing problem, are social issues. Economists applying mathematical method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reclaiming and re-auctioning wireless channels also deal with social issues. However, these “problems” regarded as mathematical issues are already quite abstract and simplified, much simpler than real-world social issues. Yet, if these relatively simple problems are difficult or even unsolvable, how much more so for problems in reality?

The complexity of most real-world problems exceeds that of NP problems, “things in nature and human society are many times more complex than phenomena in number theory” (Huang, Xu, 2004, p. 12). Most mathematicians have already concluded that P≠NP, meaning the NP problem is very difficult to solve (Roughgarden, 2023, pp. 334-336). For example, even if a traveling salesman only sells products in 48 ci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finding the optimal route is still difficult. The problem of distributing M types of products among N people in reality is much more complex; even in a small country like Singapore, with a population of 5.92 million, or even in a village of only 100 people, solving the optimal distribution of 100 types of goods would require choosing from 100100 = 1E+200 possible combinations. Thus, the so-called mathematical problems are merely abstractions and simplifications of real issues, with mathematics unable to solve a large class of mathematical problems, let alone most real-world problems. Therefore, since there exists a class of problems that are difficult for computers to solve, how coul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e all-powerful? How could 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e realized?

  1. Economists: Complex Systems Are Beyond Rationality

Regarding the failure of human planned economic experiments, economists attribute the cause to the fact that complex systems are too intricate for human rationality to understand and grasp, let alone “design.” Hayek stated, “The 20th century is undoubtedly an age of superstition, primarily because people have overestimated the achievements of science; when we say that people have overestimated the achievements of science, we do not mean that they have overestimated the successes of science in the realm of relatively simple phenomena (where science has indeed achieved great success), but rather that they have overestimated the achievements of science in the realm of complex phenomena, as evidence has shown that applying techniques proven to be highly beneficial in the realm of relatively simple phenomena to complex phenomena is extremely misleading” (Hayek, 2000, p. 530).

This perspective is essentially a form of epistemological agnosticism, a tradition found in both Eastern and Western thought. Laozi said, “To know that you do not know is the highest; not to know that you do not know is a disease.” Kant believed that human reason can only understand the appearances of things, not the things-in-themselves. His bottom-line logic is, “It is obvious that I cannot know as an object that which must be the prerequisite for knowing any object.” “If we wish to make a judgment about the origins of sensibility and intellectuality, I can only see that such exploration completely exceeds the limits of human reason and is beyond our capability.” (quoted from Zeng and Liu, 2007, p. 136). Hayek shares a similar view: “A complete explanation of even the external world as we know it would presuppose a complete explanation of the working our sense and our mind. If the latter is impossible, we shall also be unable to provide a full explanation of the phenomenal world.” (Hayek, 1976, p. 194)

The development and success of science since modern times seem to contradict this agnosticism. However, as previously quoted from Hayek, this success is only in the realm of simple systems, while in the realm of complex systems, humanity remains “beyond rationality.” We simply do not see Hayek’s detailed distinctions between “simple phenomena” (systems) and “complex phenomena” (systems) to clarify where the boundaries lie. However, the discussion on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by mathematicians in the previous section regarding P and NP problems seems to help us further understand why humans can achieve success in exploring simple systems while their rationality cannot grasp complex systems.

The four types of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discussed in the previous section—polynomial time algorithms (P), non-deterministic polynomial time algorithms (NP), exponential time algorithms (ETA), and brute-force algorithms (BF)—can be broadly divided into two categories: one that is solvable in polynomial time and another that includes NP problems and those more difficult than NP. Mathematicians refer to these two types of problems as “easy problems” and “hard problems” (Roughgarden, 2023, p. 31). We can roughly correspond these two types of problems to simple systems and complex systems. Since mathematics is a refined form of thought, if we can mathematically prove that problems in simple systems are solvable while problems in complex systems are difficult or even unsolvable, it would demonstrate that simple systems are within the grasp of rationality, while complex systems are beyond it.

Figure 1 Comparison of Time Complexity Growth Trends

Note: The chart was created using Microsoft Excel. It compares a polynomial time complexity, O(n³), and an exponential time complexity, O(2ⁿ). When n exceeds 10, the exponential time complexity surpasses the polynomial time complexity. This can be seen as a watershed in terms of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between simple systems and complex systems. Of course, in practice, this watershed is not a single point but a fuzzy area. The boundaries between the two will also shift with advancements in computational methods. Nevertheless, such a watershed exists.

Many descriptions or definitions exist regarding simple systems and complex systems. From a mathematical perspective, the distinction lies in dimensions, linearity, coupling between components, emergence, and so on. However, complex systems are often viewed as systems generated from an exponential number of possibilities, thus roughly corresponding to exponential time algorithms, indicating that the difficulty of solving complex systems exceeds NP. In contrast, simple systems are generated from a relatively small number of possibilities, roughly corresponding to polynomial time algorithms, making them easier to solve. Therefore, we can use precise mathematical methods to distinguish between simple systems and complex systems, with their significant difference lying in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This can be measured by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time. The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of complex systems is very high, making them difficult to solve or even unsolvable.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times above NP represent long, unacceptable computation times or costs, which may even approach infinity. This is why complex systems are “beyond rationality.”

  1. How Did Humans Survive Without Computers?

However, the problems in reality are not just mathematical issues; they are matters of winning or losing, life or death. Without solutions, humanity would be unable to develop or even survive. How is it that humanity has reached this point today, without extinction but even thriving?

Generally speaking, “complexity” can be understood as the challenge of selecting the best answer from how many possible answers; the more choices possible, the more complex the problem. The complexity of a problem primarily depends on its scale—specifically, the number of variables, dimensions, and states involved. Complexity arises from the combinations of these factors. When there are few variables, such as when a traveling salesman needs to visit only six cities, there are 720 possible route combinations. This is not manageable for the salesman, but for a computer, finding the optimal route is not complex. However, if there are 48 cities, the number of possible route combinations becomes astronomical—1.24E+61—making it impossible for a computer to find the optimal route “quickly.” When a cellular automaton model is in a one-dimensional, two-state, three-cell configuration, there are only 256 possible rules. But if the number of states increases to three, there are 7,625,597,484,987 possible rules (Wolfram, 2002, p. 60). If we move to two dimensions with at least nine cells in a two-state scenario, the number of possible rules skyrockets to 1.34E+154.

Upon closer examination, the problems classified as NP or NP-hard are fundamentally exponential in nature. Thus, NP problems are included within exponential time problems. For example, the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involves finding the optimal route among N! possible choices, and the number of possible rules for cellular automata is a combination of cell count (N), state count (S), or dimensions (D), leading to ; all exhibit exponential function forms. We can also say that the difficulty of exponential time problems is greater than that of NP problems. Another characteristic of exponential time problems is their rapid acceleration; as the number of variables, states, or dimensions increases slightly, the algorithm’s steps or time grow disproportionately fast, the increase in computing power is far from keeping up (Roughgarden, 2023, pp. 34-35). In the real world, with hundreds of thousands or millions of variables (or people, nodes), and states that are not just binary but at least four-dimensional, most real-world problems are of extremely high complexity, at least falling into NP problems or exponential time problems, which are essentially non-computable issues.

However, mathematics is a profession pursued by only a small number of people. Its simple methods serve merely to save computation time when addressing simple problems for the general public. When faced with numerous real-world problems that cannot be computed, how do people solve them? In fact, people have resolved these issues; otherwise, humanity would not exist today. They also use mathematic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employing the brute-force search (exhaustive search) algorithm mentioned earlier. This can be referred to as the calculation in one base system, but it is certainly the clumsiest method and at the bottom among the various calculation methods mentioned above. One might ask why ordinary people do not seem to use brute-force search methods to solve problems. In reality, people do not intentionally test each possible option one by one; their actual method is random exploration. Randomly probing among astronomical possibilities is akin to an exhaustive search method, as the probability of repeating the same option is extremely low, resembling an exhaustive search, albeit not in a sequential manner.

Moreover, people do not need to discover the optimal choice immediately; they only need to find a better option among two or more choices and apply it to similar actions in the future. They may also continue to explore, either intentionally or unintentionally, and if they find a better option, they will replace the existing better option with this new one. This random exploration is not limited to specific individuals. Anyone who discovers that another person’s choice yields better results can learn and imitate. This only requires individuals to distinguish the better option among two or more choices. They can be contemporaries, descendants, or others’ descendants. Thus, through generations of trial and error, people’s choices improve over time. It is not just one person randomly exploring, but many individuals exploring simultaneously in different locations. Since there is som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specific actions and specific outcomes, gradually, the choices of many people converge and become similar; especially when individuals choose behaviors that do not harm each other but benefit all, a set of behavioral rules emerges that everyone follows—this is spontaneous order.

To adopt this choice model, two questions must be addressed. One is how to determine what is “better.” The other is what motivates people to explore randomly. Regarding the first question, it seems unnecessary to resolve. People judge based on the outcomes of their choices. This outcome impacts the interests of those making the choices. If one choice brings greater benefits—lower costs or higher gains—then that individual will continue to make that choice. If they cannot recognize this benefit, natural selection will take effect. Ultimately, in a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those who do not choose the better combinations will disappear, while those who do will survive. Thus, regardless of whether individuals are aware of which choice is better, natural selection will favor the better choices.

Then, what motivates people to explore randomly? For example, a traveling salesman, when unable to use a computer to find the best route, is essentially engaging in random exploration. He might follow traditional routes, but occasionally he takes a different path, resulting in three possibilities: it could be worse than the previous route, the same, or better. If it is better, he will continue to take that route in the future. Similar opportunities for chance will arise again, and he will handle them in the same way. Gradually, the routes improve and become more efficient. If there is a rule between the traveling salesman and the company that states if a better route is discovered, the saved travel expenses will be shared equally, both parties will have the motivation to continue exploring new, more economical routes.

This is just a simple example. If we acknowledge that most problems in society are NP problems, or exponential time problems, or even problems that can only be solved through brute-force calculation, then people in reality use the aforementioned random exploration method to resolve these issues. Some may question, now that this random exploration method does not immediately find the optimal solution, how people to survive? In fact, survival does not require an optimal solution; generally, a better solution is sufficient. At this point, people do not need to follow mathematical rules but rather the rules of natural selection. As long as the benefits they gain can meet their energy needs—ensuring energy supply exceeds energy consumption—they can survive; furthermore, if there is a surplus, they can reproduce. Of course, if competition exists, it will depend on whose “better solution” is superior. This is the competition for survival. A traveling salesman who discovers a better route will outperform one who takes a less optimal route.

  1. Market and Spontaneous Order as Simple Solutions to Complex Problems

Using the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as a threshold, problems with higher complexity are even less likely to have optimal solutions found by computers. For example, the aforementioned market problem. This is an exponential time problem and can at least be solved using brute-force search. However, the sheer number of possible combinations makes it nearly impossible to find the best one through brute-force search. Therefore, in reality, people solve the distribution problem of M types of goods among N individuals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 This is also a form of brute-force search; they simply do not need to discover the optimal combination immediately.

An individual is not concerned about whether the resource allocation in society is optimal; rather, they care about whether their own welfare improves. When a person needs a certain good, they have several choices. One option is to rob or steal from others; another is to deceive or spread false information; a third is to use their physical advantage to force an “exchange” from others, i.e., coercive buying and selling; and a fourth is to exchange items they own with others’ consent. A person can randomly choose one of these actions, but the outcomes are distinguishable. They might temporarily believe that stealing or robbing has low costs, but such behavior is unsustainable, as others will eventually retaliate or become wary. If they persist in this behavior, they will ultimately disappear. Thus, repeated random trials will lead people to conclude that respecting others’ property rights and exchanging their own property is a better behavioral choice. This conclusion is also the result of many others’ random explorations, and they will eventually accept such rules. This is how property rights systems are formed. This represents the first stage of results from this random exploration.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property rights, people can continue to engage in random exploration while adhering to exchange rules—market rules. For example, if they have an item, they can try to take it to the street to exchange for other items, with the exchange rates being completely random. Of course, there are also detailed distinctions within this behavioral framework, such as differences in negotiation positions, abilities, and information availability, which can lead to different exchange prices. However, when many people are exchanging the same item, the prices they form through bargaining may differ, and they can learn from each other. If one person has a more advantageous exchange, others will adjust their strategies accordingly, using that as a basis for bargaining with sellers; otherwise, they can turn to others for purchases. Since lower prices are beneficial, a nearly uniform price gradually forms in the market for that item. Similarly, there are thousands of such items, each forming a market with its own price. Reasonable price comparisons will also emerge between markets. Thus, a pricing system is established throughout society. This represents the second stage of random exploration.

The market rules are similar to the incentives discussed earlier regarding the traveling salesman, as the potential for profit encourages adherence to these behavioral rules, prompting random exploration. Therefore, in reality, the exploration for optimal combinations transforms into behavioral rules that incentivize this exploration. We can view market rules as a mechanism that facilitates computation; they do not directly compute the optimal combination in the market but instead drive people to randomly explore better behavioral rules and, under those rules, better behavioral choices. Through extensive random interactions among large groups, a set of equilibrium market prices gradually emerges (see Figure 2). Within this pricing system, any individual can use a very simple algorithm—addition, subtraction, multiplication, and division — to determine the quantities of goods they need within a given budget to maximize their utility. The situation for producers is similar, though perhaps slightly more complex.

Figure2 Demonstration of Final Supply and Demand Selection Points and Trajectories

Note: This figure illustrates the results calculated and demonstrated using a MATLAB model created with GPT-4.5. It assumes that any consumer has their own utility function and will randomly explore beneath this function curve, while any producer has their own cost function and will randomly explore above this cost curve. Their random exploration areas are located in the triangular region to the left of the equilibrium point in the figure. In this area, the model randomly generates 40 points, and the consumer and producer each randomly select two points for comparison. The consumer retains the point with larger utility and discards the lesser one; they then randomly select another point to compare with the retained point, keeping the one with greater utility and discarding the lesser one, and so on. The producer follows a similar process, comparing based on their revenue and retaining the larger points while discarding the smaller ones. After 39 selections, both ultimately choose the equilibrium point where the utility function and cost function intersect, or a point close to equilibrium.

History and economics have proven that this market equilibrium price guides people in rationally allocating their expenditures to achieve utility maximization under budget constraints. It also enables producers to determine their production quantities and varieties based on this pricing system, ultimately maximizing their revenues. From a societal perspective, when all producers and consumers make rational decisions within this market price system, the total quantity of M products will roughly equal the total demand of N individuals. In reality, there are likely hundreds of millions of types of goods (M) on Earth, with N being approximately 8 billion. From a mathematical standpoint, solving such a problem is fundamentally impossible, yet the market effortlessly resolves it.

This super difficult problem has been simply solved by humanity using random exploration methods. The approach is not traditional mathematical computation, but it is a form of mathematical computation—specifically, brute-force search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 The method people use is to promote this random exploration through an incentive mechanism, manifested as a behavioral rule—market rules. It includes a simple stipulation: a transaction can only occur and be deemed legal when both parties agree. It does not directly provide the optimal answer for resource allocation but encourages people to engage in random exploration, ultimately leading to the formation of market equilibrium prices. This provides an important parameter in this vast polynomial — price — contributing significantly to solving it. With price as a parameter, each consumer or producer can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demand or production quantities, greatly reducing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and making it much easier.

The allocation of fiscal funds requires the measurement and comparison of the utility of public goods. The overall utility of a public good is not something that any individual can directly perceive. Each individual can draw analogies to the utility of that public good based on their evaluation of the utility of private goods. Economists express this with a relatively strict formula, stating that the marginal utility of one unit of a public good should equal the marginal utility of one unit of a private good. The overall utility of a public good is the sum of all individual utilities. In an ideal scenario, all stakeholders would participate in voting to determine the specific form of public good utility. In practice, this involves making a comparison between two choices: to provide or not to provide, or to provide option A or option B. This is essentially a comparison of utilities. We already know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accurately simulate the utility of private goods, and judgments regarding the utility of public goods are even beyond the capabilities of AI. Moreover, even if AI could assess the utility of public goods, finding the optimal allocation scheme among multiple public projects within a given budget would be similar to the packing problem in NP problems, which is difficult to solve (Roughgarden, 2023, pp. 47-48). In voting, each person makes a vague but appropriate comparison in their mind between the utility of a particular public good and the utility of the same unit of a private good. After a long period of trial and error, the results of their voting will approach the optimal outcome.

The market is just one of many customary laws in human society. Besides the public finance distribution procedures, other aspects such as gift-giving rules, family order, village customs, legal regulations, religious norms, and so on share exchange characteristics similar to those of the market. Their formation is also akin to that of markets, gradually converging into widely accepted behavioral rules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 by people. Their common feature is the selection of the better option among any two possible behaviors or things, while also allowing for new choices. These behavioral rules embody principles similar to those of the market, where people are always engaged in exchange, albeit not exchanging goods but rather exchanging behaviors (Sheng, 2021). Exchange follows 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with the rule requiring agreement from both or multiple parties. Markets and other customary laws collectively constitute the rules of social order for humanity, under which people primarily produce, live, and transact. This is the essence of human society. They exist because humanity has solved socially complex problems, which appear complicated mathematically, using simple behavioral rules, allowing human society to exist and develop.

  1. Ca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place Human Exploration of Spontaneous Order?

This question refers to whethe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 discover a method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spontaneous order, such as the market, by directly calculating each individual’s instantaneous demand at any location and automatically satisfying that demand. As discussed earlier, many social issues that are more difficult than NP hard cannot be solved using mathematical algorithms, and thus AI cannot replace humans in addressing problems that the market can solve through spontaneous order. This conclusion should be quite certain. Broadly speaking, AI cannot replace all institutional rules with spontaneous order characteristics, and it will never be able to do so. However, some may ask whether AI can imitate humans, discover rules similar to spontaneous order, and follow these rules to conduct random exploration to find better or optimal solutions to these social problems.

This requires AI to meet two conditions. First, it must be able to evaluate the outcomes of any two actions. Second, it must have the motivation for random exploration. The first condition is one AI can both satisfy and dissatisfy. It can meet this condition in the sense that people can input a relatively simple “value function” into AI, allowing it to judge the results of two randomly chosen actions. This has been achieved by successful AI projects, such as image recognition and board games. However, it cannot fully satisfy this condition because the value function must closely mimic human value judgments. This involves assessing the utility of different goods. Utility is a comprehensive judgment that requires multiple dimensions of perception, such as visual, taste, smell, tactile, auditory, proprioceptive, internal bodily sensations, psychological feelings, cultural preferences, and combinations of these perceptions. This requires inputting relevant value functions into the AI beforehand.

Even assuming the technical issues of perceiving various sensations have been resolved, this is still impossible. The value function is a utility function, and not only is human utility derived from a combination of multidimensional sensations, but each sensation also has multiple levels or scales, and can even change continuously. If there are ten dimensions of sensation, with ten levels for each, there would be 1010 (1E+10) combinations, which would decrease as the quantity consumed increases, meaning that at every consumption level, there are different utilities and combinations. If we further subdivide into ten levels, there could be 1E+100 possible combinations, which is still a rough estimate. Moreover, these utilities are also related to different environments, times, and physical conditions. For example, one needs an umbrella only when it rains, feels hungry only near mealtime, and requires cold medicine only when sick. Therefore, strictly speaking, human utility is not replicable. According to epistemology experts, human utility is “embodied.” To imitate it perfectly would be equivalent to creating a real person, which is fundamentally impossible. Those who advocate modified computationalism believe that when they include human sensations in their calculations, the problem is solved. However, based on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theory, we know that such an imagination can never be realized.

As for the costs incurred by individuals or enterprises, they are actually derived from utility. People work to earn income, which means sacrificing leisure time; their judgment of costs is essentially an evaluation of this sacrificed time. The value of this time lies in its utility. Work prevents one from traveling or enjoying art. For humans, all costs can be measured in time—that is, utility—so costs represent negative utility. Their satisfaction with work compensation also depends on whether these rewards can purchase goods that satisfy their utility, which is also based on utility judgments. Therefore, for AI to obtain the value function for production or service costs is as difficult as determining utility. The complexity makes it challenging to solve.

Furthermore, exploring the pricing system across the entire market requires not only comparing the utilities of two specific goods but also comparing the utilities of any two goods. The sheer volume of goods necessitates even more dimensions of perception for evaluating their utilities, leading to exponentially increasing utility combinations. Thus, just the value function for a single individual would require thousands of variations, which is currently beyond the capabilities of computers. In fact, even if these value functions could be constructed, no matter how intricate they are, they remain imitations and do not represent real human utility. Consequently, AI cannot replace humans in evaluating the relative merits of any two randomly selected choices. Even human value functions can be flawed because humans may break down the overall assessment of natural selection into local, short-term utilities, which may not be correct. This is not a concern because human errors will be corrected by natural selection; those who make mistakes will suffer losses or perish. However, AI’s value functions, even if they appear realistic, will not have natural selection to correct them.

Now, regarding the motivation issue. At first glance, this may not seem problematic. Computers do not require motivation; they only need human commands. However, following commands is fundamentally different from having intrinsic motivation. What self-interest does a computer have? Without human commands, can AI have the motivation to explore randomly? Computers have silicon-based bodies, and their energy source is electricity. They likely do not experience discomfort (hunger, pain, etc.) due to a lack of energy, nor do they possess the desire for bodily expansion. Random exploration of customary laws such as the market does not bring any benefits to themselves. Therefore, they lack the motivation to engage in such random exploration. Could humans program them with an incentive-based system to motivate random exploration? This might work but would only be effective in specific areas, while areas not covered by the program would remain unaffected. Human utility is comprehensive; they naturally explore advantageous domains without needing external prompting.

Moreover, simulating spontaneous order in a market involves more than just an individual comparing the utility of any two goods; the market cannot be formed through just one or two interactions. It must emerge from prolonged interactions among thousands of consumers and producers. Even if the previous two issues could be resolved, AI would still need to construct comparisons of utility among thousands of individuals for thousands of goods, and similarly construct comparisons of costs among thousands of enterprises for thousands of goods, while also facilitating competitive negotiations between consumers and enterprises to form an equilibrium pricing system. This presents an overwhelming challenge for an AI with such vast capacity, as it is illogical; the market interaction involves countless independent individuals, each with different utility functions and cost functions formed from various combinations of sensory dimensions. AI often operates as a singular entity, with a single logic and value function. If AI were divided into many individual units, it still could not simulate independent individuals because their structures, logic, and value functions would be the same. For instance, in a game of AlphaGo, both sides use the same value function. If thousands of different value functions were required, the complexity would be unachievable. Most importantly, this is merely simulation.

AI can defeat world champions in Go but cannot evaluate two products in the market. This illustrates Moravec’s Paradox, which states that AI can accomplish tasks that humans find difficult, yet struggle with tasks that humans find easy. This is likely because difficult tasks for humans require rational abstraction and reasoning, which are easier to formalize and thus easier for machines to execute. In contrast, the human senses, evolved over millions of years, and the recognition and synthesis of those senses are often completed subconsciously. The information processed by these senses and their combinations grows exponentially with increasing dimensions and quantities, creating complex problems that are difficult for computers to solve. The languages formed by humans are abstractions of specific sensory experiences, serving to reduce dimensionality and significantly simplify the problems requiring computation.

Compared to human language, individual human utility is multidimensional, continuously changing, varying with time and location, and unique to each person. When AI attempts to simulate human utility, it must increase complexity; when the dimensionality of perception exceeds a certain point, its complexity increases exponentially, leading to what is known as the “curse of dimensionality,” which exceeds the computational capabilities of computers. Yann LeCun stated that while we can train a system to estimate the probability of the next word in a sentence, “we cannot train a system to predict what will happen next in a video,” because “the physical world is far more complex than language” (2025). Since AI cannot simulate human utility, it cannot compare it, making it impossible to form spontaneous order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 Therefore, it cannot imitate spontaneous order or solve the problem of distributing M products among N individuals, and thus cannot replace spontaneous orders like markets.

To date, most successes of AI have been based on the language formed through the random exploration of many individual humans. On this basis, computers still have advantages in second-order choices (i.e., making choices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others’ choices). However, they cannot replace humans in random exploration. Thus, even though human random exploration may seem simple, AI cannot imitate it, let alone replace it. Moreover, the spontaneous order formed through the random exploration of many individuals over a long time is something AI cannot match.

  1. Why Do Many People Believe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 Replace Traditional Human Rules?

History shows that humans have several times exaggerated the role of rationality due to its development and minor achievements, extending its application to inappropriate areas. This error has been recognized and pointed out by wise individuals among humanity, as previously cited from Hayek’s perspective.

The first reason for this error is that people view the victory of rationality in simple systems as evidence of its omnipotence, applying rationality to complex systems without distinguishing th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complex and simple systems. Many thinkers have pointed out that human rationality is limited, stemming from the fact that humans are finite individuals with limited energy, time, attention, memory capacity, and cognitive abilit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simple and complex systems, in terms of mathematical description, relates to the issue of computational time. In recent decades, mathematicians have increasingly focused on the P vs. NP problem, which addresses complexity and computability, beginning to differentiate the computational difficulty between simple and complex systems. Generally, complex systems tend to have exponential difficulty, with their computational challenges surpassing NP difficulty, making them hard to compute and impossible to solve using human rationality. This is also a mathematical expression of the notion of “limited rationality.” The general public does not understand this distinction and easily misinterprets the success of rationality in simple systems as applicable to complex systems; many elite intellectuals, unaware of the conclusions from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research, also make similar mistakes.

The second reason is that those who claim they can rationally design complex systems can, in practice, simplify the problem to reduce its complexity to a computable level, thus proving that their “rational” designs are feasible. When mathematicians are unable to solve NP problems, they discover some approximation methods that compromise on accuracy, not requiring optimal solutions but achieving near-optimal solutions. This may involve reducing problem size, lowering problem dimensions, breaking problems into smaller parts, or only searching locally, then connecting various local solutions, or conducting local random explorations, etc. There are so-called greedy algorithms, local search methods, and so on. In practice, the operation of simplifying complexity is not as “mathematical.” During the planned economy period in mainland China, the planning authorities only planned for over 400 types of products(Cheng, 2016, p.53). This starkly contrasts with the current Taobao/Tmall platform, which has 2 billion products, even after consolidating different models down to 35 million. The planning authorities greatly reduced the variety of goods to simplify product types. A straightforward example is that clothing at that time was predominantly blue, with green and white as alternatives, making the populace appear like a group of “blue ants.”

The third reason is that people’s general perception of complexity is entirely different from actual complexity. As Moravec’s Paradox reveals, “Computers can play chess and solve mathematical problems, but we cannot make them perform simple physical tasks, such as manipulating objects or jumping, which animals can easily accomplish.” “Computers can easily handle discrete objects and symbolic spaces, but the real world is too complex; a technique effective in one situation may completely fail in another” (Yann, 2025). Breakthroughs in AI regarding games and mathematical problems lead the general public to believe that AI should easily handle tasks that humans find simple, such as household chores, transactions,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political affairs, and even do them better. If AI can defeat Lee Sedol, why can’t it toast bread or pour coffee? This fosters the illusion that AI will soon replace humans in leading society.

The fourth reason is that people tend to overestimate the role of human rationality while underestimating the role of spontaneous order. Human success in science leads people to further imagine that it will play an even greater role in human affairs, as seen with the emergence of planned economies. This is because rational behavior is conscious; the success of rationality is something humans consciously reinforce and recognize, and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aspect of proving their own value. In contrast, spontaneous order operates in a “too high to be known” manner, forming and functioning silently without people’s awareness. The successes achieved under this spontaneous order are not attributed to the spontaneous order itself, which people do not recognize, but rather to their own efforts. Thus, humanity repeatedly errs in underestimating spontaneous order and exaggerating human rationality.

The fifth reason is that some individuals, in pursuit of commercial or political gain, exaggerate the role of rationality 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create public opinion that benefits their acquired interests or power. Given the aforementioned psychological weaknesses, the general public is also easily swayed by such arguments. This has been evident in the current hype surrounding AI’s imminent surpassing of human capabilities, leading some AI companies to gain excessive profits. Historically, planned economies also gained power for certain political groups under the guise of “scientific theory.” Recently, Musk’s “Government Efficiency Department” took ove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gain under the banner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rhetoric surrounding AI has convinced many that its power is boundless, superior to 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 and political traditions established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over two centuries, and better than Congressional decision-making; thus, such clearly unconstitutional actions have been implemented.

  1. Conclusion: The Appropriate Rol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Spontaneous Order

This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asserting that the problems spontaneous orders (like markets) can solve are more difficult than NP problems. Since NP problems indicate issues that are difficult or even impossible for computers to solve, and because NP problems are already abstractions and simplifications of human problems, many real-world issues are even more challenging than NP problems. Therefor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solve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real-world problems, rendering it incapable of achieving so-called “general” intelligence. Consequently, it cannot replace spontaneous order in addressing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product distribution issues, nor in resolving conflicts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among individuals.

In reality, people adopt random exploration methods, evaluate the outcomes of these explorations, retain better results, and discard poorer ones; they continue this process iteratively. This method not only allows the parties involved to explore but also enables others to observe and imitate better outcomes. Thus, people continuously discover better behavioral choices. Due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od outcomes and specific behaviors, most individuals tend to gravitate toward these better behaviors, ultimately forming a rule, which constitutes spontaneous order.

The formation of spontaneous order requires two conditions from individuals. The first is the ability to discern the merits of any two things or actions; the second is the motivation to do so. People possess utility judgments regarding various items or actions, which are formed from a combination of their sensory perceptions—such as vision, hearing, taste, smell, touch, proprioception, psychological states, and cultural preferences—each contributing to different combinations. Based on utility, individuals can also form cost judgments. The interactions and negotiations among numerous different individuals effectively communicate and compare their utility judgments, ultimately reaching agreements. This is what establishes prices. The numerous transaction prices influence each other and eventually converge to a roughly unified price. The market prices of thousands of different goods ultimately form a pricing system. People make purchasing or production decisions based on prices, using simple algorithms to solve extremely complex issues from a societal perspective.

This is a rather clumsy and fundamental algorithm—a form of brute-force search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that can easily solve problems that are mathematically difficult. However, AI cannot replicate this. Although AI can generate or input simple value functions and compare any two items, it cannot generate a utility function that approximates human utility. This is because utility consists of a combination of multidimensional sensations and psychological states, and generating it is far more complex than language; furthermore, comparing any two items requires the interaction and comparison of the different utility functions of thousands of individuals, which is overwhelming for AI. As the dimensionality of perception increases, its complexity grows exponentially, far outpacing the speed of computer processing power. Therefore, AI is not only currently unable to replace or imitate spontaneous order, but it will also never be able to do so.

Overall, human cognition of the universe can be roughly divided into three domains and corresponding three stages. The first involves random exploration in a state of complete ignorance; the second involves making rational choices based on experiences gained from random exploration; and the third requires letting natural selection make judgment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most suited to operate in the second domain, or second stage. In this stage, humans have gained experience through random exploration in the first stage and have abstracted and simplified it into language, facilitating rational formalization and analysis, affirming and generalizing superior experiences for easier dissemination and learning; however, the correctness of this approach still needs to be judged by natural selection. Since AI does not possess a human-like body and cannot intricately mimic human utility, it is fundamentally impossible for AI to replace humans in random exploration or to consequently form spontaneous order. Natural selection remains the ultimate judge of all things, including humanity, and AI cannot hope to match that. Thus, the appropriate role for AI is to process low-dimensional information that humans have already simplified. In doing so, it may achieve results that surpass human capabilities.

Nevertheless, AI has achieved significant success. This is primarily reflected in its ability to make judgments and reasoning based on language, in formalizable domains (such as games and theoretical explorations), and in problems that can be computed and solved in polynomial time (i.e., simple system problems). In these areas, AI serves as an excellent assistant to humans. When people follow spontaneous orders (such as markets or parliamentary procedures), AI can provide specific individuals with recommendations. For instance, it can offer judgments on a budget to members of Congress or provide individual traders in the stock market with assessments of stock fluctuations, helping people make better judgments on comparatively complex matters. AI will always be the best assistant to humans, not the decision-maker in human choices.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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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民主与乌合之众(+按)|盛洪

盛按:据报道,伊朗民众抗议遭到残酷镇压,有一万多人死亡,数十万人受伤。这说明伊朗是一个类似“绝对君主制”的政体。它的特点是,不给民间一点言论空间,致使社会缺少自治传统和契约精神。反映在这次抗议运动,就是缺少组织,缺少政纲,缺少反对派领袖,以致他们呼喊流亡国外的前王储的名字。这种绝对君主制的策略是消灭所有可能替代它的组织,以与社会同归于尽来要挟所有的反抗。但这样做的坏处就是更加重了它的腐败和专制,导致社会在必须变迁时付出崩溃的代价。据阿伦特,社会最好先过渡到有限君主制,即争取更大的言论自由空间,形成民间的自治体,这样革命的代价要小得多。作为对比,“美国革命是‘有限君主制’的历史遗产,法国大革命则是绝对主义的遗产。”(2026年1月22日)

盛按:特朗普拥护者大概有两个误区。一是以为民选的一定是好总统,一是以为“民意”高于法治。由于投票制度并不完美,坏人有可能当选;不管好人坏人,掌权的就要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可以以“是民选的”,而僭越法律。实际上,规则不同,“民意”不同。民主与乌合之众的区别是规则不同。可以将乌合之众定义为“没有法治的民主”。因而乌合之众也是蔑视法治的独裁者的社会基础。特朗普及其团队在对抗法庭命令和打压自由表达时就是挟以“民意”。其实,即使不是出自乌合之众,民意也不是最高的道理。比民意高的是法治,法治是天意。历史的教训是,乌合之众的民意会成就独裁暴政,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暴民造就了雅各宾血腥统治。人类的悲剧就在于,他们以为获得解放的时候,就自己套上了奴隶的枷锁。当初叫嚷“梁漱溟闭嘴”的人,以后也先后被闭嘴了。(2025年6月2日)

盛按:本文将“民主”和“乌合之众”看作两种民众表达意志的形式,只是因为两者的规则截然不同,结果也就有天壤之别。其实在许多情况下,这两者之间的界限不是那么清楚。例如民主的一个原则是“每个个人都在不受他人影响下独立表达他们的选择”,实际上虽然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多数民主国家都设有秘密投票间,但并不禁止政党竞选的民众大会。这就难以避免群体心理导致的广场效应,这种效应在互联网和AI时代又被放大。所以在民主国家有时也会出现民粹主义的投票结果。(2024年12月10日)

盛按:“革命”一直被作为一个正面词汇,却被一些人理解得很含混,以致不能区分汤武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如果赋予“革命”最好的含义,应是带来重大改进的制度变迁的事件。所谓“改进”,是指对已创立的权力进一步的约束。但“革命”经常被理解为用暴力推翻暴政。这在表面上看是对的。然而关键在于,暴政被推翻后,制度变革是否减少或消除暴政再生的机会。如果不是,那就只是用新的暴政替代旧的暴政。武王伐纣后,周公改变了殷商的先王即上帝合一的祭祀制度,先王只能作为“配祀”。美国革命不仅废弃了君主制,更建立了三权制衡的宪政制度。它们都不因推翻前朝而完全否定以往的制度传统,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变革制度。周因殷礼,有所损益。美国革命前后都延续着从英国带来的普通法传统和新教传统,发展为美国宪法传统。而法国革命虽推翻了暴政却没有建立新制度,权力更加不受约束,导致雅各宾的恐怖专政。区别在于,民主是在正当规则下的个人意愿自由且独立的表达,乌合之众是在群体心理裹挟下个人失去独立意志的表达。所谓“正当规则”就是对传统规则有所损益。阿伦特对这一区别作了讨论。(2024年2月2日)

盛按:最近的泰国和土耳其的大选似乎表明,这两个国家的民主虽然摇摇晃晃,但在走向成熟。两者都经历过多次军事政变,民主程序或被打断,民选政府或被推翻。这次两国的选举看来相对顺利,选举结果得到尊重,这是各方尤其是军方遵奉宪法程序的结果。这反映出在准民主的环境下契约与自治精神得到了发展,而民主的最后成功依赖于这种摆脱乌合之众群体心理的文化。(2023年5月22日)

盛按:虽然表面上看,民主和乌合之众都是表达了“民众意愿”,但根本区别是规则不同。民主投票的基本要求是,每个投票人都在不受别人或外界的干扰下,独立地表达自己个人理性的选择。具体规则包括(1)多个备选方案;(2)无记名;(3)秘密投票。如果不遵循这样的规则,就不能保证投票人的独立和自由选择,因而与乌合之众相差不远。(2023年3月13日)

 民主与乌合之众

盛 洪

摘要:民主与乌合之众是民众结合的两种不同方式。由于结合的规则不同,产生出非常不同的结果。民主的规则是每个人独立地判断和决策;而乌合之众中每个个人的判断和决定会受到其他个人或群体的影响。经济学证明,每个个人在独立于他人时,会理性地判断和决策;他们的决策的集合,如投票,就会形成有效率的公共决策。相反,在受到其他人或群体影响时,个人的判断就会偏离独处时的判断,更可能因与其他人共同承担成本而增加破坏性行为。民主的规则是长期契约习惯和自治传统的结果,而乌合之众是因没有这种习惯或传统而容易采取的选择。因而,能够给予一定契约和自治空间的有限君主制,就是从绝对君主制走向民主的重要一步。

在我国,一提到“民主”,经常会有人用文革中的“大民主”对之加以批判。这在表面上看颇有道理。因为民主似乎就是民众作主,在“大民主”中,民众似乎也在“作主”。因而,从同是民众主导的表象来讲,民主与“大民主”是同一类事物。文革中的“大民主”确实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力,却鲜有建设性。然而,正如石墨和金刚石都是碳元素组成的一样,一个个的个人结成一个更大的群体,可能仅因其结成的方式或规则不同,而带来极为不同的结果。

一、两种民众结合的形式

迄今为止,我们至少知道两种民众的结合形式。一种就是民主,一种就是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2014)。

所谓“民主”,比较狭义但严格的定义,就是每一个独立的个人不受别人干扰地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意愿,通过一个程序(如选举)将这些独立个人的意愿集合成一个公共选择结果。结果是,每个人的选择是个人理性的,即比较正确地判断某一公共决策对自己成本和收益的影响,民主过程将众多个人理性集合起来,形成了公共理性。

所谓“乌合之众”,或更中立一点,“群体”,是一种心理单位,个人一旦进入到这一群体,其心理就会偏离自己作为独立个人的心理,而成为群体心理的一部分。这是因为,群体中的个体在互相影响,一个人的计算,不仅要考虑自己个人的成本收益,还要考虑与群体中他人的关系。为了不失去群体,更为了取悦于群体中的他人,他就可能扭曲自己的成本收益计算。结果是,按勒庞的说法,相对于个人心理,群体心理呈现出一种退化,即理性因素减少了,而更借助于感情,更倾向于形象思维(2014,第3~44页)。

当我们把这两种民众结合形式区分开来,我们就可能会揭示,为什么看来近似的社会运动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就能有对历史更为深刻的理解。

二、民主的制度经济学性质

首先,为了方便分析,我们把民主假定为一个严格的投票过程,阿罗和布坎南都对投票过程进行过比较深入的分析。他们分析的初始假定,包含了(1)个人是理性的;(2)个人之间的效用不可比,即使能比也没有意义;(3)一个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不受别人的影响,因而是独立的。布坎南和图洛克说,“独立的个人被认为在他们的私人行动和他们的社会行动中都有独立的目标。”(2000,第14页)这实际上是经济学研究人类行为的基本假定。

从经济学的研究路径出发,他们是从研究个人之间在市场中的交易为基础,走向研究个人在公共选择领域中的互动。在经济学家看来,交易和公共选择都是个人内心偏好的表达,从而在制度原则上是同源的;并且“一个民主政体所需要的法院体系、独立的司法权,以及对法律和个体权利的尊重,同样也是保证财产权和契约权利所需要的。”(Olson, 1993;奥尔森,2009,第409页)。财产权和契约权利正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在市场中的交易,一般是两两个人之间的交易。即两个人各作为交易的一方,买方或卖方。他们通过自由的讨价还价,最后自愿地达成交易,从而实现了独立的个人之间的理性联结,形成一个大于个人的决策或结果。这一结果不仅因交易各方都同意,表明没有任何人受损,从而是有效率的;而且达成交易本身,表明双方都愿意为赢得对方同意而妥协,使得互相冲突的意愿得以兼容,在达成经济上的最优均衡的同时,实现了政治上的和谐共处,而具有更高价值。当整个社会通过两两人的交易联结起来时,也就达到了最高的社会效率,从而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经济学用其全部的研究证明,只要没有外部性,这种自由交易的结果就是好的,有效率的,也是公正的。

以对市场的分析为基础,经济学家将这种分析方法扩展到公共选择过程。布坎南和图洛克说,“既可以把关于个体理性的基本经济学概念推广到市场选择,也可以把它推广到集体选择。”(2000,第37页)之所以存在公共选择过程,仅是因为市场并不完全适用于社会的所有领域。有的地方存在市场失灵。

这种方法的扩展并不完全是对市场过程简单的复制。在对个人的基本假设上,应没有什么不同。如个人是理性的,效用是不可比的,个人是独立的和自由的。但在交易身份上,公共选择过程与市场过程有所不同。在市场中,交易双方在交易中有着不同身份,一方是“买方”,一方是“卖方”;而在公共选择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是“买方”。尽管有些时候,也隐含着“卖方”,但他们不是在公共选择过程中公开的卖方。

在“成交”的规则上也有所不同。在市场中,成交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而这种同意是经过讨价还价的。当经过讨价还价后仍不能达成同意时,双方可以选择“不交易”。而在公共选择的投票过程中,“成交”的规则是多数同意,而不管少数人的不同意。并且,尽管少数人受损,他们也很难用“不交易”的方式避免损失,因为这就意味着退出这个社会。当然应该强调的是,即使如此,少数人的不同意仍对多数人的方案产生了牵制作用,使其为了获得多数而调低自己的要价,避免了过分侵害少数派的方案的通过。

公共选择过程对市场过程规则的偏离,多少影响了它的效率。然而阿罗、布坎南和奥尔森的研究都证明,这种投票过程,尽管存在一些问题,如投票悖论(循环的大多数),互投赞成票和波德效应[1]等,仍在大多数情况下和总体上是有效率的。布坎南和图洛克指出,“我们不应指望,建立在理性个人行为假设基础上的模型,在应用于集体选择过程时,会像相似的模型被应用于市场选择或经济选择时那样,产生丰富的结果。然而,这种比较起来稍弱的预期,决没有为限制这样的模型的展开提供任何理由。”(2000,第42页)

比较强有力的证明,是布坎南的“一致同意规则”。即如果有一个公共选择方案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同意,就一定是一个最好的方案,因为一致同意意味着,没有人因此受损,却有可能受益。他称“一致同意规则”是帕累托最优的“政治对应物”(Buchanan, 1967,p.285;转引自Reisman, 1990, p.102)。布坎南和图洛克认为,所有的投票规则都源于一致同意规则。只是由于在现实中,达成一致同意的成本太高,以致高于它所避免的对少数派利益的损害,人们才退而求其次地采用多数规则(2000,第66~103页)。

而多数规则,不仅其根源于一致同意规则,而且它自身也表明,一个多数人同意,少数人不同意的公共选择方案,比一个少数人同意而多数人不同意的方案要好。因而即使多数同意规则所通过的方案不是最优方案,也是一个次优方案,可以被接受;更进一步,如果同意的人数增多,就可以得出判断,这个方案会更好。这被称为“帕累托改进”,可以用来判断一个公共选择方案是否会有改进。所以,以个人主义为基础,公共选择过程是可以达成一个有效率的社会方案的。

然而,要强调的是,在公共选择过程中,还有一个隐含的假定,就是在个人进行投票时,是严格互相独立的。这一假定在市场过程中无需强调,是因为在市场中本来就是两两人在谈判,各自为一方,没有同一方的其他人的影响,而交易对手又是利益冲突的。而在投票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互相影响的问题。一旦有这样的影响,就可能改变一个人对其自身的成本-收益的独立判断和表达。上述的阿罗和布坎南对公共选择过程有效性的证明就不能成立。

因此,在具体的投票操作细节上,每个人的投票都应是秘密的。在当今世界,“秘密投票的绝对权利,不受外界的任何限制”原则已是国际通行的投票原则(Goodwin-Gill,1994,转引自史为民,1999,第229页)。这一秘密投票的原则还要通过无记名投票,统一选票规格样式,以及秘密投票间等技术性措施加以保证。1830 年,法国的选举程序规定,选民填写选票的桌子应与选举官员有一定距离。这可以视为的秘密投票处的最初形式。1856年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两院选举法》首创了“澳大利亚式选票”,即统一规格样式的选票(李智,2009);英国于1872年颁布的《投票法》首次规定了无记名投票(张红,2009)。

在今天,如在美国,“选民领取选票之后,占据一个雅位填写选票(涂黑)。所谓雅位(Booth),是一个平台站位,左、右、前、上四个方向都有遮蔽视线的挡板,只留选民进出的那个面敞开。”(老土,2014)很显然这是一个个人保密的独立空间。

图1  美国投票站示意图

资料来源:老土,2014。

在中国,虽然投票制度没有真正严格的操作,但在农村村民自治的选举过程中,也逐步意识到秘密投票的重要性。原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农村处处长王振耀先生,在1999年的一次天则双周论坛演讲时,曾讲述过在农村选举中对设置“秘密划票间”的体会。他说最开始大家坐在一起投票,投票结果显然受到了互相影响,而不能把农民真正想选的人选出来。经过九十年代初的摸索,“秘密划票间就是这一阶段中为保证公正自由的选举而创造出来的一项程序”,后来“秘密写票处”的设置又被写入了《村委会组织法》(王振耀,1999)。王振耀说,这一设置看似很小,但起着关键作用。这一作用就是保证个人之间的独立性。在农村的投票实践中,这种“秘密划票”规则被认为是能够“保证村民在无任何环境干扰的情况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史为民,1999,第229页)。

因此,保证个人之间在决策时的独立性,是民主区别于乌合之众的关键因素。

当然到这里,问题刚讨论一半,这只是经济学视野内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视野扩展到政治学,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通过互相独立的个人理性选择,并将他们的选择汇集为社会理性的机制,会反过来形成一种有民意和理性基础的政治权力。它由于是由独立的个人投票的同意形成的,所以它本身就有权力应该有的社会成员同意的基础,又由于它给每个独立的个人和整个社会带来更好的公共选择,所以也会受到社会成员的持续的支持。因而这一政治权力是有坚实社会基础和实质利益内容的权力。虽然政治权力为了维护人身和产权的安全,以及国家的安全而必须掌握暴力资源,但它的存在和维系并不是主要依赖于暴力的。它的巨大力量正来源于契约,即民众的同意。

三、乌合之众的制度经济学性质 

乌合之众,或群体,这个概念是由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提出来的,是指一群人,他们在利益上有某种相近的诉求,同时在心理上产生某种呼应,使得他们觉得他们作为个人只是一个更大群体的一员。这个群体可称为心理群体。

勒庞指出,无论什么人,一旦形成一个群体,“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2014,第7页)他进一步说,“单单是他变成一个有机群体的成员这个事实,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和原始人更为相似的是,他甘心让自己被各种言辞和形象所打动,而组成群体的人在孤立存在时,这些言辞和形象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2014,第11页)

勒庞描述的这一倾向在现代心理学中被称为“从众”,“即由于受到来自他人或群体的真实的或者想象的压力,一个人的行为或意见发生了改变。”(阿伦森,2007,14页)所罗门. 阿希在1951年做的实验告诉人们,当一个被试单独回答问题时,他的正确率约99%,而当他与其他人一起回答问题,且其他人故意回答错误答案并先于他时,他的正确率降低到65%(Carley,2013,pp.2~3)。五十年以后,安东尼. 普拉特坎尼斯又重复了这个实验,结果几乎相同(阿伦森,2007,第15~16页)。这个实验说明了人类身上固有的从众心理,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显著变化。

我们可以把勒庞的“乌合之众”更为一般化,用于表达某一类个人间的关系;即当个人的成本-收益判断以及相关决策受到他人或人群的影响时,我们称此关系为“乌合之众”,意思是,并非由独立的个人理性决策而联结起来的人群。这样,乌合之众就不仅包含街头集聚,也包括政党政治,还包括独裁政治等。如果前者可以被称为“自然群体”,后两者可以被归类为“人为群体”,人为群体还可包括军队和教会等(莫斯科维奇,2003,第322页)。

接下来的问题是,乌合之众群体的决策是有效率的吗?如果是无效率的,是因为什么?如果我们接受,独立的个人进行的公共选择投票是有效率的,那么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就是,如果乌合之众中的个人的判断和决策受到他人或群体的影响,使之与他作为独立的个人的判断和决策不同,那么他的判断和决策就是错误的,由这种个人组成的乌合之众的共同选择就是无效率的。

假定有一个个人,当他作为独立个人时,他对某一行动的判断是,成本是200元,收益是100元;而当他作为群体的一个成员时,他对这同一行动的判断是,成本是20元,收益仍是100元。很显然,在这第一种情况下,他的决策是不做,而在第二种情况下,他的决策是做。如果我们认为第一种情境是合理的,那么第二种情境中的决策就是错的。然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并非像勒庞所说,理性的个人一旦进入群体,就变成非理性的了;而是因为成本和收益计算的单位发生了变化。正如勒庞自己所说:

“即使仅从数量上考虑,形成群体的个人也会感到有一种势不可当的力量。这使他敢于发泄出自本能的欲望,而在独自一人时,他是必须对这些欲望加以限制的。他很难约束自己不产生这样的念头: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2014,第9页)

一个人看到高档服装店中的服装很想把它拿走,但在个人的情况下拿走的成本过高,他会被当作小偷抓走。但当有一群人游荡在街上,他们就有可能打破商店的橱窗;并且每个人承担的责任将会变小。这都使在群体中的个人的成本变低,甚至因“法不责众”,而无需付出成本。

另一种原因,是在群体中的个人除了他自己的成本收益外,还增加了新的考虑,这就是要取悦于这个群体或群体中的其他人。这样他可以受到群体的称赞和尊敬。这显然也是一种效用。如果仍沿用前述例子,某人对某一行为的判断是,成本是200元,收益是100元。如果他选择这一集体行动可以取悦于这个群体时,他因此获得的收益是180元。加上原来的收益100元,为280元。于是采取这一行动变得值得了。

从负面看,如果他选择与群体不一样的行动,他就可能显得“不合群”,过于“标新立异”,就会受到心理上的压力。斯坦利. 沙赫特的心理学实验证实了这种压力的存在:人们最喜欢与群体标准相一致的仿效者,最不喜欢的是偏离者(阿伦森,2007,11页)。而选择与群体相一致的行动,则会减少这一压力,也相当于减少了个人成本。但这同时偏离了他独处时的理性判断。

即使不存在前面两种情况,个人结成的群体也会偏离有效结果。因为群体一般是在与另一个群体进行对抗。这就相当于市场中的交易双方。如果交易一方不是依赖于讨价还价,而是依赖于其群体的力量,无论表现为谈判力量(Bargaining power),还是表现为暴力,除了极个别情况,这种群体力量都不会使两个群体之间的互动或关系达到均衡。曼瑟尔. 奥尔森教授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对这种情况做了深入的研究。只不过主要针对美国的情形,因而群体对抗中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卡特尔和游说(1995)。这不过是谈判力量和暴力的美国形式。卡特尔会带来垄断定价;而游说会导致有利于某集团的立法,而法律是要强制执行的,所以实际上是暴力。

经济学已经证明,垄断偏离平等合约的原则,因而是无效率的;而以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施行,则限制了合约的自由缔结,也显然是损害效率的。即使像在美国,通过院外活动获得立法机关的支持,某一利益集团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案设立,也因为损害其它利益集团,而使社会契约遭受削弱。更不用说,仅以群体性行动出现的街头政治形式,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损害可能更无制度的限制。这是乌合之众与契约式民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即它缺少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抗衡和化解机制,使其不能自动地找到利益之间的均衡。

因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一般结论,即除了极个别情形,当个人以乌合之众的方式联结时,他所做的决策,以及群体中其他个人共同做的决策,都不会是有效率的。当然更严重的是,乌合之众更有可能受到情绪的支配,做出暴虐的事情。所谓“极个别情形”,是指针对由垄断和暴力形成的权力,群体行动才能降低每个人的成本,使推翻这一权力的行动可能发生。但这通常不能把握恰好停在均衡点上。

反过来,从政治学角度看,虽然乌合之众可能形成某种政治权力,但这种政治权力仅是依赖一部分民众对另一部分民众的垄断优势和暴力优势,不可能在民众之间形成利益的平衡,因而不能在民间社会形成一个自动平衡的政治结构,而只能继续靠垄断优势,尤其是暴力优势。这使得这个政治权力本身缺少一部分民众的支持而不是一个公正和普遍的权力,也因支持它的民众仅因为它能够继续用暴力剥夺另一部分人,而缺少道义基础和利益的平衡,从而也不是该权力长久稳定的因素。

更进一步,这种乌合之众所形成的公共决策,由于没有利益相对方的讨价还价以至抗衡,很难停留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均衡点上,一般都会越过均衡点而造成对另一个利益集团的损害。这一损害从长远看对暂时获益的利益集团也不利,更对全社会不利。就如同为某一占据优势的利益集团压低资源价格时,资源的供给激励就会减少,但对资源的需求却会超出有效率的范围。这使社会生产率下降。这种最终对所有利益集团都无好处的结果,也会严重削弱该政治权力。最后,这种既没有普遍民意基础,也无道德价值,更无社会增益的政治权力就不会得到来自每个独立个人的支持,而只能更依赖于暴力的支撑。它一方面变得更残暴,更易于使用暴力,一方面又将自己暴露在无法把握的暴力之下。

四、汉娜. 阿伦特对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比较

在现实中,并没有纯粹的民主和乌合之众,但有相近的类型。在历史上,可以把法国革命看作是近似的乌合之众情形,而把美国革命看作是走向民主的道路。这在汉娜. 阿伦特的《论革命》中有比较明显的对比。

在阿伦特看来,法国大革命是一次失败的革命,因为它带来了暴力、恐怖,和一个比王权更专制的政权;而美国革命是一次成功的革命,因为它带来了宪政秩序。原因是,“美国革命是‘有限君主制’的历史遗产,法国大革命则是绝对主义的遗产。”(2011,第140页)在有限君主制下,民众有着自组织的空间,因而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契约关系;而在绝对主义王权下,则没有这样的空间。

因而,在美国的殖民地时代,虽然宗主权在英国,但殖民地地区已经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尤其形成了由街区到市镇,由市镇到殖民地的多层级的社会契约网络。“殖民地人民在与英国对抗之前,已经以自治体形式组织起来了,……麦迪逊针对美国宪法而提出的东西,即美国宪法要‘完全从次级权威中’汲取它的‘总权威’,不过是在国家规模上重复殖民地自身在构建州政府时所做的事。”(2011,第149页)

阿伦特指出,美国的这种社会契约传统,在还没有到达美洲大陆就开始了,这就是“五月花号公约”。由这种社会契约,形成了在北美的实际的权力来源和一个“文明的政治体”。“这一行为很快成为一个先例,不出二十年,当殖民者从马萨诸塞向康涅狄格移居时,他们就在一片依然荒无人烟的野地上,拟定了自己的《基本法》和《垦殖约法》。这样,当皇家特许状最终送达,将新的拓居地并入康涅狄格殖民地时,它只不过是认可和批准了一个已然 存在的政府体系而已。正因为1662年的皇家特许状只是认可1639年的《基本法》,1776年可以如法炮制,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如‘该州的《公民宪法》处于其人民的单一权威之下,独立于任何国王和君主’。”(2011,第152页)

阿伦特又在好几处强调美国社会的契约基础:

“正是这种对集体事业本身基本结构一针见血的洞察,这种‘鼓舞自己和鼓舞在行动中加入者’的需要,使这些人陶醉于契约观念之中,促使他们一次又一次地互相‘承诺和约束’。”(2011,第158页)

“在十九世纪之前,美国人的信仰根本不以对人性的准宗教信任为基础,而是相反,以借助共同合约和相互承诺来制约独处之人性的可能性为基础。”(2011,第159页)

“殖民者本人,背负着一百五十年立约历史,他们来自这样一个国家:它从头到脚,从省或州下至市和地区、市镇、乡村和县,由一个个正式构建起来的实体拼接而成,都自成一国,拥有‘经友人睦邻同意而自由选出的代表’;而且,它们都为‘叠增’而设,因为建立在‘同住’之人相互承诺的基础之上,当他们‘团结起来组成一个公共的国家’之时,不仅仅是为了他们的‘子孙’,甚至还为‘后来随时加入者’做筹划。基于这一传统源源不断的力量,殖民者‘向不列颠做最后告别’。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稳操胜券;他们深知,当人们‘以生命、财产和清誉彼此约誓’时,权力就会迸发出巨大的能量。”(2011,第160~161页)

“其实美国的契约和协议才是这样的‘根本大法’,是‘不可动摇’的权威,其‘界限’甚至连最高立法机构也不可能‘逾越……同时不破坏自身的基础。’”(2011,第163页)

而法国大革命则相反。如果在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结构就是绝对主义王权的话,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中不存在或较少较弱地存在着政治自治的契约基础。当这个绝对王权被推翻时,也不存在可以实行公共治理的替代性权力。阿伦特指出,“当法国革命者声称一切权力在民时,他们通过权力而懂得了一种‘自然’强制力,……通过革命以暴力方式释放出来,它被视为一切约束力和一切政治组织之外的群众暴力积累的结果。……。但……与一切理论相悖的,是这种乌合产生不了权力,前政治状态中的力量和暴力是会夭折的。法国革命者不懂得如何区分暴力与权力,相信一切权力必须来自人民,他们向群众这一前政治的自然力量打开了政治领域的大门,却被这种力量扫荡一空,重蹈了国王和旧权力的覆辙。”(2011,第167页)

阿伦特对法国大革命的这种看法,显然受到勒庞的影响。因为后者的《乌合之众》主要的分析材料就是法国大革命。“在勒庞用来阐明自己这个或那个观点的五十多个具体历史事件中,大约有二十个左右说的是法国大革命的岁月。……就像其他许多法国人一样,勒庞受着这场大革命的纠缠”(罗伯特. 默顿,2014,第19~20页)。勒庞指出:

“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的委员们,如果分开来看,都是举止温和的开明公民。但是当他们结成一个群体时,却毫不犹豫地听命于最野蛮的提议,把完全清白无辜的人送上断头台,并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弃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在自己人中间也滥杀无辜。”(2014,第11页)

“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差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在1789年8月4日那个值得纪念的晚上,法国的贵族一时激情澎湃,毅然投票放弃了自己的特权,他们如果是单独考虑这件事,没有一个人会表示同意。”(2014,第11页)

“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说明了议会能够多么严重地丧失自我意识,让那些与自己的利益截然对立的建议牵着鼻子走。贵族放弃自己的特权是个巨大的牺牲。……实际上,他们已经进入了我曾描述过的一个完全不由自主的状态,任何想法都无法阻止他们赞成那些已经把他们冲昏了头脑的建议。”(2014,第163页)

“泰纳说:他们批准并下令执行一些他们引以为荣的措施。这些措施不只愚蠢透顶,简直就是犯罪——杀害无辜,杀害他们的朋友。在右派的支持下,左派全体一致,在热烈的掌声中把丹东,他们的天然首领,这场革命的伟大发动者和领袖,送上了断头台。在左派的支持下,右派全部一致,在最响亮的掌声中表决通过了革命政府最恶劣的法令。议会全体一致,在一片热烈叫喊的赞扬声中,在对德布瓦、库车和罗伯斯庇尔等人热烈的赞扬声中,不由自主地一再举行改选,使杀人成性的政府留在台上;平民派憎恶它,是因为它杀人如麻,山岳派憎恶它,是因为它草菅人命。平民派和山岳派,多数派和少数派,最后都落了个同意为他们的自相残杀出力的下场。”(2014,第164页)

因而可以说,法国大革命确实是一场民众参与的革命,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乌合之众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互相影响,独立个人的理性判断受到扭曲,合成的所谓群体意志就可以既损害每个独立的个人,也损害整个社会。正如柏克所说,“法兰西用暴行买来了贫困!”(1999,第49页)

从而,汉娜. 阿伦特笔下的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对比,以及她所提炼出来的两种革命的特质,就可以用来近似地证明,民主和乌合之众的重大区别,以及可以带来的截然不同的后果。

五、街头政治,政党政治,和独裁政治

乌合之众的形式一般被理解为是街头政治形式,即民众在街头的示威、抗议和静坐等形式。这是因为街头政治更接近于民众的自发运动形式。然而若从一个个人在对公共事务判断时是否会受他人或群体影响来定义,政党政治和独裁政治也可被划归与街头政治为一类。

很显然,一个政党要有统一的政治纲领,个人作为政党的一员要遵循这一纲领,尽管这一纲领有可能些许偏离自己的成本收益判断。在政党的集会中,他也会受到其他党员情绪的感染。更进一步,如果他想在党内获得尊重和支持,甚至想成为党的负责人,也要考虑如何取悦于其他党员。一旦如此,他作为个人的判断已经偏离了作为一个独立个人的判断了。

在独裁政治下,一个个人的判断和决策显然要受到独裁者的影响。这一影响不仅来源于独裁者垄断了公共暴力,从而强制性地要求社会所有成员都要服从他的命令,还来源于独裁者对乌合之众的把握和利用。正如勒庞所说,“一切宗教和帝国的建立者,一切信仰的使徒和杰出政治家,甚至再说得平庸一点,一伙人里的小头目、都是不自觉的心理学家,他们对于群体性格有着出自本能但往往十分可靠的了解。”(2014,第7页)他们很懂得如何操控民众心理。因而,在历史上没有不利用群体心理,而只是依靠暴力的独裁者。即使是希特勒,也是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德国民众的忠心拥护。

当然,这几种乌合之众的类型并非是纯粹的形式,它们之间,以及与民主之间都会形成组合。如上述街头政治与独裁政治的组合,还有政党政治与街头政治的组合,独裁政治与政党政治的组合,还有街头政治与民主的组合,政党政治与民主的组合,等等。这就是在真实历史中发生的事情,而不是教科书中的分类。但这使得分析容易被眼花缭乱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而走入歧途。

乌合之众与民主本是民众对公共事务的两种表达意见和行动的方法,它们之间存在着互替关系。当社会的契约关系和自治形式不够发展时,民众缺少个人独立表达的传统和方法,就有可能更多地利用群体性行动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一种民众间结合的最原始的方法,不需训练就能施行。反过来,当人们习惯于独立表达意见和缔结契约,他们就会较少采用群体性的方法。

然而,是否有独立表达意见和自由缔约的传统,也会受到已有政治结构的影响。在独裁统治下,独裁者可能为了自己的统治而对社会自发的契约关系加以压制,不能容忍社会中出现自组织现象。于是在独裁统治下,契约关系就不能充分发展。一旦出现对独裁统治的反抗,导致其垮台,社会并没有契约基础以实现真正的民主,新建立的政权也可能还要沿袭旧制度(托克维尔,1992)。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契约基础的新政权只是获得了乌合之众短暂的授权,既缺乏普遍性,又缺乏持久性;另一方面是因为,由于没有独立个人的理性表达,它的公共决策更有可能是无效率的,因而不能给革命的社会与民众带来好处,也就削弱了它的政治合法性。在缺乏真正政治合法性的情况下,就只能借助于旧制度中的高压手段。

反过来,这种靠暴力高压的新政权更没有政治合法性,也不能给民众带来好处。民众的愤怒还会积聚,最终又以乌合之众的形式爆发出来,将新的独裁政权推翻。在这时,民众仍然没有形成独立表达意见和自由缔约的习惯,那么这种独裁政治与乌合之众的变换仍将进行下去。

六、对“失败的民主化”的分析

对近些年一些国家出现的民主化失败的讨论,似乎就没有区分民主与乌合之众。当然,在近乎绝对主义的独裁政治下,社会契约结构很难发展,一旦要反对和推翻独裁统治,也还要借助于群体性运动。这种运动,正如阿伦特所说,“在不幸的压迫之下,群众的合力能够以一种任何制度化和监控性的权力都无法阻挡的暴力爆发出来。”(2011,第167页)它大到可以推翻独裁统治,却不足以建立新型的权力。

当我们不能区分乌合之众与民主时,我们往往把群体性的运动视为民主化本身。如在埃及的民主化运动中,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群体性运动,是在开罗解放广场上的示威游行。这种群体性运动即使不是直接,也是间接地导致了穆巴拉克的倒台。人们以为,民主化运动胜利了。在泰国,我们也看到以广场示威和静坐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运动。然而,这只是群体性运动,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主。但人们在对这些事件的分析中,往往分不清乌合之众与民主,所以简单地将这些失败称为“民主化的失败”。

具体到埃及,之所以在这一波民主化中有着乌合之众的倾向,显然和在这之前的契约关系与社会自治不够发展有关。虽然从表面上看,自1922年埃及独立以后,除了纳赛尔时期,埃及的多党制一直在发展,但仍然受到政府的各种限制,因而被称为“有限多党制。”(王泰,2014,第161~175页)公民社会也在不断发展,但受到了各种限制,尤其纳赛尔和萨达特时期,非政府组织受到了政府的严格控制;即使是在环境比较宽松的穆巴拉克时期,执政党操控的议会仍于1993年通过了限制行业协会选举的100号令;二十世纪90年代,政府仍派约6万官员进驻志愿者组织,并严格限制这些组织的政治化。(王泰,2014,第178~198页)。因而,在2013年穆巴拉克倒台之际,“一个强大的政府对应一个弱小的社会”(王泰,2014,第201页),埃及社会并没有形成成熟的契约网络和自治基础。

因而,当穆巴拉克被推翻以后,政府的治理功能不能马上被替代,通过投票选举出来的总统只是以微弱多数胜出,并没有得到将近一半人口的同意和支持。他所代表的穆斯林兄弟会也因长期受到压制,而没有成长为一个成熟的政党(徐姗姗,张维,2011)。况且在革命之后的选举中,群体心理依然在起作用,选民受到政党和其他人的影响,而可能较少保持独立个人的理性。这样的政府就缺少政治权力的社会基础,政府权威不能树立。而穆尔西总统想通过修改宪法增加总统权力,以增加政府权威,然而却适得其反,反而损害了其它利益集团。这使穆尔西总统及其穆斯林兄弟会更缺少社会的代表性,政府也就更缺少政治合法性。

军人政变显然是民主化的倒退。但其发生也有原因。这就是因为埃及社会缺少契约基础的时候,其形成的政府就缺少从基层“叠增”起来的民意和自治基础,因而其权力就受到限制;再加上由于缺少独立个人的理性表达,公共决策就更可能出现失误,造成社会的损失,从而进一步削弱政府的合法性。军人政变虽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由于军人握有暴力资源,他们至少在减少街头政治方面具有威慑能力;反对派会受到压制,但动荡会减少。这勉强能够获得民众的支持,但仍然没有真正的民主化。军人政权所能采取的手段,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也只能是旧制度的翻版(1992),因为没有现成的资源支持真正的民主制度。

无独有偶。泰国的民主政治演化为政党政治,而政治手段演变为街头政治,如“红衫军”或“黄衫军”运动,而街头政治又走向极端,反对派甚至采取封锁曼谷的行为;甚至还出现了流血事件。让人深思的是,泰国政党缺少基层组织(叶麒麟,2014,第128~130页),却能动员起群体性街头政治,正说明它们缺少契约性叠增关系,而具有乌合之众的特征。这导致泰国政治斗争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不承认投票是解决纷争的有效形式,而宁愿采取街头抗争的形式。例如曾有几次的修宪和大选的建议或安排,因街头抗议而流产;即使议会作出决议或通过法案,反对派仍可以拒不接受,继续街头抗议。街头政治不可避免地有过激倾向,不愿接受妥协方案,而使政治经常陷入疆局(叶麒麟,2014,第86~100页)。这就不是民主,而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运动的结果,无论哪个政党上台,都会限制独立个人的理性表达,所做出公共决策都会偏离理性的社会选择。它们的社会政策往往是偏向某一利益集团(如草根阶层)而损害其它利益集团(如中产阶层)的(叶麒麟,2014,第92~94页),较少尊重由市场决定的利益分配。这使其既没有民众同意的政治基础,又没有恰当的公共政策所带来的社会增益,反而会损害民众的基本利益。正因为泰国两党恶斗的结果对大多数民众不利,军方的介入反而成为一个可以接受解决方案。从表面看,军方介入显然是对民主的伤害,但其原因,恰是因为世俗政党政治没有采取真正的民主手段,即独立个人的理性表达的集合,而是非民主的乌合之众。

顺便说一句,从外部输入的民主,如果缺少社会内部的契约基础,也会归于失败。这是我们在伊拉克和利比亚看到的情形。

七、群体心理就是一种人类本性

勒庞说当一个人独处时可以保持理性的思考,但当进入群体后,就变得没有理性了,实际上是说,当进入群体后,心理就起很大作用了。在勒庞之后,他的理论得到了心理学界的响应,如塔德,弗洛依德,和莫斯科维奇等。这恰恰说明,乌合之众正是一个心理学现象,受心理因素的主导。近些年神经元经济学也发现,仅仅靠理性无法完全解释人类行为,只有将心理因素,即情感和本能反应等引入分析,才能更有解释力(叶航等,2013,第143~156页)。

在目前阶段,神经元经济学只是通过实验发现哪些人类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甚至在大脑的哪个部分支配着哪种心理,用来纠正过去归结于理性的结论,从而使经济学的分析看来更为严谨,但似乎还没有来得及考虑,这些心理定势是怎样形成的,它们本身是否有某种经济性。而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演进心理学,也似乎没有在这种群体心理如何形成方面取得进展。

将经济学的方法放在更长期的视野中,我们似乎可以对群体心理的形成做些判断。很显然,这种群体心理是演进的结果。这就是说,人类正是依赖于这种群体心理才走到了今天。当勒庞等人批判群体心理时,由于针对其导致的破坏和灾难,所以并没有讨论群体心理的好的一面。这就是,人实际上是社会动物。在人类早期,一个个人如果离开了群体,几乎就活不下去。在群体里,他感到安全,这也是他的幸福的基础和前提。为了能在群体里生存,他必须顾及群体中其他人,尤其是大多数人的喜恶。在人类社会的长期演进中,具有这种心理的人就生存了下来,而不具备这种心理的人的生存几率就低得多,最后会归于消寂。于是,依赖于群体,就成了一种心理定势。

在另一方面,勒庞所说“人在独处时很理性”有点言过其实。实际上,人是理性有限的。这包括获得信息是有成本的,对信息的判断不仅耗时,而且要依赖于知识的积累。在现实中,人们通常会采用便捷方式,即听一听别人的意见。如在市场中,一个人是不知道一种商品的成本的,他只能借助于别人的成交价来判断自己交易对手的成本。在公共领域中,一个人也很难辨别一种公共政策是否对自己有利,他也是参照别人的意见来形成自己的意见。这种在判断和决策时借助于别人意见的习惯,会给当事人带来好处,即弥补自己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足。他也因此而生存下来,并通过繁衍后代,而使这种心理成为定势。

这又足以说明,群体心理是一种经过人类几百万年演进而形成的心理定势,它因而是一种人类本性,是一种自然的力量。既然是本性,既然是自然,就是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的,因而也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不能忽视的力量。这种本性也就必然是经济学和政治学分析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那么,既然群体心理是人们生存下来的重要因素,为什么又在人类历史中,尤其是在近代史中产生了巨大的破坏力?这是因为,任何自然之物,包括人类本性,都不应过度使用。就如人类自然的恐惧可以帮助人们提高警惕,避免灾难,但过度的恐惧却只能让人们丧失勇气,缺乏战胜困难的果敢一样。群体心理在正常的情况下能够帮助人们克服单个人无法克服的困难,弥补信息的不足和理性的有限,但当对群体心理过度使用时,则会出现相反的情形。

如在法国大革命中,群体心理被用来对抗另一部分人,则会打破人与人之间的力量平衡,导致对他们彼此的残害。又如对他人提供的信息的相信,尤其对其他人判断的相信,可能会迅速传播一种似是而非的信息,甚至会被有意散布的谎言所劫持,而调动群体的破坏性行动。也就是说,本来帮助人们生存下来的心理定势,一旦被过度使用,就可能变成损害人类的东西。

所谓“过度使用”,是指无意或有意地激发和强化群体心理,使之产生过分的影响。所谓“无意”强化,有些是因为公共信息传播技术的改进,有些是因为具有更大影响力的权威出现。一般而言,当社会更为开放和自由时,权威之间会互相抵消,但当在特定时期中,权威意见极端化,就可能造成更大的群体力量。但无论如何,这种无意强化虽然有破坏力,但仍在可容忍的范围内。

所谓“有意”强化,就是从事公共活动的人清楚地知道群体心理的存在,并有意利用。这本是人类历史中常见的事情。如皇家建筑高大豪华宫殿,将君主的塑像广布公共场所,宗教赞美教主的颂扬之声,对民众心理产生影响。尤其是在现代史中,更是多见对群体心理的有意利用。如纳粹德国政府在民众中强化对希特勒的崇拜,通过火炬游行等形式激发人们的种族自豪感和对纳粹的忠诚等。在中国文化革命时期,由官方推进对毛的个人崇拜,官方电台天天宣传,播放个人崇拜的歌曲,印行毛的著作和语录,组织群体游行,唱红歌跳“忠字舞”等,使民众心理走向极端。

“有意利用”的极端是“恶意利用”,即故意向群体输入不符合事实或错误的观念,利用群体心理引导民众为自己的政治利益所用,走向错误的极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勒庞对群体心理现象的揭示又成为法西斯煽动民众的知识基础。莫斯科维奇指出,“最循规蹈矩地跟随勒庞,并按照真正的日尔曼人的彻底性来做的人却是阿道夫•希特勒。”(2003,第86页)而他的宣传部长“戈培尔认为除法国的勒庞之外,还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对群体现象理解得如此透彻。”(2003,第87页)他所说“谎言重复一千遍便是真理”便是这一理论应用的极端例子。

因而,群体心理作为人类的一种本性,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对待群体心理的恰当态度,就是不要试图利用群体心理以牟取政治利益,尤其是不能利用政治权力去强化群体心理。在另一方面,人类的另一个特点,即为了交换而谈判和妥协,又经历了数万年演进,形成了另一种心理定势。它与群体心理不同,要人们本能地怀疑别人,但又要知道在利益对立中让步,还可以在形式上脱离群体而成为表面上独立的个人或家庭;因而是群体心理的解毒剂。这就是汉娜. 阿伦特强调的契约传统。

八、能从乌合之众走向民主吗?

虽然在人类相当长的历史中,君主制占据了大部分时间,但君主制并不一定是一个典型的独裁政体。按照政治学的划分,君主制可分绝对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在绝对君主制的情况下,君主不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力;而在有限君主制的情况下,君主要遵守宪法和法律,也可称为君主立宪制。当然,有限君主制是演进形成的。如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从绝对君主制演进而来,最早的政治实践是13世纪的《大宪章》,其后有所曲折和演进,1688年光荣革命就是这一演进接近完成的重要事件。

在绝对君主制下,君主不仅要获得掌握政权所应获得的回报,主要是税收,还要利用政治权力在税收之外攫取利益。如设立垄断权,直接经营工商业,甚至利用权力直接侵夺他人财产。而在有限君主制下,君主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向社会提供应该提供的公共物品,从而获得合理税收作为回报。

因而,在绝对君主制下,由于君主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经常表现为对民众契约的侵害,以及因害怕民众形成竞争性的政治组织而禁止自发的社会契约,社会的契约基础的发展就受到压抑,不能充分形成契约结构;而在有限君主制下,由于君主受宪法的约束,不能侵害民众的人权和产权,也不能破坏民众间的个人合约和社会契约,因而社会的契约基础就会发展得比较充分。这正是阿伦特所说美国的契约基础比较坚实的原因。最初美国的殖民者大多来自英国,到了17世纪,君主权力已经大大削弱;尤其在光荣革命以后,已形成有限君主制,民众间自由缔约空间比较大,并形成传统。他们到了美国,也把这种社会契约传统带到了美国。

从君主角度看,英国的光荣革命所导致的君主立宪也是被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君主立宪对君主没有好处。只是迄今为止,君主立宪对君主的好处因较为长远而少有君主能够意识到。但历史结果告诉我们,如果今天还存在君主制的话,那一定是君主立宪制;绝对君主制已经消亡了。从法国革命与英国革命的对比也可以看出,法国国王在革命中被砍了头,而英国国王安然渡过民主化的浪潮。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君主将自己约束在宪法范围内,他将因遵循正义的规则而受到尊重和承认;他因给予民众恰当的契约空间而使社会契约网络形成,他的政治权力不是受到这种契约网络的挑战,而是叠加在这一契约网络之上,加强了其权力的社会同意基础,他的政权反而显得更为牢固。一旦出现革命,这一革命也更有可能采取契约的和民主的形式,而不是乌合之众的形式。革命将会更为温和,社会不会在群体性运动之中失去理性,自己也不会如法国国王那样失去生命。

反过来,如果认为保卫自己的政治权力的方法就是压制社会中自治力量和契约结构的形成,不仅不能提高自身的政治合法性,加强政权的社会同意基础,反而使民众积蓄不满,使自己的政权处于更为危险的境地,而一旦爆发革命,其形式只能是乌合之众。自己也不能得到理性的对待。这就是独裁者往往死得很惨的原因。而那些签署了立宪契约的国王则寿终正寝且传位于后代。

因而,真正理性的君主应该走向有限君主制。这是他最好的选择。

九、结论

1.如果民主与乌合之众有天壤之别,最重要的,就是要区分这两种民众结合方式的原则区别。而民众本身并不能弄清它。所以文化精英和政治精英就有义务作出此种区分,并力促民众选择民主的方式。

2.由于民众的结合不一定都对,对的原则,即民主的原则,个人独立理性表达的原则,就应该由基础性法律,即宪法规定。所以,民主不是无条件的,而应是宪政的民主。

3.由于民众依其结合方式的不同而可能导致完全相反的结果,所以“人民”不是无条件地就是合法性的来源。只有当“人民”被理解为一个一个具体个人的集合时,只有当“人民意志”是由一个个的“个人同意”集合而成时,“人民”和“人民意志”才是合法性的来源。

4.群体心理是人类的正常心理现象,但对之加以利用使人们的群体行为超出正常状态是错误的。一个社会尤其要禁止政治权力利用、特别是恶意利用群体心理的作法。

5.既然一个社会的契约基础是民主化的前提,而前民主化的政体一般是君主政体,而只有有限君主制才有可能提供契约网络形成和发展的空间。所以以民主为目标的革命者,就应首先支持和推进君主制从绝对君主制走向有限君主制。

6.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欲推进民主的人,应无时无刻地推进契约关系的发展,推进社会契约在基层社会的形成和扩展。由此,民主才有其契约基础,一旦出现革命,才不会只表现为乌合之众,而更容易由已存在的契约结构形成新的政治权力。这一政治权力才因其来源于表示社会同意的契约,而更有力量,和更接近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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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4期)

[1] 波德效应是指,一个七人委员会有可能选出大多数人不喜欢的人。具体可见盛洪,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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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游】拉科城堡:小而美的缩影|盛洪

从哥德堡到乌普萨拉,有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按照习惯,在这个稍长的车程中间,我们要找一个点,既可休息一下,又可以游览。在地图上找,发现了拉科城堡(Läckö Castle)。它位于维纳恩湖(Vanern)畔,在一个伸入湖中的半岛端头。开车到这里,还是要有耐心,因为它偏离了主方向很长距离。

将车停好,向前走去,一组漂亮的建筑出现在眼前。这是一组白墙红顶的教堂式建筑,与碧蓝的天空、绿色的草地共同构成红、蓝、绿三原色的美丽画面。

这据说是13世纪由当地主教布林诺夫·阿尔戈松主持修建的一个用于防御的城堡,15世纪一场大火后,又由布林诺夫·格拉赫松主教进行了扩建,主要是宗教功能。宗教改革以后城堡被国王古斯塔夫·瓦萨接管,他又交与自己的妹夫管理,后者对城堡进行修缮和升级。后来城堡又在贵族间几度易手,最后转到了马格努斯·加布里埃尔··拉·加尔迪伯爵手上。

德•拉•加尔迪伯爵可是个人物。他曾任乌普萨拉大学校长,王国元帅,大法官,首席大臣,以至摄政王。可以说,在17世纪,他长期在瑞典政坛高层任职。拉科城堡是他从其父雅各布那里继承而来的,因而也称拉科伯爵。他是艺术和科学的热心赞助者。他的妻子玛丽亚·欧弗罗西涅是后来国王查尔斯·古斯塔夫的妹妹,与他一起投入资金加固和增高城堡,并邀请艺术家装饰内墙和天花板,成为今天的样子。后来瑞典财政危机,拉科城堡被没收,以后又两度易手。作为世俗政权的城堡,拉科城堡还有部分功能是教堂,还是保留了宗教建筑的风格。如今它是瑞典的国家财产。城堡里有一座歌剧院,每年都会有部歌剧在这里上演。

马格努斯·加布里埃尔·德·拉·加尔迪与妻子玛丽亚·欧弗罗西涅。
亨德里克·穆尼希霍芬于1653年创作的画作。

德•拉•加尔迪伯爵个人的经历也似乎是瑞典历史的缩影。在他辅佐查理十一世期间,瑞典在两场战争中失败。其中败于挪威的斯科讷战争是加尔迪伯爵指挥的。战争的失败把瑞典打回“小国”。在此之前,瑞典是一个雄心勃勃想称霸的国家。不过瑞典人也许庆幸有这样的失败,从此瑞典收敛野心,专心致志地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国。如今它是令人羡慕的富裕而安静的北欧国家。后来德•拉•加尔迪伯爵被特别委员会判定对瑞典的衰败负责,并被判赔偿国家巨额款项。他的拉科城堡等房产也被没收,只被允许保留一处城堡。

现在既然是城堡,而不是教堂,它也就没有向游人开放内部空间。里面的艺术品我们就无缘欣赏,只好在外边观赏。对于我们这种非基督教人士,这没太大关系,我们从院内穿过,正好利用晴好的天气照些相片。我们围着城堡转了一圈,它的侧面也很好看。

还有时间,就到旁边的一个岛上探索,也从那里回望城堡。中间隔着一片水域,在此岸又有一些野花开放,拉科城堡更增姿色。在岛的这一端,还有一群鸟落在离岸不远的礁石上。

过了一会儿,一艘游船停靠拉科城堡的岸边。这么优美的旅游点,乘船过来,自然别有一番情趣。

从岛上回到城堡这边,在它的南侧有一片草地,旁边还有一座旱桥,天然质朴。

拉科城堡的外观遗留着它的历史印迹,是瑞典这个“小国”的美丽景观。它是因小而美。这个美是质朴的、简单的,并不繁复和豪华。这是在“大国”想象不到的。而瑞典,每年全世界都要关注从这里颁发的诺贝尔奖,这使她的影响远远超出国土。从这个意义上,那个战败的德•拉•加尔迪伯爵或许是瑞典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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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伏羲崇拜和制度神|盛洪

由于出国旅行的行程变故,我们决定到甘肃南部一带,天水,定西,陇南,甘南,和临夏等地转一下。这一带有着多个民族和宗教,地貌也很多样,是一个自驾的好地方。经过天水时到伏羲庙游览了一下。此地古称成纪,是伏羲的出生地。天水伏羲庙建于明弘治三年(西元1490年),在全国是一座规模较大,建筑独特,文物积累颇多的伏羲庙。一进大门,迎面两幅匾额,一个匾额上书“开天明道”,另一个上书“与天地准”。这是开启或奠定基本秩序原则的意思。我们过去讲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也曾去过其他两位中华人文始祖——黄帝和炎帝的庙宇,主要是歌颂他们统一中华之功。在伏羲庙,祭祀和称颂的主要内容很不同。我们知道,伏羲没有什么武功,但他之所以受到中华子孙的崇拜,是因为他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制度基础。

“开天明道”是说,道是文明的基础,它本隐藏在大自然中,隐藏在民众的互动之中,伏羲作为中华文明创始的政治领袖首先是把隐藏在世间习俗、惯例中的基本规则提炼出来,并明示于众。“开天”是指开辟了文明,它奠基在一套合理的和公正的基本规则之上。“与天地准”也是类似的意思,准是准则之义,就是行为准则;“与天地准”是指根据对天道的理解,为人数众多的社会建立行为准则。有了行为准则,人们之间才不会互相伤害,至少不会无意的冒犯。他们之间才会和谐相处,人们的行为才不至于互相冲突,互相抵消,这个社会不仅和平而且有效。这表明,祭祀者对伏羲的价值和初民社会的关键要素还是非常清楚和精准的。这就是在称颂伏羲创建制度的功绩。一个文明的出现,不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就行了,而是要创建他们“怎样聚”的制度规则。

进入庙中,在正殿门上也有两块匾额,一曰“道啟鸿蒙”,一曰“一画开天”。在当时老百姓还是懵懵懂懂,整个群体因没有秩序而鸿蒙一片,伏羲根据老百姓的互动形成的道创建规则,并一般性地引入群体中,立刻就打破了鸿蒙状态,使之秩序井然,条理分明。这就是文明的开始。“一画开天”显然是指伏羲作八卦图,八卦图包含着人类社会的基本道理,分布了阴阳互动而生成的各种可能,用之于社会,就会使社会因有了秩序而焕然一新,就像换了个天地,所以是“开天”。在殿中的两个柱子上,有一幅对联:“不缘八卦开神钥,谁为三才泄密藏”,这本是明代杨溥诗中两句,是将八卦视为社会基础原则,它们经由伏羲画出,泄露给了人世间。这才开启了文明。在中文中,“文”从“纹理”而来,直观地,就是出现了有结构的条纹,这与没有结构的混沌一片有明显区别;它喻示着由于人们遵循行为规则,社会呈现出有结构的性状。

我们一直听说有“盘古开天地”之说,是说在混沌一片之中,盘古用斧子劈开混沌,于是上清下浊,天地分明。但这传说在传统中国并不是士大夫的主流看法。它最早出现于三国时期,且无历史根据,比伏羲的传说晚得多。因而我们只能认为这是传统中国有关宇宙创始传说的一个支流。不过这一传说比较直观形象地描述了开天辟地的情形,用来比喻伏羲甚为合适。在没有文明规则的人群中,就像是一片浑沌之所在,一旦引入文明规则,就像一斧劈开浑沌一样,互相侵害和互相防范的混乱现象消失了,人群之中变得清明,人们大都遵循行为规则,从而变得可以预期,于是清浊分明,有条有理。对于人类来说,最重要的还不是物理上的分明,而是心理上的分明,当相信别人多是遵循规则,自己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了制度的保证,心理上自然会感到清明多了。对人类来说,他们没有经历过、更不可能记得地球形成过程,真正的“开天辟地”是指文明的开始,是宇宙价值意义的开始。所以在传统中国,伏羲被视为“三皇之首”,“百王之先”。

人类文明的发展就是制度的发展。当然八卦是作为基础性制度,作为制度原则在起作用。与具体规则还是不同。不过在伏羲庙《重建伏羲庙记》碑文中,有伏羲“以俪皮为礼,而正婚姻之始”,这是出自孔颖达《礼记正义》引谯周《古史考》云:“伏牺制嫁娶,以俪皮为礼。”就是说伏羲创建了婚姻制度,包括最早的婚姻礼俗。这就是以俪皮(两鹿皮)作为礼物向女方家庭求婚。婚姻作为一种制度,是与大众最接近、和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度创新。婚姻就是固定配偶的男女关系,并用伦理规范来保证。这种关系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稳定性和长期预期,让他们从长计议,就能做出比短期考虑更有效的决策来。如养育孩子,投资土地,等等都需要长远考虑。到今天,稳定和睦的婚姻仍是男女生活幸福的重要条件之一。有了婚姻,有了孩子,就有了家庭,这就形成了社会中最基础的制度单位。它是经济单位,也是社会单位,还是政治单位,以家庭为基础,人们逐渐自组织起来,形成更大的单位——社会。

婚姻如此重要,结婚就是一个重大事件,非经由一个隆重的仪式不能达成。伏羲创建了婚姻礼俗,到孔子时婚礼仪式已经成熟,《仪礼》中的“士昏礼”章和《礼记》中的 “昏义”章都有详细记载。在这套婚礼中,有一个重要的安排,就是新郞要到新娘家去亲迎。这显然是对女方及其家庭表示尊重之意。当鲁哀公问孔子,“然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正色答道,“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下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孔子的说法是对婚姻制度的高度评价,而在这时距离伏羲开创婚姻制度已过了上千年,西周时已出现较成熟的文明,是为轴心时代;可以说这是以婚姻制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婚姻在西周时彰显了它的价值。我们知道,伏羲和女娲被看作是夫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伏羲女娲的双身像。也许这是最早的一幅夫妻合像。通常说伏羲创造婚姻大概是指他最先与女娲结为夫妻,作为示范让他人仿效。然而说婚姻真是伏羲创造的,似乎没有坚实的证据。

实际上情况可能是,婚姻制度在已有的男女关系制度中变异而成。就像某些人类学著作猜测的那样。最先是部落年长的男性首领霸占了部落里的所有女性,就像黑猩猩一样。后来年轻的男性开始造反了,他们杀死了男性首领,瓜分了部落里的女性,或者将她们与其它部落的女性交换。一开始他们也没有确定固定伴侣,偶然的机会中,有些男女之间有着特殊的感情,形成长时间配偶关系。后来这种形式优越性显露了出来,于是有更多的人选择固定配偶制度。最初究竟是谁开始的固定配偶关系也无从知道。然而人们将婚姻制度归功于伏羲,并因此而祭祀他。并非他们认定伏羲一定开创了婚姻制度,而是他们认为婚姻制度是个了不起的制度,他们要借伏羲来表达对婚姻制度的感恩和崇敬。他们祭祀的是婚姻制度。伏羲是婚姻制度的制度神代表。

伏羲庙《重建伏羲庙记》碑文又称,伏羲“断斫桐为琴,绳丝为弦,絙桑为瑟,而乐音自是兴焉。” 是说伏羲创造了乐器,从此有了音乐。乐器似乎 是一种技术发明,而不是制度创新。然而音乐有其制度性。这从传统中国的理想制度被称为“礼乐制度”就能看出。一曲音乐好听不好听,似乎是个人的事情,然而音乐不止于个人欣赏,它是公开的声音,又可以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它可以同时让众多人听到,也可以由众多人共同形成。因而音乐可以在众多人中引起共鸣,使他们觉得有一种共同的感受连接着彼此。《乐记》云,“乐者为同,礼者为异。”是说礼与乐有着各自的特征,乐侧重人与人之间的相通处,礼是行为规则,区分人与人之间行为的边界。这两者可以协调,形成礼乐制度,“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礼乐共同形成的制度可以防止偏颇,由礼形成的社会结构,要由乐的共同性来模糊区别和缓和紧张。

由于家庭的出现,就形成了以家为场所和情境的人与人之间的重复互动,慢慢形成最初的习俗——礼。由《礼记》“曲礼”章可知,后来普遍通行的礼,在最初是在家庭内部的习俗,主要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习俗,如“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总结提炼起来,就是“孝”。这一原则可以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如乡党,村庄,乡镇,或县,人们依照家中的关系,以家中规则为准绳,向外推广,形成了全社会的习俗。“孝”一般化为“仁”。而这些都是婚姻开端的。正如孔子所说,“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看来,是伏羲奠定了礼乐制度的基础。而中国儒家并不将礼乐局限于人间秩序,而是扩展到整个宇宙,“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焉。”所以伏羲是在文化上开天辟地之人。

人们祭祀某一神灵或人物,是比较功利主义的。他们希望受祭神灵能够帮助他们实现一两项愿望,或者一般地保佑他们平安和幸福。而选择的神灵应是历史上有功绩的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人,如关公,是看重他的忠义,或者诸葛亮,忠诚且智慧;而另一方面是对他的祭祀是否灵验。而一种制度,如果是好的话,会带来人们直观看不到的好处。如市场制度,只要人们遵循市场规则,平等谈判,自愿交易,一致同意成交,就会形成一个价格体系,人们遵循这个价格体系行事,就会在每个个体满意的情况下,使社会走向繁荣。直观地,人们看不出市场规则会导致资源在社会中接近最优的配置,更看不到市场导致的分工深化和技术创新等后续结果。社会涌现出比人们直观的预期多得多的财富,人们就会认为这是一个神迹。这种感觉在中国改革开放后为许多人所经验。“神”这个词可以用来解释人类有限理性无法解释的现象。

因此,制度带来的不直观的好处,使制度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人们就会祭祀那个他们认为是创造了制度的人,以表达他们对制度的崇拜。而伏羲既然开创了婚姻制度,对于后世的那些制度受益者来说,他不仅是祖先神,而且是一个制度神。祭祀他,不仅是表示感谢,而且还期望他保护婚姻这一带来好处的制度。希望能有一个幸福而稳定的家庭。据说在黄河流域遗存着大量伏羲崇拜传统,秦陇,晋冀鲁,等等地区至今还保留着大量的伏羲庙;早在殷商以前就出现了伏羲形象,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伏羲的名字;据说从孔子以后到汉代,伏羲最后被定位为中华的帝王之首被祭祀的。且虽然伏羲庙的修建少不了政府的参与,然而祭祀仪式多由当地民间组织,因而是一种自发的祭祀活动,伏羲崇拜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说明民众对伏羲创建制度基础,包括婚姻制度的评价有多高。而一个社会的发展倚重制度的发展,一个制度变迁如果对了,就足以让祂脱颖而出。因而祭祀制度神应是对的。一个神有多伟大,在于崇拜祂的人有多少,认为他有多伟大。

关于伏羲,学界认真研究的不多。我看到的只有闻一多先生的《伏羲考》。在这本书中,闻一多先生考据了大量文献,基本上是这样一个描述。伏羲和女娲是兄妹,在大洪水过后幸存下来,然后结成夫妇。常见的伏羲女娲图人首蛇身,两条蛇身缠绕在一起。这组描述告诉我们了大致的信息。如同世界上许多地区一样,中国在上古时期经历过一场大洪水,这一时期比禹的时期早得多,大概是在伏羲时期。一个假说是,地球上的水来自小行星,否则不会有这么多的水。而小行星向地球倒水就不是今天的雨所能比拟的。《旧约》记载,诺亚时的雨连续下了40天。所以在中国的雨也会非常大,幸存下来实属不易。伏羲和女娲是兄妹,之所以强调洪水,是因为兄妹婚姻当时可能已是禁忌,因为没有别的男女了他们才结成夫妻。两蛇交尾意味着他们在交媾,自是夫妻。蛇身是图腾,大概是一经过联合的大部落的图腾,因为蛇就是龙,而龙图腾是多种动物图腾整合而成。这意味着伏羲是这个整合的大部落的首领。其主干很有可能就是他与女娲生育而形成的部落。伏羲是婚姻制度的创立者同时又是部落首领,显然对婚姻制度的扩展有着重要影响。

上述伏羲崇拜传统在中国的地域上的分布,说明了这一崇拜的广泛性。它很古老,构成一种文化,这个传统随着族群的迁徙和扩展而向更大的地域扩展。闻一多考据的古代文献也分布很广,不仅在汉族地区,在苗族的古代传说中也有;在新疆高昌国遗址中发现有伏羲女娲图,前些年我们去西双版纳的曼飞龙,看到崇拜伏羲和女娲的庙宇。时间跨度很长,从《易经》到《战国策》。因此是一个强劲的传统。这说明在一个文明中有着祭祀制度神的传统,这一传统反映了该人群认识到制度给社会带来的神奇功效,通过祭祀来强化对制度神的感激,也强化对这种制度的遵从。在犹太传统中,对摩西的崇拜就是对制度神的崇拜,因为他带回“摩西十戒”,为犹太社会立法。在中国,周公被周族及以后的中国人祭祀,不仅是因为他辅佐成王,忠心耿耿,而且是因为他制礼作乐,为周朝,也为以后的中华的制度奠定了基础。显然对创建制度的人表示尊敬,是一个健康的有希望的文明的重要标志。

当然伏羲的最大贡献还应说是作八卦。前面说过,“文”就是纹理,那么“明”就是明亮。因为有了纹理结构,所以人类社会明亮起来。八卦产生的背景,大概一是社会已经有行为规则,形成结构,条理分明;如不同部落的通婚制度,是有一定规则的。张岩先生在其研究中提出,八卦大概是区分互相通婚的半族之间的规则结构。八卦用阴阳变化形成的结构似乎又想简化地穷尽社会各种可能,以及在这些可能出现时的正确应对。这是作为一个社会寻求尽可能地大的确定性。如果没有确定性,文明没有可能。如果每天对不确定地出现的事情疲于应付,就没有精力和心情创造艺术和创新技术。八卦的最重要的特质是,它用极其简单的符号系统模拟纷繁复杂的世事,以阴阳消长互补的无数种可能组合来预见和分析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情,既不迷失在复杂性中,又能扼要把握规则特征,是极为有效的分析工具。

我多年来研究制度经济学,我们可以用经济学的方法近似地解释制度的神奇功效。一种制度与另一种制度不同,所带来的结果可能天差地别。有时制度规则改变一点,结果就大不相同。一个社会若知道制度的重要性,知道一种制度比另一种制度更有效,就会在制度上下功夫。否则就会把重点放在别的因素上,如技术因素;为了技术因素又对制度进行了破坏。对制度功效的感受,对制度的重视表现为人们祭祀什么人,他们认为什么人是英雄。有些人武功卓著,有些人道德高尚,有些人有艺术和文化上的贡献,有些人创建了制度。他们都可以作为崇拜和祭祀的对象。然而祭祀创建制度的人说明祭祀的人对制度功效和社会族群发展的贡献的重视。他们认为这是对社会功德无量的事情。既然在中国存在着那么多和广泛的伏羲崇拜传统,说明中国有大量的人对创建制度高度评价。这正是应当做的事情。

在传统中国,要知道一个祭祀传统是否活着,要看施行祭祀的庙宇是否活着。一个庙宇之所以活着,是当下的机制能够让它在民间获得足够的资源。只有筹集到足够的款项一座庙宇才能修建;只有有足够的香火钱,庙宇才能维持日常运转。天水伏羲庙建于明弘治三年(1490年),后多次重修,此前也曾有过祭祀伏羲的庙宇。无论是始建还是重修,都是当地主要官员牵头,士绅捐款,民间组织安排祭祀活动,靠香火存活。这说明伏羲祭祀是官民一致赞同的一项祭祀传统。地方官员主要是出自士大夫群体,从他们阅读的经典来看,伏羲是处于中华文明的主流地位,当地士绅是由地方的读书人和商贾大户组成,而普通老百姓则是祭拜主体。说明伏羲崇拜在中国有着跨阶层的广泛基础。

当然,当我们说制度神时,说某人创建了制度时,侧重强调人们对制度及其神奇功效的认识,并不一定赞同这个制度就是某人创建的。实际上,制度因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产物,就不可能是一个人创建,再向民众推广的。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生成有很多猜测,也有一些模型,多是想象一个浑沌世界中人与人的互动,经过无数次互动磨合而成规则,此是哈耶克所说的 “自发的秩序”,伏羲等文化英雄的作用,是发现这些自发的秩序,把它们搜集起来加以总结和提炼,再拿出来为社会所用。这就是他们创建制度的由来。他们并没有创建制度——他们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们对民间涌现出来的自发秩序,能够敏锐发现并及时认识到其功效,迅速将其提炼为制度规则。至于八卦,是在许多自发秩序的基础上,再经大自然的启示,经譬如河图和洛书的启示,进行了高度的理性思考,才能得出。如此看来,伏羲这样的人也至关重要,将他们视为制度神也不为错。

儒家正统把伏羲设立为“三皇之首”,“五帝之冠”,将祂视为中华的人文始祖,早于我们一贯认为的炎黄,看来是颇有道理的。中国人一贯自称“炎黄子孙”,其实“伏羲女娲子孙”更为确切。一个文明,只有有了一套基本文明规则才算是被开创;如果只是靠暴力征服了别人,根据就谈不上文明。我们说,伏羲是一个制度神,祂同时就应该是一个开创文明的始祖。伏羲崇拜数千年顽强地延续到今天,这一传统恰是对中华历史的正确评价。

闻一多,《伏羲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余粮才,《从仪式过程到信仰圈——黄河流域伏羲祭祀仪式考察研究》,人民出版社,2019年。

宋进喜,《无影灯羲庙匾联碑刻浅释》,甘肃人民出版社,2017。

刊载于2021年第9期《读书》

【读书】兵不血刃,王在法下|盛洪

盛按:最近特朗普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对他的唯一限制就是他自己的“道德观念。”这几乎就是“朕即法律”的现代翻版,亦是狂妄到失去理智的人的呓语。哲学上讲,理性有限的人类的道德永远不可能达到自然法的高度,仅是对自然法的粗陋和片段理解和把握。任何一个个人的道德更差之千里。将自己的道德作为唯一的限制相当于将自己当作上帝,这是冒充上帝的专制君主的惯技--声称自己的“道德”足以让他施行仁慈而有效的统治,而不承认有高于他的“道德”的外在法律。这外在法律是人类经数千年的互动试错磨合而成的正当行为规则。当法律与他的“道德”有冲突时,他就选择无视法律,而听从他自己的“道德”。无论这法律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历史证明,凡是声称自己的“道德”比所有其他人高明的统治者,正是人类灾难的原因。这是令人恐怖的观念。不仅是对美国宪法的蔑视,而且是对现代政治原则——“王在法下”的否定。在实践中,这直接倒退到了光荣革命之前。光荣革命的功绩,就是在制度上落实了“王在法下”,即取消了国王任免法官的权力,转而由议会任免。这才能真正实现司法独立。特朗普所努力的方向,正与光荣革命背道而驰。他通过滥用行政权压缩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宪法空间,并破坏美联储的独立性,最终将破坏分权制衡的美国宪政结构。(2026年1月14日)

盛按:特朗普对法院裁决的无视,对法律人的打压,以及对现有司法制度的攻击,是对司法独立的颠覆。而司法独立是宪政发展史中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标志性事件就是光荣革命。它带来的一个重大变革就是国王不再有权任免法官。这是保证司法独立的关键性制度手段,一个担心被国王免职的法官不可能中立地裁决。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王在法下”的宪政要求。此中之“王”不仅指狭义之国王,而是泛指任何形式的政治领导人,当然也包括民选的总统。特朗普攻击司法独立的行为透露出他的心理退回到光荣革命前詹姆斯二世的心理。可惜美国现在的制度结构不容许他直接任免法官,否则他会毫不犹豫。实际上,导致光荣革命成功的并非只是英国政治精英和威廉亲王,而且是在整个社会中经几百年形成的普通法传统。詹姆斯二世不惜“中止成堆的法律的执行”,这就“会彻底摧毁对国王的所有宪法约束。”他的行为触怒了几乎各个阶层,以致众叛亲离,不战而败。所以不要低估民众对滥权领导人的愤怒,不要低估制度传统的力量。美国的司法独立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加在一起更为悠远绵长。是传统,就不是一纸空文,它表现为人的习惯性行为,这比当下利害还具有驱动力。现在美国的司法独立传统远比光荣革命时代的英国要强劲得多,难道还会出现倒退到“王在法上”的反动?(2025年3月27日)

盛按:近来哈萨克斯坦公投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最耀眼的地方是限制总统权力。而这个修正提案又是现任总统托卡耶夫提出来的。这一事实就说明这一宪法修正案有着原则上的改进,并且将会取得成功。这个改进就是“权力在法下”,而若真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从限制最大的权力——总统的权力开始。而导致成功的最大因素是被限制权力的人主动地提出并接受这种限制。这被许多历史实例所证明。正如麦克奇尼指出的那样,对于《大宪章》,“所有这类方案只要源出于一个反对派首领,不管其权力有多大,都注定会失败;但如果是君主自身接受的话,就能保证其成功。”而在美国,华盛顿的出现似乎是个偶然。他在担任两届总统后执意不再担任。但这个偶然成就了美国的宪政。托卡耶夫的出现说明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其实并不偶然,是一个合乎理性的明智之举。——不仅对国家,而且对总统个人。(2022年6月14日)

盛按:由于《读书》篇幅限制,我对原文进行了删减(“浅删”),继而编辑进一步删减以适应篇幅要求(“深删”)。删减使文本更为简洁。我很喜欢《读书》现版本,尤其是电子版本还有不少插图。但有些信息被删掉有点儿可惜了,遂将“浅删”版本发出。

兵不血刃,王在法下

——《英国革命》读后

盛 洪

在历史上,英国的光荣革命一直受到很高的赞誉,不仅因为这是铺平英国工业革命道路以及整个国家崛起的重要事件,而且因其是一场和平的、不流血的革命。正如《英国革命》作者屈威廉在导言中所说,“这次革命值得赞赏的地方不在于歇斯底里的吼叫与骚动,而在于冷静、谨慎、智慧的悄声细语,这些胜过了所有的喧闹声。”(第2页)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在于各种要素偶然幸运地聚集到了一起,另一方面是英国人明智地及时认识到其对于历史的价值,并不失时机地加以运用。

这场革命所要凑齐的各种要素,最早应追溯到《大宪章》。关于《大宪章》的讨论,有一个观点值得一提,就是《大宪章》是英国国王愿意接受的,因而影响成败。所谓“接受”就是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条件的理性抉择。这当然包括约翰王在战败时的考虑。后来如爱德华一世,从当时的情势考虑,主动承认和签署《大宪章》。国王与贵族之间不仅是对手,而且也是亲戚或朋友,这种复杂关系有可能生发出他们之间的共识。这种共识在实际变革中至关重要,它会导致真正的妥协。麦克奇尼指出,爱德华一世“将其叔西蒙伯爵的主要宪政观念当作自己的并加以采用,而他的这位叔叔在成为他的死敌之前一直是他的朋友和老师。”“由王位的继承者来采纳西蒙伯爵之观念这一事实,最终改变了其成功的几率。所有这类方案只要源出于一个反对派首领,不管其权力有多大,都注定会失败;但如果是君主自身接受的话,就能保证其成功。”(《大宪章历史导读》,第197页)

当然,《大宪章》的内容是贵族们提的,这是因为他们是国王专制的受害者,只有制定明确限制国王的法律才能避免继续受到侵害。其中的两条,第12条,“……设无全国公意许可,将不征收任何免役税与贡金。……”第39条,“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尤为重要。用今天的一般化表述,即“征税要经纳税人同意”,和“不经法律正当程序审判,不能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财产或生命”。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条件,事关包括产权在内的基本权利。在当时的英国,无此权利贵族们就惶惶不可终日,对自由、财产或生命的继续存在没有预见,他们也不会成为王国的有力且有效的支柱。人们经常有一种误解,认为在权力斗争中,其中一方获得的权力总是越大就越好。这只是对直接好处的肤浅计算。如果考虑权利受到削弱的一方的反应,他们或积极对抗,或消极怠工,都会损害在权力之争中获胜的一方。

因此,《大宪章》不仅对贵族有好处,也对国王有好处;对贵族的好处是直接的,对国王的好处是间接的。贵族的压力促使国王考虑让步的间接好处。当然,直接的好处马上可以看到,间接的好处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发现。所以作为一个凡人的国王经常会为了当下的好处,而不惜牺牲掉未来的好处。这就是为什么以后历届国王屡屡背叛《大宪章》原则。虽然国王在签署《大宪章》时是真诚的,然而后来情势的变化又使他修改了计算。所以贵族们不能以为《大宪章》一旦被签署就可以一劳永逸。不如说,《大宪章》为他们以后与国王的谈判提供了一个文本上的优势,即他们的主张是合法的,国王必须慎重考虑他对《大宪章》的违背。

例如1336年爱德华三世将羊毛贸易的关税每袋加征20先令,议会提出异议,提出加税的条件必须是接受地方等级代表的请愿书,未经地方士绅的同意不得征收税负。后来在1340年与1348年的议会上,对税收附加了要纠正冤屈的条件,形成了“先纠正,后供给”的原则(孟广林,第161~162页)。1340年,中书令斯特拉福德反对爱德华三世对法国的战争;国王欲将他判罪并处死,斯特拉福德谴责国王“违反王国的法律和《大宪章》”。在审判斯特拉福德的议会上,审判委员会宣称“同侪审判应该遵守”。后来斯特拉福德与贵族们和地方等级代表一起向国王表示服从,得到了国王的宽恕(孟广林,第122~123页)。这实际上是双方以《大宪章》“同侪审判”原则为基础达成的妥协。这说明,只有当贵族们坚持援引《大宪章》条款,并要求加以实行时,《大宪章》的效力才会被加强,并可望成为一部可实施的法律。

《大宪章》的签署以及以后围绕着《大宪章》而进行的争斗,又综合地形成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存在一组国王也必须遵守的法律,如果他违背这组法律,贵族们组成的二十五人男爵委员会有权向国王指出,并要求改正,如果国王不改,则国王承认贵族们有权“联合全国人民,共同使用其权力,以一切方法向余等施以抑制与压力,诸如夺取余等之城堡、土地与财产等等,务使此项错误终能依照彼等之意见改正而后已。”这就使贵族们用暴力纠正国王违反法律的手段合法化。这一原则到了詹姆斯一世时,被爱德华·柯克总结为“王在法下”。

如果说柯克对《大宪章》原则的阐发在观念上影响了英国的法律传统和文化思潮,贵族们用武力反抗查理一世,查理一世战败后不肯接受君主立宪,最后被处死,则是一个震撼英国社会和王室的实际事件。这用刑罚实践证明了 “王在法下”不是虚言。在此之前,贵族们总是抱怨,贵族战败了就被砍头,“国王战败了还是国王”;现在国王战败了不仅会被废黜,还会被杀头。虽然处死国王的克伦威尔的独裁更为恶劣,英国人民最终接受了英王室的复辟,这一教训仍对英王室产生心理冲击,在英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绝对王权理论越来越没有市场。到了詹姆斯二世时期,即使有保王倾向的托利党人,有一半已经皈依了辉格党的契约说,另一半“虽然不会参加叛乱,但是在国王作恶的权力被摧毁前,至少不会在语言和行动上保卫国王。”(屈威廉,第63页)

光荣革命之所以是和平的,是因为詹姆斯二世放弃了武力对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判断自己没有政治上的支持,打不羸这场战争,而一旦战败,就可能重蹈他父亲查理一世的覆辙。他清楚地知道,他在主政时为了获得更多的权力,几乎得罪了所有利益集团。他想在宗教上回归罗马教廷,但遭到国教徒和托利党人的抵制,他转而攻击他们。他想要议会取消在政治上歧视天主教徒的《宣誓条例》,并且批准他享有终生供给的财政收入,但遭到议会的拒绝,他恼怒地命令它休会,并且不再召开(屈威廉,第88页)。没有了议会,就不能改变法律,“詹姆斯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要认定法律不能限制国王的意志”(第39页),他就要做一个拥有绝对君权的君主。

这意味着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解除所有抵制他的命令的法官、主教或行政官员的职务。“如果法官拒绝他的旨意来解释国王的特权,他可以开除任何法官”(屈威廉,第39页),进而“他就能够操纵法人团体,地方治安法官和议会选区,他可以自由地命令一个下院。”“这样组成的一个议会就能够改变法律,……他就可以重新进入合法的轨道了。”(第40页)也就是说,他成为了一个不受法律制约的君主了。这时“他已经完全控制了行政权,他可以开除和任命任何政府职员,教会的圣职授予权也在他的手中。”(第40页)于是他不断加码他的特权,突破法律约束,把“有严格限制的豁免权变成了一种完全非法的搁置权,它使所有的法律都仅仅屈从于国王的意志。”(第43页)当一些法官抗议国王的这种权力扩张时,他们就被解职了(第43页)。

他还想控制教会。为此他不顾议会曾经禁止,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法庭,用来控制教会。为此他可以“暂停或剥夺那些不听话的神职人员的职务。”(屈威廉,第44页)例如“暂停了伦敦主教康普敦的工作,罪名就是他不愿非法暂停他手下一名牧师的工作。”(第45页)接着他又想控制大学。通过一系列法令,詹姆斯二世“将三个伟大的牛津学院:基督堂学院,大学学院和莫德林学院,置于了天主教徒控制之下。”“莫德林学院的25名成员因为拒绝在选院长时违背法律,而被从终生保有的职位上赶了出去。”(第45页)总之,詹姆斯二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中止成堆的法律的执行”,这“会彻底摧毁对国王的所有宪法约束。”(第47页)

对于英国不同阶层和团体来说,詹姆斯通过对法律的破坏侵害了所有人的利益,违背了《大宪章》所创立的、又为柯克等法律精英强调了的“王在法下” 原则。詹姆斯的一意孤行最后引起了公开的抵制。这在“七主教案”时达到了巅峰。当时詹姆斯要求牧师在教堂宣读违反“成堆的法令”的《容忍宣言》,遭到大主教桑克罗夫特为首的教士们的反对。在伦敦的牧师们被命令宣读宣言时,100个牧师中只有4个进行了宣读。詹姆斯脑羞成怒,命令对桑克罗夫特等七位主教进行审判。结果在众目睽睽之下,陪审团宣告七被告“无罪”,引起伦敦街头的狂欢。(屈威廉,第58页)由于詹姆斯二世的倒行逆施,“过去的老对手之间,还有那些并不固定地从属于哪个派别的广大的中间层,现在为维护宪法而组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方阵。”(第54页)

尽管詹姆斯二世破坏法律、扩张王权的行径令人发指,这也透露出了当时英国的制度背景。如同汉娜·阿伦特所说,在光荣革命之前,英国的君主制已不是绝对君主制,而是有限君主制。国王违背和破坏法律的行为之所以那么瞩目,是因为经《大宪章》和柯克等人的强调,在此之前已经有了约束国王的法律。“《大宪章》的整体价值。……在于它明确宣示了一个法律体系,并声称该法律高于国王的意愿。”(麦克奇尼,第162页)这些法律也不再是一纸空文,它们是由具体的人来护卫和监督实施的。詹姆斯二世之所以关闭议会,是因为议会敢于通过否定国王要求的决议,议员们在议会中可以畅所欲言,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保护。不受王权限制地发表意见,这是议会在英国数百年发展形成的传统。

在“七主教案”中敢于违逆国王意志,宣判被告们“无罪”的陪审团,也是自12世纪以后普通法传统的产物。陪审团制度是英王室法庭在与领主法庭竞争中,为保证审判公正而创建的制度,它使英王室在司法竞争中胜过了领主法庭,通过主导司法掌控了英国。与此同时,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人群体也通过陪审团吸纳了英国传统的习惯法,最终形成了普通法。从而,英国的法律人群体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而国王也从一开始直接介入司法案件转变为只对司法管辖权及范围发布令状,英国的司法体系早已实际上相对独立于王室和政府。这才会出现在“七主教案”中坚持独立审判的陪审团,以及那么多批评詹姆斯二世、拒绝按照他的意志判决的法官。

在宗教方面,詹姆斯二世之所以打压新教徒、清教徒,扶持天主教徒却徒劳无功,是因为英国早已完成了新教革命,新教已经成为英国的主导宗教。自亨利八世时期开始,新教就传播到了英国,到伊丽莎白一世时,新教已成为主流,到詹姆斯二世时期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新教徒已经传承了数代,形成了强大稳定的传统。而那时天主教徒已减少到仅为英国总人口的1.5%(马莱特,第5页)。新教改革使英王室摆脱了罗马教廷在宗教和政治上的干预,使英国国家摆脱了罗马教廷在赋税上的盘剥,使民众摆脱了神职人员对信仰的垄断,这样的好处更使英国不可能回到过去。

就这样,詹姆斯二世采取的非法行动伤害了几乎所有阶层和团体,使他们联合起来反对自己。问题是,他既然知道,他破坏法律、做政治上不得人心的事,必然会导致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失去大多数人的支持,从而不能打赢一场战争,他为什么还这样做呢?这显然是心理问题。我们知道,理性与心理是两回事。詹姆斯二世个人的特殊经历造成了心理扭曲,他的父亲查理一世被国会以叛国罪处死,显然在他的心里投下深深的阴影。詹姆斯二世“是一个没有幽默感,自大而固执的人,有时还显露出军人或统治者残酷、独裁、鲁莽与不智的一面。……真正的伤害乃来自于他追求激进政策表现出的跋扈个性”(马莱特,第2页)。他认为“他的父亲查理一世就是因为做出让步才导致了后来的失败,他声称永远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他的性格使他不能接受任何逆耳忠言,即使是来自于他最好的朋友。”(屈威廉,第38页)

在威廉登陆以后,詹姆斯做了一些政治上的让步,但仍不能阻止大量贵族站到了威廉一边,他并且“亲眼目睹了他的大军不忠与背弃他”(马莱特,第94页),他清醒地判断自己打不赢这场战争,放弃对抗、逃亡法国,结果就相当于“自己将自己废黜了,并且他还废黜了他的子孙后代”(第79页)。这就避免了一场内战,以及废黜国王所要面临的宪法难题。“如果詹姆斯自己召集议会,这个议会当然不会推翻他,如果他准备……成为一个立宪君主,不管是辉格党人还是威廉都不会将他赶下王位,因为国教派和托利党人永远都不会同意明目张胆地废黜国王,……只有通过内战詹姆斯才会被推翻。”(第79页)屈威廉评论说,“詹姆斯的逃亡极大地减少了内战的可能性,因为它使得托利党人没有了理由去反对辉格党人更换国王的要求”(第79页)。这就为英国革命提供了一次极好的和平解决的机会。

然而詹姆斯又不甘心和平让权,他的策略就是制造无政府状态。“他毁掉了选举新一届议会的令状,将国玺沉入了泰晤士河,命令解散军队……”(屈威廉,第80页),“他可能希望借由他的离国引起某种骚乱,进而强迫国家召唤他回来。”(马莱特,第95页)伦敦一度陷入暴乱,所幸“伦敦的主教和贵族政要……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公共安全委员会,采取措施在首都恢复秩序;并邀请威廉迅速前来援助。”(屈威廉,第80页)如此一来,奥伦治的威廉亲王就成了伦敦乃至英格兰的救星,使绝大多数人,包括原来的反对者,也都站到了他的一边。“当1688年12月18日,奥伦治亲王胜利进入伦敦的时候,他受到了英格兰普通民众的爱戴”(第81页)。事与愿违,屈威廉评论道,“詹姆斯再次为他的对手扫清了道路。”(第80页)

由于詹姆斯二世解散了议会,当他逃离英国时,没有留下任何权威的政府机构,群龙无首。“在此危急时刻,英格兰人的政治天赋得到了最充分的发挥。圣诞节前,查理二世统治时期的上院和下院的议员,那些能马上赶到伦敦开会的,开始开会商讨王国的安全问题,要求奥伦治亲王接管英国的行政治理,并召集一个议会大会。”(屈威廉,第81~82页)威廉亲王接受了这个要求,他接下来执行这个任务的诸项行动就都具有合法性的权威。他“平息了英格兰的无政府状态,保护天主教徒免遭进一步的迫害,从城市借钱以应付国家的紧急需要,加强了因国王消失而动摇的治安法官和法庭的权威,将解散了的皇家陆军中的英格兰和苏格兰团队合并到了自己的队伍中,……”(第84页)“最后,……发布信函要求马上举行选举,在下个月举行议会大会,来处理王位问题和英格兰的未来。”(第84页)

议会大会选择威廉亲王作英国国王。然而,“英国宪政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合法运作的”,“在空位期间召集和选举出来的议会,其合法性不可避免会存在缺陷”(屈威廉,第86页),但这正是“革命解决方法”“具有革命性和超法律性的主要成分”(第86页),“法治首次被确立”(第87页)。议会大会推举的国王被英国社会接受,说明没有国王的议会的法律效力得到承认,它一定具有高于国王的立法权威。“自此之后,法律只能经两院共同通过,并得到国王同意的法令所修改。法律的解释权只属于法官”(第87页)。反过来,议会推举的国王既没有立法权也没有司法解释权,因而很自然,是接受法律约束的国王。议会之所以选择威廉亲王,是因为议会把“新君主接受这些对王权的限制,作为他们登基的条件”(97),而威廉接受这一条件。

虽然新国王是议会大会推举的,但从王位继承权维度,威廉的身份会使议会的分歧减少。威廉亲王是詹姆斯二世女儿的丈夫,而按照英王室的继承排序,威廉·安妮仅排在詹姆斯的儿子后面。现在既然詹姆斯二世已携儿子逃离英国,自我废黜、并且也废黜了儿子的继承权,安妮是顺理成章的英国国王。因为威廉是安妮的丈夫,并且在挽救英格兰危机时表现出了治国才能,议会才同意他们夫妇俩为共同国王。屈威廉评论道,“这是此次革命中最有革命性的方面,但却是此次革命其他保守特点的必要条件。”(第85页)即是说,在没有对原来的制度规则改变的条件下,却完成了实际具有革命意义的行动。

确实,在“其他方面”,“既然威廉做了国王,大家认为不必用那些半共和制的限制来束缚他的手脚了。”(屈威廉,第85页)“从法律角度看,今天的国王保有的行政权和都铎王朝的君主们一样多”(第85页)。与詹姆斯二世不同的地方在于,詹姆斯不满足于这些权力,不断地违反法律突破权力的限制,而威廉只要遵守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在法律条文不变的情况下,实际惯例在发生变化,行政权在逐渐向内阁倾斜,它“代表着下院的多数”(第85页)。惯例的演变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变迁,它具有灵活性,较少制度变迁的阻力和成本。

因而,我们看一次革命到底会带来多大变化,朝哪个方向变,不在于在革命阶段有形制度发生了多少变化,而在于主导变革的机理是否发生了变化,它为以后的制度变迁带来了多大的空间和潜力。这次英国的光荣革命,最为实质的变化是主导英国制度走向的力量,已经从国王转到了由贵族的、宗教的和法律的精英组成的团体。另外,看制度变迁的力度不仅要看有形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还要看在现有制度下对制度的遵守情况,制度的实际运作,以及无形制度的变化。光荣革命在表面上并没有创制新的制度,而是让已有的制度变得名实相符。

光荣革命所带来的“革命解决办法”,首先是要恢复“一个自由的议会”,“铲除由武力支持下的专横和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恢复英格兰古老的法律和一个自由议会的权威。”(屈威廉,第67页)革命解决办法第二个重要措施是,“国王不得开除法官”(屈威廉,第87页)。这才真正排除了国王对法律的干预。“如果解释法律的法官仍然依附于国王,法律的至上地位就不能永久保住。”“光荣革命则确保了法官的独立地位。”(第108页)司法独立不会存在于国王的侧隐之心中,只有法官不担心被国王免职,才会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因而“司法独立这一成果实际上是在光荣革命中取得的”(第108页)。

我们一般理解的“革命”总是离不开暴力和流血。这是一种误解。我曾指出,真正成功的改革是不流血的。革命之所以不流血,是因为革命解决方案是一个均衡的制度方案,兼顾了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而这种制度方案同时也就是更有效的制度方案。光荣革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革命。这种不流血的革命不仅成本低,而且是革命后建立的制度更为有效的前提条件。“假使詹姆斯只是被辉格党或托利党单独推翻,在他倒台后随之而来的这个解决办法就不会如此开明,或者如此长久存在了。”(屈威廉,第5页)这种情形被曼瑟 ∙ 奥尔森用来说明“民主政体的形成是由于历史条件和资源分散使得任何一位领导人或集团都不能得到所有的权力”; 并且他也不能退到一个较小地区成为独裁者,“当处于一种势均力敌的情形时,对于每个集团的领导人来说,最好的选择是分享权力”,“而且对建立一个公平且独立的司法制度也有共同的兴趣。”(“独裁、民主与发展”,《现代制度经济学》,第411~42页)

由于实行法治,《大宪章》所提出的两项重要原则,“征税要经纳税人同意”,和“不经法律正当程序,不能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财产和生命”,才真正能够实现。屈威廉说,“通过这种方法,英国不仅得到了政治和宗教的自由,还得到了整个国家的力量,这种力量胜过了法国那种没有限制的君主制的力量。”(第10页)奥尔森的评论也许是对这种说法的制度经济学注释,“由于有了一位严格受到限制的君主,一种独立的司法权,及一个权利法案,英格兰人民在一定的时候逐渐对他们所签订的任何契约将会被公正地执行,以及私有产权(甚至对爱非议政府的人来说)是相对安全的,有了相对高的信心。个人的财产权和契约执行权可能在1689年以后的英国比别的任何地方更安全,且工业革命开始于英国,那是光荣革命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后发生的。”(第413页)

还要看到文本的力量。《大宪章》,自颁布以后历经磨难,多次被废弃,并且长期湮没不闻,但《大宪章》文本的存在仍是至为重要的事情。有了这文本,它的原则就会时不时地被援引,就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整个民族的观念,就会在某些时刻被法律精英发掘出来并发扬光大,就会成为后来制度变迁要求的底本,更重要的是,它还成为贵族与国王之间达成共识的文献基础;而这种共识使不流血的革命成为可能。

《大宪章》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制度,而是要求恢复“古已有之的”、“从来就有的”权利。而这些古老的权利之所以是好的,是因为如此形成的习惯不仅是自发的,而且经过时间的大浪淘沙。英国人在表面上采取了最为保守的方案,无论是制度,还是国王的选择,都是从形式上看来最接近原来的规则。这就使变革更容易为保守的英国人所接受,减少了争议和阻力,也就使光荣革命更像是风平浪静的事情。以致阿伦特说,“‘光荣革命’根本就不被认为是一场革命”,“‘革命’一词的原义是复辟”;然而她又补充说,这又为“本质上全新的事物埋下了大量伏笔”(《论革命》,第32页)。这些看似保守的变革却有着极其深远的制度含义,从此建立了真正的君主立宪制度。

对于中国人来说,英国人在光荣革命中的取向并不陌生。儒家传统赞成革命,但强调要将暴力降到最低限度。武王伐纣,孔子批评说“未尽善”;王阳明在回答“若武王伐纣时文王还在将如何”时说,“文王在时,天下三分已有其二。若到武王伐商之时,文王若在,或者不致兴兵,必然这一分亦来归了。文王只善处纣,使不得纵恶而已。”只是到了近代,不少中国知识分子急于模仿英国工业革命的结果,走欧洲革命——如法国革命或俄国革命的道路,认为不流血不足以称“革命”;革命越是血腥,就越彻底。结果付出了惨痛的血的代价,也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平衡的有效的制度结构,造成社会的巨大灾难。儒家理想的政权更迭形式是禅让,但成功的禅让只存在于上古传说之中;而英国这个离中国最远的西方,则在近代实现了不流血的改朝换代,捎带着实现了“王在法下”。

G. M. 屈威廉,《英国革命》,商务印书馆,2020。

威廉 ∙ 夏普 ∙ 麦克奇尼,《大宪章的历史导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孟广林,《英国“宪政王权”论稿:从『大宪章』到“玫瑰战争”》,人民出版社,2017。

迈克尔 ∙ 马莱特,《詹姆斯二世与英国政治》,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

2021年10月19日删改于五木书斋

2022年4月发表于《读书》第4期

【治国】小民生计,大国根基|盛洪

盛按:最近有关河北农民为北京蓝天而挨冻的消息引起舆论关注。造成这种恶劣局面的是相关政策,即由于为了达到某种政策目标而强制性决定的成本再分配。在这个政策取向背后,有着这样一种观念,即为了首都的空气洁净可以牺牲周边人群的冬季温暖。这种观念显然违反了宪法原则——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首都的空气不被污染固然重要,但首都的执政理念不被污染才是更重要的事情。这种政策违反的第二个正义观念是,谁受益,谁付成本。北京人受益的清洁空气,却要由河北人支付成本。既然政策制定者认为北京空气清洁如此重要,为什么不由受益的北京人支付这一成本(如出钱补贴河北天然气价格)?北京的空气或许还有面子问题,然而北京要作为大国的首都真正让人尊重,是这个大国能够尊重最弱势小民的利益。因为“民为邦本”,小民才是这个大国的根基。(2026年1月12日)

盛按:最近看到一份统计研究称,大陆中国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人多至5.46亿,5000元以下的竟为13.28亿人。世界第二的GDP竟没有惠及绝大多数民众,他们远没有达到人均GDP95138元的水平,剩下来的5.7%的人竟可以将94.3%人口如此低的人均收入水平拉高59%。这不会是市场所致,只有权力才会导致如此悬殊贫富差距。这正是“国”的悖论。大国者,非大炮之谓也,善治之谓也。如果国的权力被用来分割更大份额的国民收入,则此国非大也;若用来保护所有小民的基本权利,则是一个大国的根基。只有用宪法和法律约束住权力,国才可称大。(2025年8月25日)

盛按:这篇四年前写的文章所批评的事情,现在不仅还存在,而且还要加个“更”字。受到滥权侵害的不仅是挣扎在边缘的弱势群体,而是远为广泛。因而这篇文章所主张的原则和基本精神就更值得重申:“对于我们最珍贵的,就是保证每一个小民生计的经济自由原则,和顾怜小门小户谋生艰辛的悲悯情怀。这些原则和情怀没了,我们的中国奇迹也就走到头了。如果我们要为我们是一个大国的公民而骄傲的话,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少繁华的都市和宏伟的建筑,有多少先进的武器和庞大的军队,出了多少进入世界排行榜的富人,而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珍惜那些还挣扎在都市边缘的人,那些没权没势的人,那些父母背井离乡、孩子在乡间孤立无助的人。如果他们的经济自由不被侵犯,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保护,我们还会担心其他人的自由与安全吗?能够关注小民生计的国家,才是一个能够立足于世界的泱泱大国。”(2022年10月14日)

盛按:最近甘蔗翁事件惹众怒。其实这只是有形市场上的视觉冲击。大量并不直观的摆摊人正在被剥夺生计。据说《孔夫子旧书网》的书摊突然被要求办两证,联想到前些天北京民宿被要求办六证,突然大面积下架。这是在前些年取消大量行政许可改革后的反动。行政当局认为它可以不经法律正当程序就可以随便设立市场进入许可,剥夺民众的经济自由。这是反市场化改革的举动。除了受损害的民众,当局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它信誓旦旦的“市场起绝对作用”被小小城管轻易否定,而它不发一声。(2021年12月9日)

盛按:前些日子我们小区附近的商业中心突然莫名其妙地连续两天失火,随后就全被拆掉,一直荒废在那里,我们不知什么时候重建,或者根本不再建,挪作他用。这固然给周边小区居民的购物带来了麻烦,更重要的是,这里原来的一两百就业人员立刻失去了工作。看来这里的管理当局既任性又冷血,根本不顾小民生计。但这还是范围有限的。近来又看到当局下架北京民宿,致使大量民宿业主受损的消息。表面上的理由是要求补全六证。实际上北京当局未经任何法律正当程序,突然增加进入管制,又不给民宿业主合理的办理时间。根据宪法,公民的经济自由和财产权利是一般权利,政府对这种权利的限制是特殊的例外的要求,需要说明充足的理由并经立法机关同意。北京当局无视这一程序,自然会提出过分的要求,如过度的安保或防疫要求。即使如此,它的恶意又使它不给业主们缓冲期,用突然袭击的方法造成他们的财产损失。更可怕的是,近来当局这种没有警告和预兆的任性行为不时发生,使不少产业没有稳定预期,致使投资恐惧却步不前。本文题目“小民生计,大国根基”强调,一个伟大国家的特质,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不仅国家因此会走向繁荣昌盛,而且每一个公民富足且尊严。(2021年9月6日)

盛按:最近又看到不少非法强拆菜市场或花卉市场的消息。这不仅是摧毁了公民已经积累的财富,而且是无情剥夺了小民生计。一个为提供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而设立的机构,却在制造公共灾祸(bublic bads)。本文结尾的话值得重提:“不要以为城管收缴了煎饼摊子的家什与自己无关,也不要把大国崛起看成是可以蔑视小民生计的理由。其实对于我们最珍贵的,就是保证每一个小民生计的经济自由原则,和顾怜小门小户谋生艰辛的悲悯情怀。…… 如果我们要为我们是一个大国的公民而骄傲的话,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少繁华的都市和宏伟的建筑,有多少先进的武器和庞大的军队,出了多少进入世界排行榜的富人,而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珍惜那些还挣扎在都市边缘的人,那些没权没势的人,那些父母背井离乡、孩子在乡间孤立无助的人。……”

盛按: 听说李克强先生关心地摊经济,尽管应该关心的更多,包括小商铺,为城郊化社区提供服务的城郊居民,以环保名义被禁止发展旅游的农民等等,但关心小民生计的基本原则是对的,从地摊关心的起点是对的。如果最弱势的小民权利能够得到保护,别的人也应无需担心了。另一方面,这种关心最后要变成小民维护自己权利的手段和渠道,单方面关心不仅只像是恩赐,并且依赖于当局一心,是不稳定和长久的。再发此文。

盛按:近闻一些以环保、城管和控制城市规模为名义的错误政策得到部分纠正,感叹若事先进行纸面推演,本可以避免。现再发此文。(2019年9月10日)

近些年来,我每年秋天都要去一趟墙子路长城,这里的秋色分外好看。今年我刚把车停下,就有一个农民走过来,告诉我不能在这里登长城,因为要保护。谈话中,我知道他拿了政府的钱,就要尽职尽责。我看到附近已经开发了“古长城度假村”,较大的停车场也是新建的,显然本地的农民最终下决心要利用本地的长城资源发展旅游。于是我感到了一种逻辑上的悖谬,政府花钱雇农民,做一件断农民财路的事情。当然,保护长城也是很重要的,但是否这是一个完全否定附近农民经济权利的至高无上的目标,还是一个可以与本地发展互补和兼容的事情呢?例如向登长城者收取适当的“长城维护费”,再雇专人维护。我们暂不讨论这个细节。

中国今天的成就全赖市场化改革。市场制度是一种无数分散个人分别自由决策的规则,我们无法知道这众多个人的决策会合成什么样的结果,但我们知道,这一结果一定要比计划当局决策的结果好得多。所以市场制度的基础,就是每一个人的经济自由,而不只是某些人的经济自由。一方面如哈耶克所说,“由于自由的价值在于它为不曾预见的和不可预测的行动所提供的机会, 所以我们也鲜能知道对自由施以特定限制究竟会使我们失去什么。”另一方面,我们如何判断这一规则通行于整个社会了呢?很简单,只要我们发现有一个人的经济自由受到不当限制,我们就能得出结论来,经济自由原则受到了损害,这一定会涉及更多的人。

经济学有一个“投资乘数”的概念,说的是一笔新增投资会带来数倍的市场需求。这是因为新增投资会同时增加等量的收入,人们将一部分收入作为储蓄,消费掉其余部分,而这又会成为其他人的收入,如此循环往复。最后形成数倍于最初投资的需求。其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前提就是市场制度。如果任何一个人的交易自由受到限制,市场交易被政府干预而不能顺利进行,其中哪怕一个交易被政府阻断,乘数形成的机理就会遭到破坏。当已经存在的市场制度遭到政府干预,已经起作用的乘数就会失效,也就相当于除数。市场经济虽好,但经不起政府干预的折腾。不用太多时间,经济就可能进入萧条。如果说市场能够给我们带来“意外惊喜”,干预市场就会给我们带来“意外的灾难”。

例如,政府限制城市发展规模。这种政策目标已经进入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规划之中。其政策手段就是用强制力驱赶外来居民。这既带来了震惊中外的“驱赶低端人口”,也在人们并不关注的时候,持续地关闭小商铺,勒令外来居民迁出,停办民工子弟学校,等等。但这立刻毁掉了数十万人的生计,上百万人的生活,也涉及相关的经济产出,以及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尤其在城乡结合部,有大量提供商业零售、餐饮、洗车、理发、快递等其它服务的人员,失去了他们的工作,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收入。在另一方面,那些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的人被禁止出租他们的房屋,也就没有了租金之利;那些在这里为他们提供服务谋生的人,也没有了谋生收入。

也许有人以为这只是一个局部的事情,无关全局。其实不然。仅拿北京和上海两个公开宣称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来说,一个限制为2300万人,一个限制为2500万人。与世界上其它大都市,如东京的4200万比,还有很大规模潜力。到2016年,北京人口已出现负增长。假定这两个城市各减少了200万人。我们假定这些人离开这两个城市到其它地方谋生,或因限制而不能进入到他们本来想进入的北京或上海,只能获得全国平均水平的收入。以北京的人均GDP128992元和上海的124600元减去全国人均 GDP,则近似地看作是限制人口规模的效率损失,各乘以200万,共约2774亿元。2017年我国的边际消费倾向为0.4,代入乘数公式,共损失收入4670亿元。这相当于2017年GDP的0.57%。

但连锁反应还不止于此。那些被储蓄的收入也并没有退出市场。无论是居民直接投资,还是存入银行或购买其它金融产品,这些钱还是作为投资需求增加了社会的总需求。出售投资品的人会将收入变成新的需求,出售金融产品的人获得了这笔收入也要购买金融产品,如此循环不已,也形成了一个乘数。只有一个限制,就是银行储蓄还要扣除准备金。因而,这个乘数就叫作“货币乘数”,粗略地,它就是准备金率的倒数。假定准备金率为9%,则上述限制城市人口的效率损失2774亿元的储蓄部分,所可能由货币乘数带来的潜在需求为18493亿元,加上上述消费部分的损失,因限制北京和上海城市人口所带来的损失可达2.8个百分点的GDP当然,无论是投资乘数还是货币乘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循环完成,如果货币周转的速度较慢,也许一年之内不可能完成,但这只能使这种损失分布在更长的时间中,在短期内更不易察觉而已。

而限制规模的作法并没有使北京或上海的环境变好,反而减少了要素供给。首先是房屋供给。一些在北京工作被剥夺城郊住房的人仍要在北京居住,就只能到城内居住。这使得北京更为拥挤。这立刻就显形了。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今年8月的房租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5.8%。这或者直接影响了不少企业的成本,或者使得在北京的外地青年人无法承受,考虑退出北京。一般而言,企业的地租成本约占企业成本的5%,如果为了弥补房租上涨,地租成本就要提高1.25个百分点的企业成本。面对成本的上升,企业或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这就会形成成本推动的物价上涨;或者因处于竞争领域中,不敢涨价过多,从而自己消化成本上升。而减少劳动力供给就直接会导致劳动力价格上升。所以在竞争的物流业价格上涨了10%,而我们社区门口的油条价格涨了50%(这算地理垄断了)。更糟的是,花钱也买不到服务,例如我们现在只能自己洗车了。

实际上,城市就是市场在具体空间中最有效的体现,通过人口的集聚带来市场网络外部性,创造出更多的交易机会和交易红利。它因此吸引人们向这个利益中心进一步集聚,直到集聚的成本,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和地价腾贵等上升到抵消集聚带来的好处时,才会停止。人们只要能在京沪谋得生计,就说明这里还有集聚红利,有人需要他们的生意,从整个社会看也就多了一份GDP,无需别人来证明他们在这里的合理性。用某一资源(如水)的缺乏来证明要控制人口,是以单一目标来否定综合结果,根本没有注意到从整体来看是得不偿失的。如果各种资源都由市场定价,或人为制定接近市场的价格,更稀缺的资源可以通过调整价格来获得新的平衡,根本无需大动干戈,以致在冬夜拆毁别人的房屋。从另一个角度看,减少或消除政府干预,也反而会减小像北京这样的城市的规模。这我在《从城市经济学看雄安计划》一文中已有讨论,不再赘述。

又如,以保护环境为名,对生产和生活行为加以限制。众所周知的,是政府强制性地要求煤改气,即使气的设备还没有安装,或还没有通气,就要求停止烧煤取暖,冻着了许多乡村的孩子;大家不太知道的,是政府要求农民不能将秸秆烧掉,而是要将秸秆加工处理。这似乎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政府通过强制性命令的形式实施。有些农村地区反映,乡村干部要经常巡视田间,如果发现有地方冒烟,就要“干部摘帽,农民戴铐”。这种行政行为当然是违反法律的。结果是,农民不敢再用烧秸秆这种简便的方法回收秸秆肥力,也没有额外的精力用别的方法处理秸秆或将秸秆运出,结果就因这一件很小的政府干预,而大量放弃耕种。这可不是一件小事,马上又显现了宏观上的结果。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全国夏粮总产量比上年减产306万吨,下降2.2%。其中就可能有不许烧秸秆的原因。

问题是,这些表面为了环保的作法在实际上既破坏了市场的作用、减少了经济产出,却不能达到环保的目的。科斯教授指出,有关环保的问题有“交互性”,即为了环保会提高企业成本或带来损失。不能简单地为了单一目标就由政府强制推行环保措施,而应通过市场交易平衡两方利益,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他于是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概念。这一概念的含义是,既然企业生产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污染,肯定不能人为地为了环保就关闭企业,就只有给一定的排污权额度,然后让企业在市场中交易。这个建议很快被美国政府和市场所接受,并经过实践,最终形成了成熟制度,产生了环保的效果。这种方法其实也被介绍到了我国来,并在许多省份进行了试验。但在总体上并不成功。这是因为排污权要依赖于政府进行初始界定和分配,但我国的政府制度还存在很大缺陷,以至不能公平和有效地界定和分配排污权。

然而,科斯理论的基本精神还是可以用来指导环保工作。即在采取环保措施时,一定要想到其可能产生的成本和带来的损失。其实,在环保时不违背市场原则,考虑效率因素,也正是环保所需。因为我们不仅要从绝对量上考察排污,也要从每单位经济产出的排污量来考察环保成绩。我们在2009年做过《中国经济市场化对能源供求和碳排放的影响》研究,发现“从1980年到2005年,我国的市场化指数从4提高到6.3,碳排放效率(GDP/碳排放)从920美元/吨提高到2560美元/吨。”反过来,就是每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碳排放/GDP)在下降,“从1980年到2004年,OECD国家的碳排放强度指数平均每年下降2%,而我国的这一数字则为4.4%”。因为有这样的底气,温家宝总理才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承诺,中国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还要下降40~45%。如果采用政府直接干预的方法减排,也许会降低一些碳排放,却因更大幅度地降低经济产出,而使碳排放强度提高。

数据来源: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市场化对能源供求和碳排放的影响》,2009。

说明:在计划经济时期,每单位GDP的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比较高,改革开放以后,碳排放强度逐年明显下降。

实际上,烧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在全部污染中有占很小的份额,并且是季节性的,而工业污染、汽车和其它交通工具的污染是大气污染,尤其是构成雾霾的持续的主要部分。但我们的政策并没有限制汽车等交通工具的使用,也没有限制工业生产。即使搬迁了一些工业企业,其目的也不是为了减少废气排放总量,而是为了地区性环保目的。而在所有这些相关人群中,显然农村居民是收入最低且政治最弱势的群体。所以不许烧秸秆这一所谓环保政策,就是一个正面影响很小、却损害最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的政策。按照罗尔斯第二正义原则,如果一个社会不得不改变市场的初始分配,也只能向最低收入人群倾斜。而这种禁止农村居民烧秸秆、并强制执行的政策,显然是背道而驰。

再有,就是过度安保。一个政治会议或国际会议,应该有一定的安保措施,但如果过度安保,安保半径过大,措施要求太高,就会带来大量的经济损失。损失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大幅增加了安保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其他人的不安全。实际上,安全这个概念是相对的。如果对一些人过于安全了,或者无端做过多安保无用功,就有可能对其他人不安全。以一个政治会议或国际会议为名打破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周边企业停止经营,就是这些居民生活的不安全,企业产权的不安全。所谓产权安全,就是其运营要稳定和可靠。如果有过多不可预料的因素使之停止运营,这个产权就不安全。极而言之,真正的和整体的安全,就是宪法得到遵守,民众的宪法权利受到保护。

例如,对于北京的安保,在一个时期,就已经扩张到了周边的华北各省份。在山西的高速公路上就开始了进京安全检查。在北京六环之外设立安全检查站,尤其在高峰期间,可以造成极为严重的堵塞。前年十一假期我从北边返京,竟在八达岭高速上堵了7个多小时。又如,因会议而让企业停工。我亲眼所见的极端例子,是因为一个政治会议让距离北京750公里的企业停工。而就是在这一处工业园区,加上煤改气带来的成本上涨,已有三分之二的企业因亏损而停产。这种过度安保的负面影响看似很局部,实际上也会带来宏观结果。例如,如以华北地区计,假设每年因会议而使1/5的企业停工10天,也是一个巨大数字。按2016年数据估计,减少的GDP也高达1080亿元,再考虑投资乘数和货币乘数,则高达9000亿,相当于当年全国GDP的1.2个百分点。更何况,近些年来,国际会议不仅在北京召开,而且在诸如杭州、青岛和广州等地召开,它们仿效北京过度安保带来的损失就更为严重。

问题是,这种过度安保不仅没有达到安保的目的,而反更为恶化安保形势。首先是,这些过度安保在技术上和物理上看没有增加一丝一毫的安全。换句经济学术语,就是安保的边际效用为零,但边际成本巨大。因为这些过度安保措施本来就只是概念上的安全,看起来毫无具体技术效果的分析,也没有显现出安保专家的智慧,只是徒然增加成本。其次,这种使别人不安全、让大众承担成本的所谓安保,除了徒增反感以外,没有一点正面意义。这在战略层次带来了政府结构的不安全。因为政府的安全首先要体现在它的政治合法性上,如果为了保护政府的安全而损害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则适得其反。一个让人增加厌恶的措施不是一个更不安全的措施吗?

总体而言,上面讨论的只是多种政府不当干预中的很小一部分,且局限于个别地区。本文并没有讨论那些更大的和全局性的干预,如对楼市,金融市场,和网络运营的干预,等等。但即使这些小的不当干预,也包含着一般性的特征。这首先在于,这些措施主要实施于北京以及上海和其它主要城市。而首都和一线城市在全国有着示范效应。据报道,已有成都、青岛、大连和西安等城市确定了人口规模控制数量。北京和上海驱赶外地居民的行为,也扩散到了一些地区,据说太原也在以整治“背街小巷和老旧社区”为名,在强制关闭小商辅。因而我们上述分析所估计的损失,还只是局部损失,放在全国就会大得多。

第二个方面是,这些作法宣示的一种价值取向,可能会成为政府的一般原则,就会带来普遍的损害。如召开政治会议或国际会议而要求本城居民停止工作,周边省份的企业停产,则意味着这个会议与普通大众的利益是直接冲突或截然相反的。这些会议在制定“国家战略”时根本不在乎“小民生计”,甚至以这种不在乎的傲慢态度来突显它的“伟大”。实际上,任何一个伟大的社会都是由无数这种小民生计聚集而成,而最高尚的态度就是视民如伤,岂敢让任何一个小民失去他的生计。相反的态度不只是让一些小民丢失生计,而是宣告着一种反市场的和侵犯经济自由的规则,它将伤害所有的人。因而,无论这些会议达成了什么决议或发出了什么宣言,会议的过度安保本身就是对这些决议或宣言的解构和反讽。

《左传》有云,“国之兴也,视民如伤;其亡也,以民为土芥。”不要以为城管收缴了煎饼摊子的家什与自己无关,也不要把大国崛起看成是可以蔑视小民生计的理由。其实对于我们最珍贵的,就是保证每一个小民生计的经济自由原则,和顾怜小门小户谋生艰辛的悲悯情怀。这些原则和情怀没了,我们的中国奇迹也就走到头了。如果我们要为我们是一个大国的公民而骄傲的话,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少繁华的都市和宏伟的建筑,有多少先进的武器和庞大的军队,出了多少进入世界排行榜的富人,而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珍惜那些还挣扎在都市边缘的人,那些没权没势的人,那些父母背井离乡、孩子在乡间孤立无助的人。如果他们的经济自由不被侵犯,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保护,我们还会担心其他人的自由与安全吗?能够关注小民生计的国家,才是一个能够立足于世界的泱泱大国。

         2018年11月3日于五木书斋

         原载2018年11月16日《FT中文网》

【天下】美国政治中的移民问题|盛洪

盛按:最近在美国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ICE官员枪杀了一位白人妇女,她明显是一位美国公民,而不是非法移民。视频显示,几个ICE 官员冲上去直接要打开车门,被害人试图开车绕开前面的车开走,那些官员立刻开了数枪将她击毙。她明显是受到了威胁,没有任何武器,也没有对这些官员有任何威胁。ICE官员第一时间枪杀她,没有任何理由。倒显得他们太猖狂了。这显然是在一段时间的“执法”中养成的习惯,即草菅人命而不受惩罚。他们打着反移民的旗号在街道和社区中横冲直撞。前些日子,一位白人妇女站在路边旁观,也竟被他们抓捕。只能说明ICE已经是美国社会的恐怖因素,而不是服务于美国公民的。特朗普政府还为这一恶行辩护,污蔑受害人是恐怖分子。如果凶手真的受到包庇,这将会成为一个系统性错误,会有更多的美国公民被杀。这一事件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到底是“非法移民”还是这个反移民的机构更危险、更恐怖。它明火执仗杀人,还打着联邦政府的旗号。我在本文讨论时,还刻意保持“中立”。注意在移民和反移民两种倾向中评判利弊。我却忽略了反移民政策还有一个致命弊端,即它赋予了政府过大的权力——在国内动用武器的权力,同时严重威胁公民权利——甚至是生命的权利。即使政府谨慎地行使这一权力,也更大概率地压缩公民权利,恶化社会的安全。即使那些赞成反移民政策的公民也难逃它的加害,那个用于党争的材料已经变成与全民为敌的借口。(2026年1月9日)

在美国政治竞争中,移民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可以说,特朗普在2016年和2024年的胜选,移民问题扮演了重要角色。他要建立南方边界墙,咒骂移民是罪犯,污蔑他们吃宠物肉;在他嘴中,民主党支持移民的权利,支持移民合法获得公民身份则是为了拉移民选票的政治阴谋。特朗普的成功说明了这些论调大有市场,甚至那些因个别事件就污名化整个族群、以致多个族群,通常会被视为政治不正确,却会被特朗普的拥护者谅解,甚至私下赞赏。

这很好理解。移民是一个直接影响国内公民利益的问题。移民的进入会对各个不同利益集团产生影响。他们增加了劳动力供给,是现有劳工的竞争者,会招致他们的反对;同时这会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会受到企业家及资本家阶层的欢迎;移民的到来会增加对土地和房地产的需求(他们购买了价值6.6万亿美元的房屋),因而有利于土地所有者及房地产商;而移民的较低劳动力价格会使国内所有劳务需求者感到高兴,他们被企业雇佣而使产品成本下降则会使所有消费者受益。此外,移民还给美国市场带来巨大的消费需求(1.7万亿美元),并且向美国政府纳税(6519亿美元)(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

总体来看,移民的进入对美国是有益的。其实,从历史来看,美国就是一个移民国家,在侵夺了原住民的大量土地后,她的发展主要归功于移民的进入。然而从不同利益集团的角度,移民进入是有利有弊的。较少有人兼具各种身份,以致他或她可以用此处的收益弥补彼处的损失还有余。如劳工阶层主要靠工资收入,而缺少房地产收入作为补充;相对于企业家阶层和土地所有者,他们会较少有劳务需求。虽然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但究竟低成本劳动力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是间接的和缓慢的。因而很自然,他们会各自站在特定的立场上赞成或反对移民。

如果各个利益集团根据他们的境况对移民政策投票,在理想状态下,可能会达成一个妥协方案,而不会走向极端。这是民主政治的优势之处。然而,民主制度并不完美,美国的民主制度更有不少缺陷。一个好的投票制度应该去除勒庞所说的“群体心理”,即投票的个人受到群体意识的影响,失去自己独立判断的能力,从众而行。然而,美国的投票制度虽然表面上设有秘密投票间,以保证投票时互相独立,但并不禁止竞选集会,这会使更有煽动力的人利用广场效应扩大影响,从而更有可能获胜。在集会的气场中,一个个人更可能相信这里所弥漫的倾向是对的,而否定自己的主张。正如勒庞所说,“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勒庞,2004,第19页),“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智力立刻会大大下降”(第35页)。即使在秘密投票间,他们的投票也难免出错。

既然美国政治结构是两党制,政治竞争可以利用广场效应,移民问题就会成为政治竞争的炮弹。在这时移民问题就不再是它原来应该是的那个样子。它的负面影响会被夸大,正面作用会被有意忽略,移民整体就会被作为一个损害美国的群体。为移民说话就成了一个颠覆美国的阴谋。因而,一旦移民问题进入政治,就是一个扭曲的问题,一个会被推向极端的问题。其解决方法就是两党竞争的胜负。特朗普公开咒骂移民不会遭到抵制,只会赢得更多劳工选民的喝彩。他胜选以后兑现他的竞选承诺,就必然采取非平衡的手段,甚至是国家暴力的手段。如特朗普指令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在全国抓捕无证移民,突袭公共场所,造成社会恐慌;在洛杉矶遭到抗议后,他又绕过加州州长直接将当地国民警卫队联邦化,施以镇压。

历史上,民主党曾扮演维护奴隶制的角色,从而反对自由移民;而共和党则反对奴隶制,支持工业化和自由移民。而从上世纪20年代以后,民主党和共和党却又对调立场,前者支持移民获得公民身份,而后者强调加强边境管制,严格限制移民。这说明,两党都不必对移民有一贯立场,却可作为政治竞争的工具。当一方站在一边时,另一方一定会站在另一边。在最近几十年中,共和党推行较严格的移民政策后,当民主党执政,也可能在纠正偏差时矫枉过正,执行较宽的移民政策,使国内工人感到压力,这种压力经过广场效应的放大,会产生支持反移民政策、以及支持相应政党(共和党)和政党领袖的倾向。

然而总体来看,虽然移民问题是政治竞争的重要战场,在相当长时间两党还是克制的,并不极端。从上世纪80年代起,虽然经过数次两党轮替,移民政策也各有不同,但不同时期的移民增量差别也并不明显是不同政党政策所致。如里根时期年平均净移民数量是56.1万人,布什时期就跳升为99.5万,克林顿时期为102.9万人,小布什时期则为132.9万人,奥巴马时期为158.8万人(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 2025)。可以看出,净移民数量是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增大,其中同是共和党的不同总统之间相差很大,而共和、民主两党的差距却属正常,并非共和党执政就明显更为严厉,民主党执政就更为缓和。而到了2016年大选,移民问题竟成了特朗普竞选策略中的重要一维,他的建立美墨边境墙的主张更是引人注目,深入人心。这说明特朗普比共和党其他人更清楚移民问题的政治利用价值。

有研究指出,当前的美国移民率远不是历史最高的,一直没有超过1910~1920年的平均移民率16‰(欧阳贞诚,2016,第159~160页);并且与其它工业化国家,如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相比(1990)也是较低的(欧阳贞诚,2016,第161页)。并且移民的增长也是对美国对劳动力的需求增长的响应,在美国本土出生率下降、以及老龄化的背景下,外来移民无疑是相应的补充。在特朗普将移民问题武器化之前,两党的移民政策是接近中间状态的;不同总统在移民政策上的区别也是互为补充的:当更为严厉的移民政策使劳动力显得短缺时,更为宽松的移民政策就会不仅弥补这些短缺,而且也要顾及本期的劳动力需求。反之亦然。而当特朗普抓住并放大了移民问题后,就形成了特朗普一期移民数量与拜登时期的移民数量的强烈对比:300万:1040万(港股那些事,2024)。拜登时期的移民数量的超常反弹,或许是民主党败选的重要原因。

图1  美国移民数量及占全人口的百分比(1850~2024)

数据来源: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 2025.

抓住移民问题,其它问题就是次要的。在与民主党候选人哈里斯的辩论议题中,与经济议程,外交政策,关税政策,堕胎权等相比,移民问题是更为触动选民切身利益的议题。而其它议题都有些间接性和局部性。不仅那些白人蓝领反对移民,少数族群如黑人更视移民为竞争者,即使那些刚刚获得合法移民身份的人也会转过头来反对新的移民(欧阳贞诚,2016,第158页)。而大量的研究表明,“非法移民对劳工市场的负面影响,与其说是一种实际存在,不如说是一种心理感应。”(陈积敏,2013,第104页)有研究指出,他们对现有劳动力的竞争即使存在,也是局部的、轻微的(梁茂信,1996,第188~198页)或“极为有限的”(陈积敏,2013,第104页)。另外有关移民犯罪率高、占用社会福利的流行观点也与学者研究的结果大不相同。一些研究指出,移民犯罪率是较低的,他们对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是有净贡献的(陈积敏,2013,第107~116页)。有关移民的负面影响基本上是过于夸张的。然而,学者与普通民众一样,也只有一张选票,投票的胜利并不建立在社会实际上怎样,而是建立在大多数人以为怎样。

不能不说特朗普敏锐地看到了移民问题的政治潜能。于是,特朗普这样一个被判有34项重罪的罪犯,这个1月6日骚乱的煽动者,这个满口谎言和脏话的人,竟羸得了总统大选。因移民问题而支持特朗普的不仅有人数,还有强度。特朗普二度上台后,不仅采取了一系列的违宪行动扩张总统权力,在国际上采取亲俄立场,而且发起了对全世界的关税战,导致美国的物价上升(邓力,2025)。虽然民众对违宪行为不太敏感,国际问题又离他们太远,关税抬升物价事关每个人的利益,却也没有使特朗普的支持率明显降低(环球市场播报,2025)。可见移民问题的政治分量。

在争论移民问题时,两党不仅讲经济和安全,还讲意识形态和宗教。在支持放宽移民进入,支持给他们以公民身份的主张中,包含了“美国精神”,即“人生而平等”,他们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利。移民也是“人”,因而美国人要对外来移民施以同样的规则,赋予同样的权利。至于这些移民的文化传统,美国人要相信各大文明的传统有相近之处,并且秉持着美国的文化自信,即相信美国的文化和制度是最好的,就应该坚信也会感召和同化外来移民。美国就像一个文化大熔炉,移民最终会成为美国民族的一部分。而移民带进来的异域文化,又可在多元的美国文化中与主流文化及其它文化互补。

而支持限制移民的主张,也从宗教和文化的角度进行辩护。这就是美国文化是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主的清教徒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这种文化不仅是写在纸上的宣言,而且是渗透到特定族群的习惯行为。而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中心的其它族裔会随着与其距离而减少或降低对美国新教核心价值的认同,甚至会严重偏离这一核心价值。美国在二十世纪20年代曾立法通过的移民配额制,就是根据这一“理论”建立的。在其中,英国移民配额最多,其次是西北欧人,再其次是东南欧人,最后很少的配额留给亚洲人和非洲人(梁茂信,1996,第245页)。这一制度的长期存在就是一种强有力的宣示,无声地告诉人人们,哪个人种最优越。那些“劣种”的人群移入,只会“稀释”美国文化的人种载体。

这两种文化辩护似都有些问题。那种强调“人生而平等”的主张,似乎忽略了文化差异的现实。那些外来移民在移入之前,习惯于本国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即使与美国文化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少不同。那些来自政府腐败、社会崩坏国家的移民更有可能有文化上的缺陷。外来移民的过快涌入,不会在短期内形成文化趋同,还有可能形成不易同化的移民社区。而文化差异终究还是族群间矛盾的一个引爆因素。因而这确实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问题。

而那种强调特定种族是美国文化的核心载体的主张,除去种族优越论的因素,即使假定种族平等,只强调不同,也会因文化差异较大的族群的进入而影响原文化的核心价值。但这种观点有一个悖论,即如果强调文化优越,则是其包含有“平等”,“包容”,“自由”和“民主”的价值,这种价值也应体现在平等对待不同民族的个人上面。如果依据这一主张限制和驱逐移民,就严重地与这些价值观相悖,也在用事实证明,这种文化没那么好。反移民政策正是建立在对移民的文化歧视基础上的,对他们的抓捕与驱迫使他们害怕与主流社会接触,这也很难使移民有融入美国文化的机会和动力(陈积敏,2013,第123~124页)。

将这两种主张互相融合和互补,可以得出较为协调和不那么极端的观点。这就是,以美国宪法精神为代表的美国文化,确实包含了较为优越的道德价值,它包含了“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表达自由”,“权力的约束和制衡”,“法治”和“民主”。美国立国二百多年遵循宪法原则的实践造就了美国的繁荣和强大,美国人民的幸福。这种美国文化既然是好的,必然也就是普世的,即可以由各国人民理解和接受。但究竟移民是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他们虽然有普世价值的根底,但仍有文化形式上的不同。这些不同仍会带来一些争议和冲突。同时不同文化引起冲突也是有限的,移民的文化基因或包含着美国主流文化忽略或有缺陷的部分,正好可以予以弥补。因此,从文化上讲,美国既要向移民开放大门,又要把握速度。既要有文化自信,又要有现实考虑。使移民的进入是一个良性过程。

这种文化上的中庸之道恰与经济上的平衡互为呼应。在经济上,移民是美国经济发展的必要劳动力补充。在历史上,对移民大规模驱逐以后,经济上会出现劳动力的短缺。尤其是那些较为辛苦的职业就更无人问津(梁茂信,1996,第358~359页)。现在由于特朗普驱逐移民,劳动力短缺已经显现了。当美国对劳动力的需求超出移民配额,无证移民的到来可以弥补劳动力短缺,使美国经济正常增长;正如里根总统所说,无证移民“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富有创造力的成员。”(转引自陈积敏,2013,第106~107页)。既然多数无证移民对美国经济作出了贡献,他们的存在就是合理的,美国给予他们合法公民身份就是恰当的作法。否则一方面美国有不少工作无人问津,却又有大量移民不敢出来工作。而把他们大多数驱逐出境也是困难的,结果是他们长期非法地存在。关键是,要把握好移民进入的速度和程度。

不过,就现在的美国政治现实,这种中庸的、平衡的政策很难达成。现实是,特朗普凭着“反非法移民”的政治标签获得了总统权力,他就得继续反下去。而他越是坚持严格的移民政策,驱逐无证移民,并辅之以追求“贸易平衡”的关税政策,美国的劳动力供给越少,外国产品的竞争越少,美国的人均收入越高,越会带来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外国移民涌入美国的动力越大,移民问题的经济逻辑就越强,国内要求开放移民的压力越大,移民问题的就越发是一个问题。限制移民政策有多强,它就会遭遇同样强的反作用力。它终将带来对特朗普移民政策的否定和反动。因为移民问题,特朗普下台和共和党失势也是可期待的。

然而民主党的移民政策虽比特朗普的更靠近中庸和平衡,却可能有些偏差。它对移民更为包容,强调民族间的平等和文化多元化,尽管它也强调加强边境管控,却更注重移民获得合法身份的途径。但在具体情境下,无证移民的数量过多,甚至只是基本平衡,共和党也可夸张其它问题,如犯罪,贩毒,恐怖主义,道德败坏,导致族群分裂,以掩盖移民的好处。尽管或是无中生有,或是以个案推断总体,却会在广场效应中广泛传播。当人们觉得移民是问题之源时,民主党的移民立场也会受到挑战。更何况,移民问题还可以继续作为政治工具,被用来打倒对手,获得权力。特朗普传统还会在共和党中传承,移民还会被作为社会中的各种问题的替罪羊,被夸张地提出来,并被境遇较差的人广泛接受。又会出现新政治循环。

看来,现在美国的制度结构难以解决移民问题。只有对其进行改进,才可望解决之。尽管现在司法审查还起着制衡特朗普移民政策的作用,但似乎只起部分作用。据一项统计,美国截止8月25日,涉及对特朗普政府诉讼的案件有381件,其中叫停、暂时叫停、叫停待审上诉的案件有119件,约占1/3;未被叫停或叫停被否决的有86件(Just Security,2025)仍然有不少行政命令被执行。尤其是,在与加州围绕移民问题的对抗中,特朗普公然动用国民警卫队,将国家暴力资源直接用于国内。加州联合22个民主党州起诉特朗普违宪,加州中区联邦法院裁决叫停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在加州的抓捕移民的行动,而在特朗普政府上诉后,最高法院又驳回这一禁令。而美国司法体系之所以可能做出有利于特朗普政府的裁决,和在三权中司法一维相对较弱有关。

在《美国联邦党人文集》中,汉密尔顿说,“行政部门负责分配荣誉、任命官员,还掌握着军权。立法部门不仅掌握了财政大权,还可以制定法规,规定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司法部门和军权、财权都毫无关联;对社会力量和国家财富都没有支配权;也不能采取任何主动措施。可以实事求是地说,司法部门既没有强制力量,也不能靠主观意志行事,只能根据既有法律进行判决;而且最终还要依靠行政部门的强制力量来保证其判决生效。”(汉密尔顿,2014,第466页)实际上,最强的一维是行政,因为其总统是民选的,且握有军权并有行政行动能力。民选在实际上是这个三权分立国家的最大权力来源。如果总统不愿意执行法院判决,司法一维也就虚弱无力。

因而,移民问题的真正解决取决于美国政治结构的改革,美国政治结构的改革应首先从选举制度上进行改革。这就是消除选举中的广场效应,减少由互联网和自媒体带来的舆论的极化,使民主回归民主,而不是乌合之众。在宪法中,增加党派竞争不得将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条款,任何以政党利益为目的的政治行动都应视为违宪。在另一方面,要提升精英的分量,如进一步提高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增加对总统执行司法裁决的监督,降低对总统违宪弹劾的门槛。如此,移民问题以及其它问题才可望解决。反过来,由于移民问题而推动美国政治制度的改进,也许是美国这个有制度潜力的国家的又一次提升吧。

参考文献

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 Immigr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https://map.americanimmigrationcouncil.org/locations/national/

Just Security,“Litigation Tracker: Legal Challenges to Trump Administration Actions”,Just Security,August 19, 2025.

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 “U.S. Immigrant Population and Share over Time, 1850-Present”, 2025/8/21,https://www.migrationpolicy.org/programs/data-hub/charts/immigrant-population-over-time .

陈积敏,《非法移民与美国国家战略》,九州出版社,2013。

邓力,“特朗普上任满200天,支持率创新低”,《南方都市报》,2025年8月12日。

港股那些事,“本世纪以来历任美国总统任内净移民数量”,《新浪财经》,2024年10月9日。

汉密尔顿,《美国联邦党人文集》(电子版),中国青年出版社,2014。

环球市场播报,“CNBC调查:特朗普支持率仍为负值,公众对民主党好感度进一步下降”,《环球市场播报》,2025年8月8日。

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梁茂信,《美国移民政策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欧阳贞诚,《美国外来移民的劳动力市场与经济影响》,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

2025年8月27日于五木书斋

2025年8月28日首发于《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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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评论】为什么在阿尔法围棋以后,人们仍热衷围棋比赛?|盛洪

我喜欢下围棋。文革时不上学,就在院子里与小伙伴或长辈下围棋,棋艺渐增,自觉得还有一点儿水平,大概有业余三段吧。在工厂工作时,曾拿过全厂围棋比赛亚军;上大学时,我一直是班里的最高手,只是在临毕业时,被一个整天沉迷下棋的同学击败;我记得参加过学校的比赛,好象也拿了个亚军(?)。在研究生阶段,我也拿过社科院研究生院的亚军。

后来工作忙,没有时间下棋,也觉得下棋累,就选择看棋。偶尔同学来访,陪着下一两盘,我一般是看电视里的围棋节目。我尤其喜欢看有好的讲解人的围棋节目。聂卫平讲棋质朴直率,直击要点,不用术语,听起来颇多感悟;王元语言生动,手谈仿佛战斗,又点通哲理,引人入胜;刘小光、曹大元比较专业,道理清楚,让人理解;等等。即使是单纯的棋谱伴着音乐播放,我也看得津津有味,好象是一种有逻辑的展开,自有美感。我记得俞斌讲过,围棋棋局是“长出来的”。

看棋是我的享受。尤其是和其它活动组合在一起。在近二十年的岁月里,冬天每逢周末我们一家都要去滑雪,回来以后先泡澡,然后再看棋。那真是太大的享受。现在不滑雪了,每个周末去爬山,回来以后冲澡然后看围棋,依然很爽。不过经常,我一看棋,困意就袭来,有时竟睡过去,错过一些精彩对局。这也很好。困了说明全身心放松,正是舒服的感觉。

我自然关注了阿尔法围棋与李世石的比赛。结果还是很冲击。之后在网上买了一款AI围棋软件,但不是绝艺等,好象是一个计算机博士自己编写的,不过也相当厉害。我肯定下不过它,差得很远。下了几次,总是输,也就没有兴趣了。还是回来看棋。不过后来《天元围棋》电视频道突然不开放了,只留下一个通道,即《天元围棋》小程序付钱订阅。一年360元。一时接受不了,抵制了一阵子。但后来还是忍不住想看棋,还是付款了。

明明AI技高一筹,为什么我还要看这些水平“较低”的人下棋?首先,这些人的水平都比我高,我也看不出他们差在哪儿。尽管讲棋人经常用AI来评判着法的优劣,我其实也不知道这不同处意味着什么。我感兴趣的是棋局的走向,其中的战斗如何,如何用妙手化解攻势,局势的翻转或逆转,其中有些着法对我的启发,或涉及到人生感悟,等等。而对于那些参与比赛的人,乐趣就不止这些了。他们是因为有兴趣才学棋,才一步一步走到职业棋手的地步。下棋本身就是乐趣。当然还要有输赢,但真正好棋手还是看轻输赢的。他们不会因为AI比自己强,就对围棋没有兴趣了。

其实,人类早就适应这样的局面了。不然的话,汽车比人跑得快,他们为什么还赛跑。这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人们认为比赛应该在能力相当的人之间展开,如果不相当,就不公平。例如举重或拳击就分重量级。人与汽车在能力上不一样,他们的功率不一样,耗能也不一样。人在跑步时的功率约300-400瓦,冲刺时可高达上千瓦。而一辆汽车的功率一般在80~100千瓦,高级跑车或可达500千瓦。两者相差在200~1000倍。他们在跑动时的耗能也有差距。据AI,人在跑步时的耗能约为汽车1/12,也远不如汽车持久。汽车比人重得多;跑动的机理不同,人是靠两腿,而汽车靠轮子,后者要比前者省力多了,也流畅得多,自然也快得多。但这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在平坦的道路上,如果道路崎岖一些,或干脆比爬山,汽车未必比人快。所以人与汽车不可比。在人的意识里,他们也不能公平地比赛。

另一个原因是,人在进行某种运动时有快感,而机器没有快感。机器所导致的结果是机械运动的结果,它不能“享受”这一过程。即使它比人更具优势,也是不能替代人在比赛过程中的感受。所以即使汽车比人跑得快,人们也不能放弃赛跑的乐趣。对于观众来说,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也是一种乐趣。人们之所以爱看体育比赛,不仅在看运动员们的体育技能,而且也因比赛过程及其结果比戏剧还有戏剧性而激动。

对比AI和人脑也是类似。据资料,阿尔法围棋的功率是15万瓦,每场围棋耗能约3000兆焦耳(MJ),相当于人类大脑约300倍的耗能。如果按杨立昆的说法,人脑一般只需25瓦的功率(杨立昆,2021,第395页),即使在下棋时要求更多,比如100瓦,也只是阿尔法围棋的1/1500。另有数据称其每场棋局耗电约3万度,成本约3000美元。而人的能耗大概不到一度。在计算每步棋时,人类棋手最多只能计算三十几步,并且只有几种选择着法,而阿尔法围棋在预训练时就在进行暴力搜索(借助蒙特卡洛随机选择),遍试着法,然后选择最好结果的着法。这在人们通常的公平观看来是很不公平的。如果要公平,就要限制于同等功率或能耗的赛手。

至于快感,更是人们不放弃围棋比赛的理由了。通过自己的智力与对手一较高下,就是一种竞争性快感。当脑子灵光一现,想出化解危局的妙手时,更令人难忘。最愉快的莫过于比赛当事人,当然观棋者也会惊叹不已。即使在许多年以后,人们还会对前人的妙手反复品味。AI当然也妙手连出,但它自己没有快感,人们如果只想羸,把这妙着拿来用,也有实际功用,但永远不会有自己想出来那样兴奋。而且因为人类选手各自的优势是相对的,且会随时间而变化,因而人们无法预知比赛结果。而如果AI围棋远超人类,比赛没有悬念,也就没有不确定结局的刺激了。

我当然只是个业余棋迷。记得十六岁那年,当时每下完一盘棋,都可以从头到尾复盘。这是下棋时精力高度集中所致。不是喜欢、沉迷是不可能如此专注。我虽远比不上职业棋手,但享受是类似的。我在另一项业余爱好 —— 足球中的体会更深。我在工厂当工人期间喜欢踢足球,工厂也有一个足球场,每天早上都和年轻同事们去踢球。我的球技虽然不算太好,也好到加入了车间队。每年厂里足球联赛就像一个节日。我永远忘不了我在比赛时进的两个球。一个是在前锋位接到传球,对方大门冲过来,我用胸停球绕过了他,再把球送入门。另一次是在我方罚角球时,我站在了大门后角,直接将球顶进了门。我至今还能回忆起我进球后我方队长高兴奔跑的样子。

人类行为不仅是功利的,而且是审美的。尤其是中国人,他们的房屋、院落,家具,餐具不仅有相应的功用,还是可观赏的。就是文字,这样一个记述和传播信息的工具也发展出一种审美的艺术 —— 书法。它在中华文化中还相当高雅。文字表达还有一种美的形式,这就是诗。诗不仅是可欣赏的,而且它的创作过程是一种高级的享受。我们不知道李白写出轻灵飘逸诗句时心情是如何美妙,但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我近些年也试着作一些诗,水平虽不高,但粗略地体味到作诗过程的乐趣。先要有一个表达的大致取向,然后是试着想些符合取向的句子,往往一开始并不满意,但可以想想替代的句子,这样会逐渐有更好的句子。有时一个句子中的词不够理想,就试着换一个词,或者把已经想出的句子或词语前后调换,使之更为合辙押韵,字词或音调更为优美,形成一首较满意的诗,心里是很享受的。尤其是构成诗的词句与心里想表达的意思相吻合时,就有说不出的快感。低手如我尚且如此,那些吟出绝唱的天才诗人该是何等愉悦。法国诗人保罗 ∙ 瓦莱里说,诗的灵感就像“射入了一道微弱的闪光。”(转引自阿达玛,2023,第11页)

据说AI也能作诗,并且可以乱真,即让人辨认不出它与真人作的诗的高下。这当然也有某些功用,也可以让人欣赏。并且艺术不仅是创作,而且是审美选择。如果进行诗词比赛,并不限制人们借助于AI,有较高审美趣味人更可能优胜。不过这一比赛缺少创作诗词过程的乐趣。

即使那些看来高度依赖理性的行为,也在更高层次上是审美的。如科学思维。彭加勒说,“科学家研究自然,,并非因为它有用处;他研究它,是因为他喜欢它,他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是美的。如果自然不美,它就不值得了解;如果自然不值得了解,生命也就不值得活着。”(彭加勒,2010,第25页)这段话太让人感动了。为了维持和繁衍生命,我们需要功用。但没有美,生命就不值得活着;也就是说,功用也就没用了。美是所有功用的目的,也是动力。所以如果我们只追求功用,也就失去了意义。AI只能替代人们的功用过程,却不能保持意义。为了保持意义,人类还得自己做这些功用之事。这不排除AI可能部分替代保持着意义的人类创造功用。

这种美究竟是什么样的?彭加勒接着说,“我意指那种比较深奥的美,这种美来自各部分的和谐秩序,并且纯粹的理智能够把握它。正是这种美给予物体,也可以说给予结构以让我们感官满意的彩虹般的外观,而没有这种支持,这些倏忽即逝的梦幻之美只能是不完美的,因为它是模糊的,总是短暂的。相反地,理智美可以充分达到其自身,科学家之所以投身于长期而艰巨的劳动,也许为理智美甚于为人类未来的福利。”(彭加勒,2010,第25页)这种美不仅是动力,而且是享受。而享受就是科学研究的最高回报,值得去追求。

尤其是科学家们获得灵感的瞬间,感受是无比美妙的。彭加勒回忆,在一次旅行中,当他换乘马车,在踏上阶梯的一瞬间,突然发现“我用以定义富克斯函数的变换和非欧几何的变换是等价的”(转引自阿达玛,2023,第8页),后来证明这是对的。彭罗斯回忆,有一次与同事一边走一边谈话,在过人行横道时停止谈话的一瞬间,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但由于恢复交谈而被遮盖了。“我记得有种难以解释的兴奋感觉”。后来他把当时的想法梳理一遍以后,发现这个想法是被称作“捕获面”的判据。这一发现让他“欣喜万分”(彭罗斯,1995,第484页)。这样的感觉我也曾有过。经常是在郊游时,忽然冒出一个好的理论解释或好句子,却一时忘了是什么,使劲回想是什么使我兴奋。

其实也不仅是科学研究有这种审美的冲动。人类的更多活动过程都有审美的动力。彭加勒也说,“我在这里所说的美,不是打动感官的美,也不是质地美和外观美;并非我小看这样的美,完全不是”。(彭加勒,2010,第25页)审美的喜悦也并非顶尖科学家、艺术家或九段棋手的专利。普通民众即使水平不高也有普遍的审美感受。他们下棋,运动,写字,绘画,作诗的过程也是一次次审美的过程,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享受。比如书写毛笔字,不可能人人达到王羲之的水平才有乐趣,只要今天写得比昨天好看一些,也会欣喜。打乒乓球,也不会人人男如马龙,女如孙颖莎,只要水平逐渐提高,只要打出几个好球,也感觉很爽。

这种过程审美的性质还可推广到更多的人类活动。尽管我不赞成马克思的一些结论,我还是很赞赏他在《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中提出的人类具有创造性和丰富性的说法。这两个性质都是可审美的。创造性既有新奇之美也有技艺之美,丰富性有着多元之美。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本来是一个具有创造性和丰富性的过程,是可以享受的。只是当劳动变成谋生手段,变成工具,并且专业化以后,它就被“异化”了,就变得痛苦了 —— 经济学中定义的“成本”就是劳动过程的痛苦。这么说有一定道理。今天许多工匠都有本行业的骄傲,都有对技艺的追求和讲究,都有对没有“异化”的劳动的享受,也有制成产品的成就感。

例如许多手工艺人,他们在机器时代仍坚持用手工制作产品,也一定是乐趣所致。又如制陶者的制作过程。这与制陶产品接近艺术品有关,不可能反复重复制作同一种产品。反过来,那些连续不断重复的劳动恐怕就缺少乐趣了。这正是AI可以替代的劳动种类。据说印第安人做第二把椅子的要价高于第一把,理由是做第二把时就不耐烦了。而在AI时代,设计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这就使得产品更为个性化,每种产品的批量就会减少,这又会减少简单重复的劳动种类。AI还可替代其它缺少乐趣的劳动,如繁重、危险和肮脏的工作。然而也会到此为止了。

因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AI即使能够在许多方面做得比人类更好,但从过程审美的角度来看,也不应该为了提高效率而替代人类可以从中获得享受的活动,这就会使人类失去生存的意义。如果未来果真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所有人类活动都由AI替代,人们可以不劳而获,将会带来更为深重的人类意义危机,即缺少生存的意义。一个称为25号宇宙》的实验揭示,当老鼠生存无忧以后,它们也变得懒惰、无聊,整天除了吃饭、睡觉和梳毛以外什么也不干,甚至不再求偶、生育,最后这个老鼠乌托邦走向灭亡(涛哥漫谈,2025)。因而,一个生物的社会不仅需要功用,更需要意义。没有意义,即使有吃有穿,它们也没有欲望生存。所以人类还会做那些看来AI比人做得好的事情,因为人类从中获得的总收益是产品功用加上过程审美,后者所包含的意义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参考文献

阿达玛,《数学领域中的发明心理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23。

彭加勒,昂利,《科学与方法》,商务印书馆,2010。

彭罗斯,《皇帝新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

涛哥漫谈,“细思极恐的试验,第二十五号宇宙”,《涛哥漫谈》,2025年6月8日。

杨立昆,《科学之路》,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2026年1月4日于五木书斋

2026年1月5日 首发于《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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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诚意】天下文明|盛洪

盛按:马杜罗最后的错误,是他成为了违宪者扩张美国和美国总统权力的绝好借口。宪法的性质就是不能因违反个案的结果是好的而容忍例外。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例外,别的独裁者也会借用这例外,这一宪法和国际法规则就会被完全否定。当年德国人就是因为希特勒做的“好事”--振兴经济而将自己的权利拱手相送。特朗普已经用此来威胁其他拉美领袖了。人类历史最深刻的教训就是,他们欢呼着自己戴上枷锁。我们也应看清,美军的成功靠的是军事技术和周密策划,并不自动包含正义性--能力和正确是两回事。如果有能力就是正确的,将会激励军事技术和策划的竞争,这并不是人类所应遵循的文明规则。那么,对窃国者怎么办?答曰:讨伐,但不动用武力。又问:那怎么行?答曰:比作朋友好多了。(2026年1月6日)

盛按:美乌即将签署的矿产协议值得肯定。这使人想起孟子的名言,“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特朗普自不是仁者,他把和平这种国际公共物品视为市场货物,显然严重忽略了不能用货币衡量的规则价值,一旦禁止侵略的文明规则被破坏,会激励更多的侵略者。而泽连斯基却堪称智者。乌克兰是一个受侵略的贫弱小国,又经三年抗战,遭受了极大损耗,面对不仁大国的压力,能够灵活妥协,将漫天叫价还到可接受水平;且美国获得利益的同时,就有了保护利益的义务,实际上增加了安全保证;岂不智哉?令人遗憾的是,在即将签署的前夕爆发了争吵。这更坐实了特朗普的不仁。他以恩人自居,觉得掌控了乌克兰命运,就可以要求泽连斯基跪谢;否则就扣上“赌三战”的大帽子。这话应该对普京说。在谁挑起战争这个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泽连斯基已无退让的余地。但这终究失去了一次机会。我看到小泽事后发表了一个缓和的声明,还是明智的。我希望他能够冷静应对,求同存异,舍虚就实,先签下矿产协议,作一个智者。(2025年3月1日)

盛按:普京总统下令入侵乌克兰令人震惊。他在之前的演讲中列举了多种理由——历史的错误,乌克兰本身的问题,北约的威胁,西方散布的“恐俄症”,似乎都不能得出要用战争来解决的结论。现在如果某国与俄罗斯比较友好,它应该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做一个具体的比拟。如果在徐州丰县农村,有一个人绑架和强奸了妇女,你是他的亲戚或朋友,你会因此而帮助他犯罪吗?如果是,这就是徐州地区出现大量拐骗强奸残害妇女惨剧的原因。这践踏了文明规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也是同理。世界的文明规则比国家关系更重要。(2022年2月24日)

盛按:“天下文明”意味着,“天下”与“文明”是浑然一体的。“天下”不是指一个物理的世界,而是有着“文明规则”的世界。因而儒家不承认秦始皇统一的中国为“天下”,而是“仁义充塞、率兽食人”的“亡天下”。在今天,天下的文明规则可简略归结为体现“公正、平等和自由”原则的市场、法治和表达自由。社会实体的任何一统都应是以文明规则为基础的,如果违反文明规则,就不是“文明”,遑论“天下”。文明的副产品是文化形式,如在西周时,各国之间在开战之前还要用《诗经》过招;而在今天和平时期,“天下文明”意味着在国际场合不能容忍粗鄙言辞。(2021年12月3日 )

武威文庙《天下文明》匾额,语出《易经》

天下文明

——论儒家的国际宪政原则

盛 洪

面对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以及重大国际问题,中国政府基本上是一种进退失据的状态。在互相矛盾的表态和政策背后,显然缺乏一种基本价值准则。而在当今世界,占据主流的西方国际关系准则及其背后的价值观,仍然没有摆脱实质上的民族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实际决定国际关系的,仍然是实力。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符合天道正义的国际宪政规则。在诸多思想资源中,也许儒家的相关资源最为丰富。因为在世界历史中,中国是罕见地实际实行过天下主义的文明。这不能不归功于儒家传统。在今天,挖掘儒家的国际宪政原则的思想资源,也许不仅为中国,而且为世界提供一个具有道德价值的国际关系准则。

一、儒家的“世界观”

梁漱溟先生曾说,相对西方人,中国人重天下而轻国家[1]。在儒家看来,人类社会不应该有一个边界,所以用“天下”来形容所有的人类社会的存在。仔细想想,“天下”一词有其特点。第一,天下即“天之下”。“天”是一个广阔无垠的概念,天之下必然涵盖了所有的人类社会,无一遗漏。第二,天下虽然没有边界,但其规模是未知的,所以在观念中的“天下”会随着人们对已存在的人类社会的了解而变化。古代中国人并不知道一些人类社会的存在,如美洲社会,但并不会将这些未知社会排除在天下之外。所以天下概念是一个适用于古今的具有永恒意义的概念。

那么,儒家对“天下”的态度是什么呢?《礼记·礼运》说,“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意思是说,天下所有的人都像一家人一样。我曾在“论家庭主义”一文中指出,从经济学的概念去理解,在所谓“一家人”之间,在成本和收益的计算上并不互相独立,即一个家庭成员的效用会给另一个家庭成员带来效用,因而他们之间的利益并不直接的互相对立。而经济学假定的个人主义的个人却是在成本和收益上互相独立,他们之间的利益存在着互相对立的一面[2]

这种区别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种是,一个社会的人将其他社会的人看作是自己在争夺既定资源时的竞争对手,自己的福利取决于竞争的结果。而竞争的手段并不排除武力手段。最极端地,是将竞争对手消灭。一种是,一个社会的人将别的社会的人看作是自己的家庭成员,这个社会的存在本身就对他们自己的福利有所增益,所以他们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以维护这另一个社会的福利。即使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内部也会采取共同减少福利、以及更倾向于后代的方式分配资源。因而这种态度不倾向于诉诸武力。

总结一下,儒家的“世界”在哲学层次上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世界,也就是一个没有“外人”的世界,也就没有“我们”和“你们”之分;所有的人都被按人来对待,而不是“我们的人”提高自己福利的工具或障碍,从而不会被当作“物”来对待。

二、儒家的“民族观”

然而在现实中,儒家仍然把“人”分成不同的类。只是划分的标准,既不是肤色,也不是财富,而是道德。

儒家的这种分类充分体现在夷夏之辨中。据蒋庆,“夷夏之辨的标准在野蛮文明,而野蛮文明的标准即在仁义道德。”“凡符合仁义道德的,《春秋》则中国之;凡不符合仁义道德的,《春秋》则夷狄之。”[3]所以夷夏之辨的性质“是道德之辨,而非种族之辨。”[4]例如在春秋时期,楚国本是南方蛮族,但楚庄王做了一些符合仁义道德的事情,《春秋》就加以肯定,而中原的晋国做了一些不符合仁义道德的事情,则在这一点上被《春秋》贬为夷狄[5]

这种分类的特殊之处,在于夷和夏的区分并不构成人群之间利益冲突的基础。对于华夏来说,夷夏之分并不意味着华夏民族与夷狄之间必然的利益对立。用经济学来解释,对仁义道德的理解和施行,是因为有较长的时间视野所致,其中一个重要的含义是,不用损害别人的手段去增进自己的利益;而不理解和不施行仁义道德的夷狄则是因为没有较长的时间视野,则可能用损害别人的手段去增进自己的利益。这与一个社会的发展时间以及是否出现过足够多的文化精英有关。华夏民族强调夷夏之分主要是提防夷狄只图当下利益,不按仁义道德的规则行事,从而会损害华夏民族的利益,但不意味着华夏民族在生存上比夷狄更为优越,从而可以侵夺夷狄的土地和财产,甚至奴役他们。

因此,夷夏之辨与上节所说“天下一家”的主张并不冲突,却和西方人的文明与野蛮之辨有着本质区别。他们认为,“文明人”可以发动征服“野蛮人”的战争,奴役他们,并将他们的财富据为已有。例如尼孚指出,“在战争中可以获得的财富是由野蛮人及其财富构成的,因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对于希腊人和拉丁人而言,……野蛮人是天生的奴隶,……野蛮人及其物品都是供所有希腊人和拉丁人共同使用的。”[6]在这里,“文明人”与儒家所谓的“夏”有所不同,是指在技术上较领先,其道德规则只适用于本社会范围内的一群人。这种观念一直持续到现代,它为欧洲殖民者征服、屠杀、掠夺和奴役美洲印第安人的行为提供了合法性的解释。

而儒家从来没有相似的观念。对于夷狄,儒家只有被动的防御观念,即《春秋》公羊传所说,“不与夷狄之执中国”。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护华夏文化。所以华夏民族与夷狄之间的武力对抗,主要是为了“尊王攘夷”。当然儒家也强调只能“以夏变夷”,绝不能“以夷变夏”。但这一“变”的方法,只能用和平的教化方法,而不能用武力的战争方法。这符合儒家的更一般的主张,即只能“以德服人”,而不能“以力服人”。最经典的故事就是“七擒孟获”。无论这个故事是历史真实,还是文人杜撰,都体现了儒家的一种理想,即不能凭借武力让夷狄归化。

三、儒家“天下”的文化性质

在儒家看来,天下不单单是一个物质的天下,因而也不单单是一个仅以物质为主要价值的人的天下。只有当出现了仁义道德的文化价值,天下才开始成其为“天下”。正如顾炎武的名句所表明的那样,“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7]这再清楚不过地表明,儒家的天下是具有文化价值的天下。

也就是说,只有出现了文明,人类才从其它动物中脱颖而出,成为在本质上不同的物种,这个世界才变得有意义。当这种文化价值不存在时,虽然存在着生理意义上的人,但他们只按照与其它动物相同的趋利避害的判断行事,这在总体上与只存在非人类的动物的世界没有区别。这种情形,就如同王阳明说“山中花”的例子,当有美的观念的人到了山中之后,“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8];而如果只是一只蜜蜂,花只是获得生存资源的场所;当心中有文明价值的人睁开眼睛看到这个世界后,它就变成了“天下”;而如果只有没有文化价值的人,世界只是获得物质利益的场所。

这种文化价值不仅存在于人的观念。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文化价值本身就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多次互动逐渐形成的,它反过来也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行为规范。因此文化价值的存在还要体现为在社会秩序或制度结构中的存在。所以文化价值还必须由政治领袖(如舜)在公共治理中去推行(“由仁义行”),才能是有文化价值的天下。

这种在其制度中蕴含文化价值的天下观,不言而喻地有一种天下理想,即《易经》中所说的“天下文明”。赵汀阳指出,这“指向一种世界一家的理想或乌托邦(所谓四海一家)”,“意味着一种哲学、一种世界观,它是理解世界、事物、人民、文化的基础。”“‘天下’所指的世界是一个‘有制度的世界’”[9]。很显然,这是一组包含着文化价值的制度。与之相对照,赵汀阳指出,尽管在一些民族国家内部有了民主政治和自由市场的现代制度,但至今由西方主导的世界仍是一个处于“霍布斯状态”的世界,从而不是一个“有秩序的”或“有制度的”世界(第37页)。而在总体上来讲,西方思想传统中基本上没有与“天下文明”相近的世界理想。

四、天下应该“定于一”吗?

世界上既然存在着众多人民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多个社会,解决人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解决冲突大致有两种进路。一是人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通过平等谈判,一是整个世界要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治体,由这个政治体的公共权力机构来公正裁判。儒家虽然倾向于前一种选择,但清醒地不排除后一种选择。最著名的,就是孟子与梁襄王的对话。面对梁襄王“怎样解决和安定世界上的诸多纠纷”的问题时,孟子回答“定于一”[10]。这个“一”,应该是指政治上的“一”,即政治统一,在世界上有一个最高的公共权力机构,它能裁定冲突各方的是非曲直。

那么,这是一种唯一的进路吗?另一种进路,即冲突各方之间的直接谈判是否也可以完全解决冲突呢?实际上,经济学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经济学虽然强调平等谈判的有效性和普遍性,但早已有“市场失灵”这个概念,其哲学含义是,两两人之间的平等谈判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达成一致。由于存在外部侵害问题,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质,集体行动的搭便车问题,平等的谈判可能会失败。在出现纠纷的场合,谈判也经常会失败。所以在我们能够观察到的成功的社会,都有公共机构对纠纷进行判决,并强制性执行。

这样的逻辑并不会在世界层次失灵。如果两个国家出现纠纷,也并不一定全都能通过谈判解决。至少有文字记载的世界数千年的历史证明,国家之间经常采用战争来解决纠纷。孟子生长在中国的战国时代,他亲眼目睹了国家间的连年征战。他从对基本人性的思考开始,得出只有定于一才能最终消灭“用武力解决纠纷”的结论,应是经得住考验的,具有永恒意义。直到今天,世界仍在为国家间的军事力量的竞赛和对抗所困扰,人类仍然生活在战争随时有可能爆发的阴影之下,定于一,即世界的政治统一仍是可以理解、也可以操作的消除战争的唯一途径。

关键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定于一”,而在于“怎样定于一”,和“谁能一之”。孟子的答案是,“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这与儒家的“天下文明”的理想相一致。不喜欢杀人又能够实现政治统一,即是“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统一的方法不是战争。而只有在世界上推行以仁义道德为基础的制度结构,才能使全世界的人都获得福利、公正和尊严,他们才会心悦诚服地拥护这一政治统一。在这里,“不嗜杀人者”不是指一个或一群人,而是指遵循仁义道德文化原则的任何人;也是在说,这样一个政治统一是以仁义道德为宪政原则的,也就是儒家理想的文明的天下。

在西方,同样问题的解决方案,比较经典的是康德的“论永久和平”。在其中,他认为只有通过战争,而不是道德的提升,才能形成一个公正的互相制衡的民族国家权利结构,最终实现世界永久和平。至多,这个权利结构并不是一个平面,而可能由一个“强大而开明的民族”作为“中心”的“伟大的各民族联盟”[11]。即使出现过有关世界政府的设想,也从来无法想象,如果不凭借武力,将如何实现政治统一[12]

然而,一个民族国家的权利结构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即它为国家间的平等谈判提供了一个制度环境,使得更多的纠纷可以通过谈判解决。其实,儒家主张的“定于一”的解决方法,即靠一个公权力机构裁决国家间纠纷的方法,与平等谈判的方法并不冲突。按照儒家的一贯主张,即强调“自然秩序”,强调“一之”之人是“不嗜杀人者”,即是在说,平等谈判是应优先选择的手段,公权力裁决只是平等谈判失败后的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五、如何确定现实的国家的对外关系准则?

虽然儒家有“天下文明”的理想,但同时也面对现实中的国家或“民族国家”;儒家既有着超越的文化价值,又寄寓在特定的社会之中。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领导人问,根据儒家的文化价值,一个国家对外关系准则是什么,儒家将如何回答呢?

在儒家看来,一个国家既是一个天下之中有着既定边界和人民的政治体,又有可能是走向“天下文明”的起点。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应在与其它国家的交往中,实行在人与人之间实行的仁义道德。这包括诚信、谦让、尊重和怜惜别国人民的财产与生命。这些主张最初主要体现在《春秋》中对当时国际事件的褒贬中。如比较著名的“退避三舍”的故事;楚庄王战胜郑国,而不夺走郑国的土地的故事;还有一次楚国包围宋国城池时,楚国大夫司马子反发现城内已“易子相食”,则劝楚王退兵,也被称为“发于恻隐之心,不忍一国相食”[13]。这种传统在以后的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王朝中得到了继承。例如汉代拒绝乘匈奴国内大乱或句骊国王去世之机发兵[14],宋代则因“示人以仁义”而从对西夏收复的失地中撤军[15]

这种遵循道德的国家间关系准则,一般而言会给实行之的国家带来好处,因而可以获得更为和睦的国家间关系,甚至可以获得其它国家的尊敬和拥戴。这又会使儒家的仁义道德价值向其它国家传播,推动世界走向天下文明。如春秋五霸不仅因其国家实力,而且由其道德感召力而称霸的。这正说明,“以德服人”,“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有着现实的、可操作的一面。在其后中国出现的后帝国体制,如汉、唐、宋、明、清,虽然领土广阔,国家强大,但所依赖的军事力量却是不成比例地小,被后人称之为“无兵的国家”。如唐朝本身的军队很少,更多地依赖于少数民族的武装[16]。这是因为这些后帝国主要奉行了儒家的国家间的道德准则。

国家有大有小,较大国家因其较强实力倾向于扩张和欺凌较小国家。但是按照仁义道德原则,大国就不应该恃强凌弱。孟子说,“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这符合儒家的国家间关系要遵循道德的一般原则,也给出了特殊情境下的道德建议。一个没有道德约束的经济人,会因自己在物质和武力上的优势而膨胀,不能平等对待甚至欺凌弱小者;但这样一来,他就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准则,使社会、包括他自己失去一个有道德准则的社会所能带来的好处。同样,一个大国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因为自己的强大而忘乎所以,穷兵黩武,四处侵略,最后耗尽国力,激起周边国家的仇恨和反抗,最后导致帝国的垮台。

因此,儒家的仁义道德原则对于大国有着特殊要求,即应该有平衡其强大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强大的道德能力。《吕氏春秋》中的一篇文章叫“慎大”,一开篇就说,“贤主愈大愈惧,愈强愈恐。”其中讲了一个赵襄子的故事。他一天上午攻下两座城池,却面有忧色,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今赵氏之德行,无所於积,一朝而两城下,亡其及我乎!”很直接地担忧自己的道德能力赶不上军事能力。所以孔子听说后称赞说,“赵氏其昌乎?”所谓“慎大”,所谓“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都是在强调,大国的民众及其领导人要修炼心性、提升道德,才能尊重小国,也才能维护大国的长久昌盛。

当然,儒家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国家昌盛,而是天下一之。“慎大”的大国,“以大事小”的大国,如果再有道德自觉,就会最终成为一统天下的道德核心力量。

六、如何对待其他国家的国内事务?

一般而言,儒家在坚持仁义道德原则上并不区分国内还是国外。因为在儒家的概念中,“国”是一个比“天下”弱得多的概念。而天下本身就包含着仁义道德之义。然而在现实中,天下被划分为不同的国家。对在其它国家中发生的违反仁义道德的事情,儒家应怎样做呢?

首先,在语言文字的评价上,儒家会对违反仁义道德的事情加以贬抑。既然儒家坚持最高的天道,任何人间的事务都要用天道来衡量。这比较经典地体现在《春秋》中。蒋庆说,“按照《春秋》义法,成周可新,天子可贬,诸侯可退,大夫可讨。”[17]既然天子违反天道都可以贬斥,各诸侯国出现的违反仁义道德的事情更可斥责。因为仁义道德没有国界。

那么,对于其它国家出现的违背天道之事是否要采取行动呢?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该国政治统治集团所为,就首先要期待这个政府依据天道去处理此事;如果该国政府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它本身就是违反天道的主角,还要期待天子的处理。如果还不存在一个天子,或者天子本身也昏庸无道,无法履行职责,别的诸侯国可代行征伐。如孔子所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但这不是常规的制度,时间长了会出问题。所以“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18]

在春秋时期,我们能看到很多例子。如一个合法的君主被杀,一个无道君主暴虐,一个君主无理杀害大臣,等等,都可能招致别国的行动。如卫国的州吁弑君,后被卫国的大臣石腊借陈国杀了,同时也杀了他自己与州吁同谋的儿子石厚,被称为“大义灭亲”。如果君主以至天子无道,一国诸侯也可征伐,最著名的,莫过汤武革命。在当时,成汤或周武都只是天下中的一国之君,但当天子违背了仁义道德,不能再履行天子的职责时,成汤周武就有权利替天行道。另一个例子就是伍子胥带领吴国军队,攻打楚国,替父报仇的故事。这在儒家看来也是正义的。蒋庆说,“子胥之父无罪被楚平王所杀,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滥刑与政治上的暴虐,楚平王已经是一无道义之君,伍子胥与楚平王之间的君臣关系……已自动消失。在这种情况下,伍子胥面对的只是一个赤裸裸的仇人,……为父亲报仇已是天经地义义不容辞。”[19]

当然,对于在别国发生的违反天道的事情,即使采取干预行动,也要尽量避免使用武力。这是因为,尽管征讨别国乃至天下的无道之君是替天行道,但究竟是动用了武力。这不可避免地要带来人的生命的损失,而且这种手段本身也为儒家所贬抑。所以孔子评论周武伐纣说,“尽美矣,未尽善也”。所谓“未尽善”,就是动用了武力。有人据此而问王阳明,如果文王在,将会如何做?王阳明回答说,“文王在时,天下三分已有其二。若到武王伐商之时,文王若在,或者不致兴兵。必然这一分亦来归了文王。只善处纣,使不得纵恶而已”[20]

总体而言,儒家是正心诚意,以别国人民或天下人民的最高利益为出发点。在处理与别国关系或国际问题时,不应出于自己一国的利益,而是要为别国人民和天下人民着想,以此决定自己的行动。 

七、如何对待宗教冲突? 

儒家是一种文化传统,它与其它文化传统有着竞争关系。所以不可避免地有着与其它文化传统的紧张。如孔子曾说,对背叛儒家原则的人“鸣鼓而攻之”。对于其它宗教,儒家也有不少批判。如韩愈的《论佛骨表》,反对皇帝迎佛骨入宫供奉。

然而,儒家对其它宗教或文化传统,一般只限于口头上的批判;即使批判,也只是批判其过分的地方,如韩愈只是反对皇帝过分崇尚佛教,并不反对老百姓信佛,也不反对皇帝一般地信佛。比起世界上许多其它宗教来,儒家对待其它文化传统的态度是最温和的,远远没有达到要利用政治强力禁止其它宗教或文化传统的程度,更不会强迫改宗。因此马克斯·韦伯说,儒教“较之不宽容,起码较之加尔文清教的不宽容,有远为博大的宗教宽容。”(1995,第295页)

儒家的宽容部分地来源于儒家作为一种文化传统的特殊形式。一般的宗教,具有很强神秘主义色彩,有专职的神职人员,有有形的组织,靠向信徒募捐聚集资源,以及有比较成熟的宗教仪式以及相应的场所。而儒家则不同,神秘主义成分较少,没有专职的神职人员,也没有专门的宗教组织。儒家的文庙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寺庙或教堂,只是为知识分子所设立,儒家的另一个组织形式是书院,只是一种学习组织。儒家的“商业模式”也很不同,主要是向家族和国家筹资。对前者,采取家族祠堂的形式;对后者,采用科举制的形式。因而,儒家与其它宗教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所以相对而言就更宽容。

所以,虽说自汉以后儒家在政治上占主导地位,但一直并没有排斥其它宗教的传播。佛教的传播就是一个明证。其它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甚至摩尼教,也都在中国有过自由的传播。在汉以后的两千多年中,有些宗教还在某些时候占据主导地位,如佛教在魏晋南北朝和唐代都占有着很高的地位。到了宋代,士大夫阶层也是非常崇尚佛教的。朱熹等当时大儒,也是最先受到佛教熏陶的。所以在宋儒革命时,他们将大量佛教和道教的思想资源融入儒学。

清代发生的礼仪之争,是儒家传统与基督教的直接冲突,也就非常清楚地体现出哪一种文化传统更为排他,哪一种更为宽容。当时在中国传教的基督教多明我会认为,中国的基督徒不应同时祭孔子和祖先,并向罗马教廷控告。1704年,罗马教皇发出禁令,禁止中国的基督教徒同时祭孔子和祖先。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康熙皇帝才下令禁止基督教的传教活动。综观整个事件,是基督教的罗马教廷提出,信基督教具有排他性,即不能再信其它宗教,也不能崇拜其它偶像;而儒家并没有相应的规定,即如果信儒家的话,就不能再信其它宗教。进一步,罗马教廷又把对孔子和祖先的崇拜升格为偶像崇拜加以禁止[21]。孰宽孰紧,一目了然。

儒家传统的这种特点,不仅减少了它自身与其它宗教之间冲突的可能,而且可能为其它不同宗教间的冲突,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冲突提供一个文化缓冲或沟通的中介,为解决世界上的文化冲突提供帮助。 

八、如何处理与其它国家的纠纷和冲突,以及国家间使用武力的原则?

在一个社会中,儒家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要与其他人发生纠纷和冲突,要“克已复礼”,要“和为贵”。这在国家间也是一样。如果由于别人或他国的挑衅和侵犯,不得不加以面对,也要采取恰当的对策。

第一个层次是保卫自己。儒家当然主张要用武力去抵抗入侵,保护华夏文明。孔子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22]即不教民众保卫自己的战争技术,就相当于抛弃民众。孔子又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也。”[23]意思是说,管仲辅佐齐桓公“尊王攘夷”,用武力保卫了华夏诸国,也就保卫了华夏文明。如果没有管仲,华夏文明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儒家并不排除使用武力。

在第二个层次上,儒家也是非常注意要慎重地使用武力,而不能滥用武力。这里包含了对使用武力的负面结果的深刻认识。武力只是一个不得不使用的最后手段。孔子称赞说, “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24]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儒家在这一方面与道家相同。一方面,轻易用兵,则要牺牲百姓,耗费国力;在另一方面,如果不用武力也能达到攘夷的目的,就更为值得称道。

这也会引出儒家解决与别国冲突的第三个层次,即通过与他们的互动,最终影响和引导他们走向和平共处、共同遵循仁义道德规范的道路上。在这个意义上,即使用武力打败敌国,也不能达到儒家的最终目的:“以德服人。”从长远看,儒家的目的是扩展仁义道德的领域,不仅自己与邻国共享和平,还能向天下文明的目标迈进。

这样的基本原则,一直贯穿于从汉到清的重要朝代之中。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匈奴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比如在汉朝时,匈奴经常因风雪导致牲畜死亡,而侵掠中原内地。如汉初文景时期,汉文帝说,“边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为动心伤痛,无日忘之。”[25]所以采取和亲政策。于是“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26]

唐太宗被认为是英勇善战的开国帝王,但《贞观政要》的“论征伐第三十五”记录了不少他拒绝用兵的事例。如贞观四年, 有司上言: “林邑蛮国,表疏不顺,请发兵讨击之。”唐太宗说,“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故汉光武云:‘每一发兵,不觉头须为白。’自古以来穷兵极武,未有不亡者也。”所以“竟不讨之”[27]。如此类似的事例若干。

即使是被认为是正当的征伐,也要遵循基本的礼义原则。如不在敌国内乱或发丧时进攻。汉宣帝时匈奴大乱,有人提议乘机出兵匈奴,御史大夫萧望说,“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反而建议派使者慰问。认为这样做将会使“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 (黎虎,1998,第22页)另一个唐朝的故事是说,“贞观十四年,兵部尚书侯君集伐高昌”,正值 “高昌王麴文泰死,克日将葬,国人咸集”,有人建议乘机袭之。侯君集说:“乃于墟墓间以袭其葬,不足称武,此非问罪之师也。”[28]于是按兵不动,待葬礼结束后,再进军攻击。

反观西方世界,基本上没有类似儒家的主张。一个国家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主要基于安全的考虑。如果发现邻国发展军备对本国有重大威胁,甚至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就如同今天以色列和美国为了制止伊朗获得核武器,准备采取先发制人的攻击一样。更进一步,西方的相关理论还认为,“为了帝国的荣誉”,以及征服野蛮人或异教徒的战争也是正当的[29]。这种源远流长的传统决定了西方世界更倾向于动用武力解决国家间或民族间争端。

与西方相比较,儒家这种尽量少用武力的主张,也可能导致疏于军备,这是近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检讨中国相对于西方的军事劣势时强烈感受到的。然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可能不是儒家的教条,而是由儒家传统影响的中国历史的结果。由于中国的统一和较周边国家的强大,使得中国可能以较少的军事力量维系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也较少改进武器的压力。所以当近代与奉行西方传统的国家经过武力竞争涌现出的佼佼者相比,显然要处于劣势。但也正是当时的儒家士大夫,从曾国潘到张之洞,依据儒家要保卫华夏文明的基本原则,发动了旨在富国强兵的洋务运动,以增强中国的军事力量。这与儒家的原则毫无冲突。

十、“天下文明”的现代意义 

到了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一个在军事上强大(包括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然而,由于经近代以来历次的批儒反孔,儒家传统,包括有关天下文明的传统已经丧失。反之,中国为了救亡,开始遵循以西方传统主导的国际秩序,也基本上接受了在这之后的基本原则,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原则。在早期,中国贫弱,在国际上没有地位和影响,所以在对待与周边国家的纠纷和冲突时,采取向后推的策略,如邓小平对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态度;对待重大国际问题,也可以“不干涉内政”为遁词。然而当中国已经对世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时,这些作法就不适宜了。中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

与周边国家的纠纷,比较典型的事例就是南海问题。这一问题到近年来变得越来越不能回避。中国依据现代的国际秩序原则,主张对南海海域及相关岛屿的主权。但这一主权申张却又缺少现代国际条约的保证,或者说缺少周边国家的承认。中国可以依照西方列强曾经的方式,用强力维护和申张自己的主权主张。但这样一来,中国就与南海周边国家处于紧张对立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其它大国,如美国和日本就有理由介入到这一争端中。这不仅不能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利益,也使中国在国际上处于不义的境地,损害中国的国际声誉。

另一方面,面对2011年以来的阿拉伯之春运动,中国似乎也没有一个以基本价值为基础的应对原则。这就使得中国的立场左右摇摆。在联合国表决设立利比亚禁飞区时,中国投弃权票;而在有关叙利亚议案的表决时,却又投出了反对票。虽然中国强调和平解决这些国家的国内问题有其合理性,但似乎缺少坚实的价值观作为支撑,也缺少相应的操作手段,因而并不能成为一种主导选择。这些中东北非国家虽然推翻了专制政权,但又陷入动荡。至少可以说,革命的代价太大。这固然与中国的国内制度还缺少正义价值有关,也与中国没有继承“天下文明”的文化传统有关。

对于那些国内存在问题的国家,中国一方面应该在观念上加以讨论,批判以损害民众利益为代价的政治集团,而支持维护自身利益和权利的民众,同时又要建议这一转变尽量采取和平方式,维护该国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繁荣。在该国出现政治动荡时,中国首先要通过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对该国采取和平的干预;只有在该国合法政府的邀请时,或者由该国人民投票邀请时,才能通过联合国出兵干预。即使在该国的政治条件下,民众无法真正举行投票,也可以请在海外的该国公民举行投票,来决定联合国是否武力干预。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中国才应在各种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包括该国政府和人民的邀请,联合国的同意,对该国动用武力。总之,中国对于一个国家事务的介入,首先应以该国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标准,以决定中国的行动。

用天下文明的价值来评价,对于南海问题,中国既要作为领土纠纷的一方,以充足的证据和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又要超越当下利益,以天下的视野考虑问题。首先应正心诚意地思考,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共同的最大利益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哪里;能否采取一种既坚持合理的主权,又考虑其它方的立场和利益的态度?即使我们认为,南海应该像我们传统认为的那样全部归中国所有,也要考虑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才能既保卫了中国的主权,又让其它国家心服口服。总而言之,中国应该采取一种相关各方都能受益的立场与方案,而不能凭借武力来实现谈判桌上所实现不了的国家利益。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最高目标,并不只是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而应是通过在国家间关系中奉行道德原则,并逐渐形成一种公正且和平的国际规则,进而影响其它国家乃至全世界,走向天下文明。

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要复兴儒家有关“天下文明”的传统,并加以讨论和传播,使之成为人类社会有关世界规则的重要传统,并与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西方国际规则的价值标准互动与竞争,最后成为世界的主流价值观。这样,人类社会终将会天下文明。

原载《文史哲》2013年第5期。

[1]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载于《梁漱溟学术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第331页。

[2] 盛洪,“论家庭主义”,《新政治经济学评论》,第四卷,第二期,2008。

[3] 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第222页。

[4] 同上,第223页。

[5] 转引自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第223页。

[6] 转引自塔克,理查德,《战争与和平的权利》,译林出版社,2009,第51~52页。

[7] 顾炎武:《日知录》,甘肃民族出版社,1997,卷十三“正始”,第583页。

[8] 王阳明:《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卷3,第107-108页。

[9] 赵汀阳,《天下体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第41~42页。

[10] 《孟子•梁惠王上》。

[11]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印书馆,1996,第12页,第113页。

[12] 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第306页。

[13] 转引自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第241~243页。

[14] 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第22页,第36页;

[15] 李华瑞,《宋夏关系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第85~90页;

[16] 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商务印书馆,1940。

[17] 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第334页。

[18]《論語•季氏》。

[19] 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第326页。

[20] 王阳明:《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卷1,第19页。

[21] 百度百科:“礼仪之争”。(http://baike.baidu.com/view/242157.htm)。

[22] 《論語•子路》。

[23] 《論語•憲問》。

[24] 《论语••宪问》。

[25] 范晔,《续汉书》志24,“百官志一”注引。

[26] 司马迁,《史记》卷25,“律书”。

[27] 吴兢,《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页261。

[28] 同上,第262页。

[29] 塔克,理查德,《战争与和平的权利》,译林出版社,2009,第20页~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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